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要求,区综合执法局切实践行“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
我局执法大队队员对河石坝西贵金沙小区路口处的流动占道经营商贩进行劝导性说服,但该处有4家商贩一直未听劝说,依然在此摆摊设点。近日,我局邹渝局长带队到现场对流商进行集中劝导,经过半小时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文明劝导,还有一家商贩仍然占道经营,拒不改正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因此,我局启动执法程序,对其占道经营物品进行了先行证据登记保存,并出具了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当事人至局执法监督股办公室时,情绪激动且对其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认识不到位,执法人员再次耐心的对其讲解《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直至当晚10点,占道经营商贩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不良后果,且向执法人员保证以后不再占道经营,影响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
下一步,执法工作中要持续坚持“微笑多一点、说话轻一点、脾气小一点、度量大一点、动作轻一点、嘴巴甜一点、脑筋活一点、效率高一点”的服务理念,倾心化解占道经营顽疾,给市民营造一个舒适的辖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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