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以及《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攀枝花市西区发展和改革局自2026年7月起至2026年8月,对攀枝花市西区梅子箐水库2024年至2025年农业供水定价成本进行了严格的监审工作,并决定将相关结果予以公开。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梅子箐水库扩建筹建于2010年初,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完工,建设管理单位为攀枝花市西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管理单位为区水利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性事业编制数16人,实际在岗人数15人。梅子箐水库控制流域面积9.45平方千米,水库区间集雨面积5.90平方千米,水库总库容2069.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790.1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169.1米,相应库容1998万立方米,死水位1133米,死库容207.9万立方米,设计总控面积为西区格里坪镇和仁和区福田镇,设计灌溉面积5.81万亩,同时解决1.31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
二、成本审核情况
本次监审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进行审核。监审项目主要包括:总供水量、总供水收入、供水总成本以及收入冲减支出的供水成本。监审对可直接归集或经合理分摊计入到具体服务项目的相关成本,直接计入对应项目直接成本。
攀枝花市西区梅子箐水库2024年申报供水总成本为1237.77万元,核减610.58万元;2025年申报供水总成本为1197.87万元,核减610.58万元。申报两年平均供水总成本607.24万元,核减610.58万元。
三、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核定2024-2025年度供水总成本分别为627.18万元、587.29万元;单位供水成本分别为0.58元、0.55元。两年平均总成本为607.24万元/年,平均年总供水量为1074万立方米/年,历史单位定价成本为0.57元/立方米。
四、特殊事项说明
(一)本次成本监审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均由攀枝花市西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提供,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其负责。
(二)本次成本监审结论仅作为本次监审攀枝花市梅子箐水库农业供水定价成本结论,不作他用。
攀枝花市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0月8日
(联系人:蒋凤;联系电话:386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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