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辅助管理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8—40周岁(截至报名截止日);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和文字处理能力。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填写《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及简历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特别提示:报考者须确保符合全部资格条件。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工作日受理,早上8:3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地点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303综合办公室(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西路592号)。
(四)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由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
(六)考试地点
另行通知。
(七)体检
1.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3.如遇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替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替补被考察人员。
(九)公示
面试、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报考者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严格依据《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攀西人社〔2025〕37号)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12—3859008
(受理时段: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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