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你!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关于财政纸质票据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6 阅读次数: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

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有关规定,我单位组织开展历年财政票据全面清查核实工作。经查,本单位部分财政纸质票据存根、作废空白票据,因历年办公场地搬迁、工作人员变动、早期档案保管条件有限等客观历史原因遗失,纸质实物原件无法找回,为规范票据管理、防范票据冒用风险,现发布作废声明如下。

一、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1.票号:01273787650127379002,合计25份

2.票号:0804569016—0804569253,合计25份

3.票号:08045835170804583754,合计25份

4.票号:08045837650804584250,合计50

5.票号:08045900100804590504,合计50

6.票号:08045992670804599504,合计25份

二、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票号:00202555120020256750,合计125

2.票号:00203135160020313753,合计25

3.票号:00723777630072380002,合计225

三、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

1.票号:03309630170330963254,合计25

2.票号:03309975110330998253,合计75

3.票号:03310122600331012506,合计25

4.票号:03770150160377015501,合计50

5.票号:03300695100330070004,合计50

6.票号:06995430110699543505,合计50

7.票号:06996210170699621502,合计50

8.票号:06996382640699639006,合计75

以上财政纸质票据(含已开具存根、空白作废票据),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全部作废,不再具备入账、报销、收费结算等任何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持上述遗失票据办理有关财务业务,本单位均不予受理,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票据持有人自行承担。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   

2026年7月16日        

审核: 索连香   责任编辑: 郑周艳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访问量: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91006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4026829号-1 川公网安备 5104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