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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6-04 阅读次数: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1018日至1116日,区委第巡察组对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联动巡察。120日,区委第巡察组向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组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班子改起,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一)领导班子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党组一致认为,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通过深入学习,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了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摒弃过关心态,树立真整改、改到位的鲜明导向。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跟踪督办和材料汇总。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一是清单管理机制,对照反馈意见逐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二是定期调度机制,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督查督办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个别谈话等方式全程跟踪问效;四是对账销号机制,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4次,专题研究整改事项41项。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根源。在集中整改中期,院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达到了红脸出汗、触动思想、促进整改的目的。

)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做到四个亲自一是亲自部署,扛起首责。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检察长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逐字逐句传达反馈意见,主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的整改原则。集中整改期间,先后4次主持召开党组会、整改领导小组会听取汇报,7次单独听取重点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对进度滞后的部门直接约谈负责人。二是亲自领办,攻坚克难。对巡察反馈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如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不平衡、立足检察职能助力共同富裕等重难点问题,检察长主动认领、牵头负责。亲自带队深入业务部门调研,协调解决跨部门协作、人员调配、制度衔接等实际困难6项,确保重点整改任务按期推进。三是亲自协调,形成合力。主动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的沟通汇报,及时沟通整改中的疑难问题。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周听取分管部门整改进展,对整改措施不实、效果不好的及时回炉补课。四是亲自督办,确保实效。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结合整改工作,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主持修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制度。

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院党组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系统治理、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统一,努力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类行为、提升一个领域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共制定或修订完善各类制度规定10项,涉及党组议事规则、理论学习、法律监督、队伍管理、检务督察等方面。成果转化,促进检察工作。坚持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集中整改期内,2025年引导侦查取证率、提出抗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检察综合履职率等均居全市前列项经验做法被上级检察院转发班子凝聚力、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主动公开,接受监督。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已将整改情况在院内通报、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或公示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截至目前,未收到对整改工作的负面反映。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423日,巡察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制定的90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4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反馈问题: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第一议题制度实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63次,其中未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2次。2024116日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二个议题进行传达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力度,明确将第一议题学习作为党组会议的必要前置程序和固定组成部分,在会议通知、议程安排、会议记录、纪要均体现第一议题作为首个议题的要求。自2025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8次,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学习18次。二是明确由政治部专人负责,在每次党组会筹备阶段,主动提醒重要领导和政治部安排落实第一议题。每半年由政治部牵头,对党组会议记录、纪要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核查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党组审阅,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今年2月,对党组会议记录开展自查对表态程序不规范、未执行回避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反馈问题: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不透。20238月以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仅2次,且未结合检察工作开展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通过辅导报告、精读原文、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确保学深悟透。20259月以来,通过中检网、政法大讲堂、检而言之等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与时代意义、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职探索、以检察蓝护航共富共美、高质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等专题学习。二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学习+研讨+实践”模式,组织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集中学习后,定期不定期围绕检察工作开展集中研讨,确保入脑入心。2025125日,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后,各部门围绕落实年初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研讨。三是检验巩固学习成效,政治部通过组织干警知识测试、撰写心得体会、举行学习成果分享会等形式,检验检察干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决策部署的理解和掌握程度。2026129日,我院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参观了河门口初心园三线红色法治文化西区教育基地,在现场感受“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三线精神与法治文明的传承脉络。随后又组织了“法治+党史知识闯关”测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职能、党史等内容融入趣味问答,让大家在轻松氛围中强化了理解程度。同时,我院拟在“五四”青年节前,以“青春建功新时代 检察护航新征程”为主题,围绕法治担当、检察履职、青年成长、工作感悟等,开展交流座谈、分享工作心得。

