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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区格里坪镇中小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1-13 阅读次数: 选择阅读字体:【 小】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区格里坪镇中小学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攀西委办〔200863

 

里坪镇党委、政府,区委各部委,区属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人民团体:

    《西区格里坪镇中小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815

 

 

西区格里坪镇中小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金林学校移交后,为整合格里坪片区教育资源,推进我区农村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让西区农村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拟将格里坪片区现有三所学校(即市五中、金林学校、格里坪镇中心校)整合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农村寄宿学校——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中小学(由上述三所学校合并更名),在现金林学校处征地改扩建校舍。这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而又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促进相关建设项目组织有序、科学合理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区格里坪镇中小学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特成立格里坪镇中小学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长:张开锋   区委副书记

执行组长:袁大勇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罗文玉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徐永刚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曾明   区教育局局长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王定云   区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员:胡云建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 波   格里坪镇镇长

杨太超   区土地征收协调办公室主任

周祖骥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王晓利   区审计局局长

薛传荣   区公安分局局长

杨国蓉   区人事局局长

徐泽建   西部公司董事长

刘亚非   区教育局副局长

相关建设项目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格里坪镇中小学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的审查、印发;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二)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处理格里坪镇中小学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进行格里坪镇中小学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相关部门一起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上级的经费支持,筹集建设经费,管好用好经费;做好建设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三)区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格里坪镇中小学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批和协调工作;做好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做好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工作。

(四)区建设和交通局(含区房管局)

负责指导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基本建设报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协调市规划和建设局做好规划调整等工作;对工程安全进行监管;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房产管理等工作。

(五)区国土资源分局

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及时迅速完善征用土地的相关手续,协调办理相关证照等。

(六)区土地征收协调办公室

按照建设项目的需要,及时征转土地,落实拆迁户的安置和补偿。对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地地块进行资金核算。

(七)区财政局

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的经费支持,落实建设所需资金;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及时审核拨付项目建设所需经费。

(八)区审计局

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管;负责做好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九)区监察局

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负责做好对招投标等过程的监督工作。

(十)格里坪镇

按照建设项目的需要,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征转土地,落实拆迁户的安置和补偿,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

(十一)区公安分局

负责做好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二)区人事局(编办)

负责对格里坪镇中小学、原学校等相关机构的设置、撤销,人员编制等工作进行管理、指导,根据学校实际人数统一编配。

(十三)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

将项目进展情况纳入目标督查考核,加强对工作进展滞后、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的督查和通报。

(十四)相关学校

对建设项目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意见;组织力量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十五)西部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快工程进展,确保工程质量。

三、工作安排

(一)按规定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1、结合市、区教育发展规划和西区实际,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科学合理的《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中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包含投资估算),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完备材料;

2、将《项目建议书》送区发改局初审;

3、将《项目建议书》报区政府审定;

4、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据区政府审定的《项目建议书》进行立项批复;

5、委托代建;

6、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区发改局审批;

8、勘察设计招标与评标;

9、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10、项目报建。

(二)加强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

1、施工图设计;

2、监理、施工招标;

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加强合同管理;

5、组织工程验收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

6、收集资料归档。

(三)估算并落实建设经费

加紧进行项目前期研究,按照“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做好学校总体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项目投资概算。教育、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应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

(四)落实建设用地

区教育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土地征收协调办公室、格里坪镇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在尽快完善金林学校移交地块相关手续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总体建设规划,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五)加强校园规划

为了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校园的总体规划应按照“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余地。教工住宅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建在校园内。

2、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勤工俭学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各区之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教学楼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临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市规划、卫生防护、日照、防火等有关规定。

3、校园、校舍应整体性强。建筑组合应紧凑、集中,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要力求体现教育建筑的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校园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景观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4、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楼应有合理的间隔,并应联系便利。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5、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路上的地下管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6、室外上下水、煤气、热力、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变配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当留有余量。室外多种管线的敷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

7、学校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便于学生就学,有利于人流迅速疏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警示标志。

8、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9、校园应有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宜有良好通透性。

(六)技术装备配置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上级对学校设备配置的要求,加强对市5中的技术装备配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布局调整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成员单位务必切实加强领导,并迅速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2、加强协调。该建设项目涉及面广,环节多,情况复杂,各单位要统筹协调,积极配合,避免推诿扯皮。要建立信息畅通、办事顺利的协作机制。相关部门要积极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帮助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指导。工程建设项目政策性强,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为建设单位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确保工程建设不走弯路,不出纰漏。

4、加强监督。要加强对招投标、施工管理、资金划拨等过程的监督,保证工程依法合规进行,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率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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