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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西区:兜底保障,托起困难群众幸福生活

发布时间:2022-09-20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宣传部

  “从去年12月起,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10元提高至6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至44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8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722元。”9月16日,区民政局负责人称,西区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今年7月,为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约28万元,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西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体系,从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审批、发放、监督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低保工作制度。对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实行“单人保”政策。出台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城乡统筹、政策衔接、运行规范的城乡一体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机制。实行城乡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灾、疫情影响、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办理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无收入来源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切实兜牢民生基本保障底线。

  

  依托四川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通过大数据比对,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区民政、公安、住建、税务等部门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掌握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对低保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和主动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困难群体开展全面摸排,切实摸清困难群众经济状况以及健康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坚持对新增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对在册对象常态化复核,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据统计,今年1-8月,全区城市低保累计保障16403人次,发放保障金额1093万多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497人次,发放保障金额67万多元;实施临时救助70人,救助金额24万多元;为在档37名城乡特困人员发放救助供养资金21万元;为辖区11名孤儿、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名重度残疾儿童共发放基本生活费和帮扶资金16万多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581人次55万多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532人次135万多元。

  作者:周   越

  编辑:魏诗钰 沙静

  审核:李思意

  监制:杨   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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