整改进度已完成

3.反馈问题:学习贯彻落实检察系统重要文件精神有差距。未组织学习《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未就《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将《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院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题学习,由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领学解读,确保全体检察人员知晓改革方向、目标任务。2026226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学习会上,政治部主任专题领学了《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党组书记、检察长对《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作了解读。二是针对《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在组织学习后,及时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或专项工作部署会,明确各牵头业务部门,研讨并提出具体落实举措、预期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定期开展督导。20262月,我院党组分别组织各部门召开务虚会,围绕《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各部门结合各自的业务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措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不平衡方面

4.反馈问题:刑事检察监督刚性不够。立案监督虚化。立案监督存在三当日的情况,张某某猥亵儿童案当日受理、当日提出监督意见、公安机关当日采纳并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弱化。2021年以来办理的805件一审公诉案件,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24件,仅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1件,其中2025年提出抗诉案件4件,2件未被市检察院采纳。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公安机关接、受、立案、案件侦查工作,及受案后拟不立案、拟撤案的案件,加强同步审查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件,已移送1件,立案1件。侦查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监督意见2件。进一步提升监督意识,细化对生效裁判反向审视,就存在遗漏犯罪事实、罪名认定有误等问题,坚决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一步细化抗诉审查标准,严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关口,精准甄别抗诉事由,同时严格落实抗前请示汇报,提升监督质效。二是组织刑检部门干警学习《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 (试行)》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228人,进一步规范立案监督工作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5.反馈问题:民事检察监督动力不足。监督主动性不高。2021年以来,区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0266件,区检察院仅针对虚假诉讼案件提出8份再审检察建议,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数量少、涉及面窄。监督深度不够。2021年至今,针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60件,其中针对送达违法发出检察建议51件,监督浅表化。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上级院专项监督部署,聚焦民事执行监督重点领域,开展终本执行专项监督行动,梳理法院执行局终本执行案件20卷,成案1件,已向法院发出民事 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书,另有3件案件,还在审查阶段。开展终本执行专项监督案件1件。通过主动筛查、逐案核查终本案件的程序合规性与实质清偿可能性,精准发现执行违法线索并依法开展监督,有效扭转了以往被动等待线索、监督主动性不足的局面,切实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拓宽了监督渠道、提升了监督质效。二是建立健全民事检察部门与控申、刑检部门的常态化线索移送与协作会商机制,明确线索移送标准、流程与反馈时限。通过定期召开部门协作会议,对刑事、信访案件中可能涉及的虚假诉讼、民事审判违法等线索进行联合研判,深挖隐藏在关联案件背后的民事监督线索,形成监督合力,从源头拓宽了民事检察监督来源,解决了以往线索发现渠道单一的问题。三是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托模型筛查、数据碰撞比对,成功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中筛选7个模型,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络司法拍卖网查找线索180余条,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识别虚构债权债务、虚假调解等深层次民事审判违法线索,实现了从浅表化监督向穿透式监督的转变,有效破解了以往监督覆盖面窄、监督深度不足的问题,切实提升了民事检察监督的精准度与权威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

6.反馈问题:行政检察监督效果不明显。行刑反向衔接有差距,制发青某某等4件行政处罚建议时,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已作出行政处罚;提出汪某某行政处罚建议时,该案已过处罚时效;对王某某、董某某2021年出售、租借银行账户行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该建议未被公安机关采纳。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一是针对如陈某某等11人非法狩猎跨区域案件办理中的信息不畅问题,主动联合云南永胜、华坪两地检察机关会商协作,搭建跨区域信息共享平台。二是建立与公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定期联络渠道,并联合区农交局、公安分局会签《关于金沙江流域综合治理暨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修复暂行办法》, 实时推送行政处罚、监督意见、案件线索等数据,有效解决了跨区域监督信息滞后、沟通不畅问题,为精准开展跨区域行政检察监督提供了数据支撑,提升了监督工作的时效性与协同性,同时以胡某某等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为抓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协同机制。三是依托行刑反向衔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跟进监督办理违法行为监督1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

