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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1 阅读次数: 来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攀枝花市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办、区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职称改革,加快推进工程技术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川人社办发〔2025〕49号)相关规定,为做好 2026年度西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区范围内工程系列各专业领域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专业

  

西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西区辖区内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煤矿工程(矿山工程)、材料工程、地震工程等10大类所属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三)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四)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四、学历资历条件

  

(一)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五、申报方式及程序

  

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通过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单位、有关部门的网上申报、审查、审核等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可向个人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单位同意的,登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进入系统申报,并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和说明,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申报人员须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单位审查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

  

(三)部门审核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西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申报的职称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可盖职称专用章)。

  

(四)评审

  

由攀枝花市西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线上评审、线下评审等程序。

  

(五)公示、发文

  

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初级职称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及时通知申报人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综合材料》,并要求各申报人员及时转交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六、申报材料

  

(一)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见附件)。

  

(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2份,申报人须如实填报,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三)身份证复印件2份。 

  

(四)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

  

(五)现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单位聘任文件复印件2份;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

  

(六)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2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七)个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1份。

  

(八)所在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和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九)所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或法人证书的复印件1份。 

  

(十)近两年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十一)证明(只限事业单位)1份。

  

上述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清单。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推荐。所有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核验原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推荐单位”意见栏注明公示情况并按程序报审。

  (三)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3.不按照规定时限、程序申报或报送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5.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八、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各阶段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9月2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3.申报人所在单位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2:00(逾期不得补报)。

  

4.个人修改补正材料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申报人所在单位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现场纸质材料收件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受理地址及联系人

  

受理地址:攀枝花市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四川省攀枝花市苏铁中路314号);联系人:陈余强,联系电话:0812-5549223

  九、法律责任

  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十、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的收取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即初级职务100元/人。通过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审人员,本次职称评审费用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代收,再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上缴给区财政局入国库。    

  (二)请符合条件者自行下载《西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后)。

  (三)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原件材料袋请于评审结束后2个月内取回,逾期将统一销毁。领取材料人员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

  附件:1.西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证明

  5.攀枝花市西区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表

  6.攀枝花市西区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7.攀枝花市西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名册

  8.攀枝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9.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10.关于××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情况证明

  攀枝花市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日        

附件1攀枝花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doc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x附件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附件4证明.docx附件5攀枝花市西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表.docx附件6攀枝花市西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docx附件7攀枝花市西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名册.docx附件8枝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登记表.docx附件9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doc附件10关于×××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情况证明.docx

审核: 唐云波   责任编辑: 王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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