7.反馈问题:公益诉讼质效不高。公益诉讼调查方案雷同,缺乏个案适配性与针对性,随机抽查的30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方案完全一致。公益诉讼覆盖面不广,英雄烈士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文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至今未实现零突破。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调查方案,杜绝同质化。严格落实“一案一策”要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精准制定调查方案,明确个案调查重点、取证方向和工作步骤。二是拓宽办案领域,对接文旅、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畅通线索移送渠道。三是对接第一检察部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争取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案件;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排查,争取上半年立案;协助未检部门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四是组织干警参加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点评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新领域案件规范办理,针对性挖掘案件线索,全力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案件办理。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三、四项正在整改中

(三)立足检察职能助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有短板。

8.反馈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欠力度。格里坪工业园区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站作用发挥不充分,2022年未定期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法治体检。未结合检察工作主动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2022年办理陈某某、周某某等保险诈骗案时,未提醒企业堵塞管理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办理侵犯企业权益犯罪案件23人,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向市院报送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1件。在区委政法委的组织下,联合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司法局等多部门,在园区政法服务工作站成功化解一起因园区内口角引发的轻微伤害纠纷,通过多元协同、精准和解,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维护园区营商环境与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大涉企涉案财物处置力度,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的行为全程监督,重点纠正查封与案件无关财物、违规限制经营性财物使用、超范围冻结企业资金等问题,对不需要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及时督促解除。目前无相关问题。依法办理涉企案件23人,退赃61.1万元。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9.反馈问题:数字检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对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重视不够,2023年全市仅西区检察院未完成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任务。利用数字模型赋能法律监督有欠缺,对市检察院交办核查的余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信息反馈错误,20251月被市检察院通报。

整改情况院内明确应用联络人,组成专业数字检察办案团队。由于推广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有力,在20261月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参加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模型推广有力检察院”。2026第一季度开展应用培训1次。对2026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2026截至目前应用监督模型4个,成案4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

10.反馈问题: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到位。未开展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对外卖骑手、快递员等新兴行业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状态及潜在风险排查手段不多,支持起诉、民事和解等工作存在空白。

整改情况一是向西区交警大队调取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相关线索,排查外卖骑手、快递员等群体在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未赔付的线索。二是主动与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等群体沟通对接,了解其维权难点,并积极对接工会、法院等单位,询问是否有新业态劳动者相关案件,目前暂未发现相关案件线索。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四)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1.反馈问题:党政议事权责不清。《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范围中研究全院年度财务预决算,决定重大财务开支事项,未遵循《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规定。涉及金额257847 元的川检通移动办公办案系统项目,本应提交党组会议审定,却由检察长办公会议议定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改完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整顿,明确议事决策范围,须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务必提请党组会议研究。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规定2026年已召开党组会议10次,严格按照党组会议的规定研究议题,已组织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开展专题学习党组议事范围。

整改进度已完成

12.反馈问题: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20212025年上报区委、区人代会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未提交党组会议议定;2024226日党组会议审议办公用品采购事宜时,因会前沟通不充分,导致该议题临时取消。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各类会议的召开条件、议事范围、表决程序,细化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范围,确保应议尽议、不越权决策。202512月以来,院党组充分研究了司法救助金支出、文化墙打造、党报党刊征订、食堂费用支出、办公耗材及维修费用支出、机房改造费用支出及2026年办公设备采购事宜202615日召开党组会对《检察工作报告》进行讨论。特别是对苏铁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情况,多次听取汇报,从项目审批、建设设计、招标比选、资金划拨均进行了研究讨论。二是严格议题审核与酝酿,实行部门申报分管领导初审党组书记审定机制,杜绝会前沟通不充分、不成熟的议题,确保议题成熟后再上会研究讨论。202512月以来,院党组4次研究相关人事议题,由于会前沟通充分,上会研究一次性通过。

整改进度已完成

13.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目前2个司法警察职位空缺,出现无司法警察可用的情况;财务出纳人员任职超过10年,却一直未进行轮岗;自2021年以来,聘用制书记员辞职人数达8人,直至2024年才制定《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聘任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目前仍然存在制度化管理、专业化培养、人性化关怀不够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政法专项编制使用要求,提前规划编制使用,提前谋划,提前报备,司法警察已纳入今年公招计划、确保各类检察人员按比例配备,做到满编运行。2025年我院上报公开招录4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其中检察官助理3名,司法警察1名,目前已完成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工作,预计在今年6月左右即可到位。下半年我院将根据缺编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前规划编制使用,确保检察工作后继有人二是定期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摸排,对在同一岗位超过5年的,应当进行轮岗交流,对超过10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2026年上半年,院党组对2名业务部门干警和1名综合部门干警,已启动岗位调整工作。针对2名任职超过10年的财务人员,已制定调整计划,目前正对1名接任新人进行岗前培训,待其熟悉业务后即开展岗位交流。三是加强对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教育,优化《管理办法》,强化技能培训,深化人文关怀,确保书记员队伍的长期稳定。2025年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教育,出台了聘用制书记员职级确定制度和工资按期增长机制,同时为所有聘用制书记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开展岗位技能培训20余次,8名书记员上榜西检之星,并给予适当奖励。目前,6名书记员任职近6年,3名书记员任职近4年,基本保障了书记员队伍的长期稳定。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正在整改中,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14.反馈问题:群团工作领导弱化。2021年至今,党组未研究群团工作,团支部、妇委会未按期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优化党组议事规则,将群团工作重大事项纳入党组议事决策范围,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群团工作。今年以来,院党组进一步加大了对群团工作的力度,明确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作为团支部的联系人,强化了以党建带团建,在团支部书记缺位、机关年轻人少的情况下,及时任命1名青年团员负责团支部工作。院党组加大了对团支部工作的支持,鼓励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从经费、人员给予充分保证。二是重视群团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团支部、妇委会换届工作,通过换届,优化年龄、知识结构,让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在团支部、妇委会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助推检察工作发展。202510月,我院完成了妇委会的换届工作,3名委员平均年龄32岁,全部是大学本科文化。今年我院将按照团区委的统一安排,继续完成团支部的换届工作,让年轻干部在检察工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五)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有差距方面

15.反馈问题:个别案件办案程序不规范。办理余某某盗窃案,在收到移送起诉案卷材料之日起三日内,未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办理范某某和罗某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起诉书未载明被告人取保候审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在办刑事案件,逐案梳理、核查法律文书,重点聚焦权利告知、起诉书强制措施等环节,细致核对内容表述、流程节点,以排查促规范。经排查未发现上述不规范情形。二是组织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规定228,强化干警对案件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程序办案流程的掌握三是强化强制措施审批管控,按照文书审批要求严格执行,对延长羁押期限、变更强制措施、解除强制措施等事项,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审批,重大复杂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全程留存审批痕迹。202613月,审批8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

16.反馈问题:退查、延期案件比例偏高。因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不足,202516月退查、延期办理案件同比大幅上升,二次退查同比上升166.67%二次延长同比上升500%是全市退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比例最高的基层院,被市检察院重点提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精准适用简易程序案件3件,速裁程序案件6件,深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办案节点全流程管控,优化内部审核流转机制,在法定时限内高效办结案件,确保办案效率与质量双提升。二是每月对在办刑事案件逐一梳理,精准核对各办案节点进度,对临近到期、需重点推进案件提醒办案检察官,督促及时推进办案流程,从严把控办案时限。三是强化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对公安机关拟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由协作检察官提前介入开展初审,提出工作建议,提前介入案件7件,从源头杜绝 “带病送案”,有效减少审查起诉阶段退查。

整改进度已完成

17.反馈问题:个别案件量刑建议不精准。2021年以来区法院裁判改变起诉情形3150人。如,冉某某挪用资金案,以构成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具有自首情节对其提起公诉,区法院认定挪用资金事实、自首情节不成立,判决冉某某构成职务侵占罪。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认罪认罚工作。办案中及时全面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细致开展释法说理、明确量刑建议,规范量刑协商流程,充分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依法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步做好录音录像,确保制度适用规范、质效双优。202613月,认罪认罚适用率88.06%二是加强重大案件请示汇报工作。对职务犯罪案件及时报备5次,对疑难复杂等案件请示汇报3次。三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针对疑难复杂、有争议案件,加大沟通力度,充分交换意见,细化量刑建议依据,同步释法说理,推动量刑建议精准适配,提升采纳率。202613月,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整改进度已完成

18.反馈问题:个别支持起诉案件实效差。田某某等4案均在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当日才发出支持起诉书,未能为弱势群体提供实质性帮助。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高质效办结兰某某等33人与四川某建筑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办案中,联合人社局、司法、工会等部门形成维权合力,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动、精准施策,成功为33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31万余元,切实解决了弱势群体“急难愁盼”的薪酬兑付问题。二是严格落实诉前衔接机制,与法院、人社等单位建立实时联动渠道,实现涉弱势群体纠纷“立案即告知、告知即对接”,并靶向开展农民工聚集地、老年社区等重点区域宣传,持续提升支持起诉制度知晓度与办案实效,以检察履职切实筑牢弱势群体权益司法保护屏障。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六)“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方面

19.反馈问题:司法救助综合效果不佳。司法救助多以发放救助金为主,2021年至今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953人,仅对17人开展了发放救助金、心理疏导等综合救助。

整改情况202512月以来,我院办理的3件司法救助案件均开展了综合救助,综合救助率占比100%。如在办理魏某某司法救助案中,精准施策,针对其退役军人、残疾人、低保对象的特殊情况,除发放司法救助金外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部门对其在见义勇为申报、优抚待遇落实等方面进行综合救助。在办理李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协调异地民政部门落实其医疗、生活等基础保障。实时关心掌握罗某某诈骗案被害人司法救助后学习、生活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

20.反馈问题:追赃挽损力度不够。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审查起诉阶段追赃挽损措施不多,未能有效倒逼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2021年以来办理的44件诈骗案件中,涉案赃款9105000元均未追回。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同步开展资金流向调查,固定银行流水、资产登记等关键证据,避免证据灭失。二是将退赃退赔作为认罪认罚从宽重要考量,通过释法说理促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对积极退赔的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庭审中明确相关量刑建议。202613月,追赃挽损135.47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21.反馈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不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方式较为单一,协同联动机制未完全落实。在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中,结合学生需求进课堂较少,尤其是对幼儿阶段的宣传教育少。在办理姚某某介绍卖淫等案中,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考察帮教内容一致,帮教不精准。

整改情况担任辖区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走进校园,开展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受师生人数9900余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行“实地+社会”双轨调查机制,在办理李某某、江某某等故意杀人、强奸案时,未成年人江某某既是该案故意杀人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是强奸行为的被害人,案情较为复杂。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承办检察官办案组为了更好掌握江某某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犯罪背景、作案心理等情况,除书面审查外,到江某某和其父母家庭住地开展实地走访与社会调查。重点走访涉案未成年人江某某父母、监护人,当面了解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及监护人监护能力、日常管教及亲子关系等细节情况;同步向社区工作人员与当地民警侧面摸排该未成年人的日常情况等信息。推进该案“实地+社会”双轨调查工作,有利于在后续办案环节平衡刑事责任追究与身心康复需求,有利于帮助未成年人心理修复创伤、弥补家庭监护缺失、降低被侵害风险、增强社会观护与预防再犯,达到既依法惩治犯罪行为,又对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进行特殊、优先保护的效果,实现惩罚与挽救的统一。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22.反馈问题:三个效果彰显乏力。办案中未充分考虑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如,办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清退李某某入住公租房资格履行职责不到位公益诉讼案,对协同相关部门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风险思考不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又申请终结诉讼程序。

整改情况强化高质效办案理念的学习与践行在办理督促整治老旧电杆安全隐患案件中,将政治责任、法治要求与人文关怀有机融入办案全过程。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磋商,厘清职责分工,明确整改措施,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有效破解了行政机关长期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七)工作作风不严谨方面

23.反馈问题:监督重形式轻实效。2021年以来向区法院提出的超规定时间作出行政裁定、强制执行申请书无主要负责人签名等问题,直至2025年依然存在。2024年针对同一案件8名不同被执行人,向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制发8份内容相同的纠正违法通知书。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检察建议“一案一评估”机制,对每一份检察建议的制发依据、监督内容、整改可行性进行前置审核,确保监督事项精准、整改要求明确。同时加强与被监督行政机关的事前沟通,主动对接了解实际情况,消除监督分歧,推动监督意见从“发出”向“落地见效”转变,切实解决以往监督形式化、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二是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聚焦行政审判、非诉执行领域的程序违法问题开展筛查,成功办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1件。通过数据碰撞比对、智能识别等方式,精准发现超期裁定、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深层次违法线索,实现从被动受理到主动监督的转变,有效破解了以往线索发现难、监督覆盖窄的问题,提升了行政检察监督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三是建立与法院、公安机关等单位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对涉及行政审判、非诉执行的监督文书,实行事前沟通、事中对接、事后回访的全流程闭环管理。通过提前会商监督事项、过程跟进整改进度、事后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监督意见的采纳率和整改实效显著提升,有效解决了监督“一送了之”、整改流于形式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刑事执行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24.反馈问题:案件评查流于形式。2021年一2024 年案件质量评查计划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存在评查主体省院案管办检察官58处不实表述。对刘某与刘某某合同纠纷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未能发现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细化工作措施,打造的业务管理品牌“苏铁·精睛”入选四川省基层检察院特色品牌。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及省检察院实施细则,修订完善本院案件质量评查计划,按照上级要求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及评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培训1202510月以来,共评查案件167件,均评查为合格案件,发现问题30余个,督促承办人及时进行了整改。

整改进度已完成

25.反馈问题:文风会风不实。对省院约稿不重视,20247月因案件梳理、撰写件不仔细被市检察院通报。未按时参加西区安委会2024年第三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在2024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中被扣分。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会议管理制度2项,整改以来,干警、领导干部参加区级及以上会议30余次,实现零迟到、零缺席、零代会,杜绝参会不力问题。院内召开各类会议19场,严格执行考勤登记,除出差、办案人员外,其余参会出勤率达100%,所有参会纪律情况全部纳入个人平时考核,会议纪律全面从严规范,彻底整改参会不力问题。二是完成公文撰写规范“学习大礼包”2.0挂网,组织全员专题学习2次,通过微信群下发完稿写作要求、信息选题方向等8次,实现干警学习全覆盖。严格落实文稿“初审+复核”双把关机制,累计审核上报省院约稿、案件梳理等各类材料34份,退回修改完善7份,所有材料均按要求保质完成报送,未再出现撰写不细致、内容疏漏问题,一季度信息工作暂列全市第一。

整改进度已完成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

26.反馈问题: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2023731日,以购买办公耗材名义购买档案柜3组;2023930日,同一事项印刷费29355元分三笔报销, 且未进行事前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档案柜已录入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统一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大额重点支出需事先申请,注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无事前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

整改进度已完成

27.反馈问题:存在应退未退津补贴情况。20216月支付刘某某事业人员2020 1220215月通勤费1260元、五一、清明节值班费1950元,未按规定清退。

整改情况20216月支付刘某某事业人员2020 1220215月通勤费1260元、五一、清明节值班费1950元,款项已退回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财务全额上缴财政国库。

整改进度已完成

28.反馈问题:违规发放纪念品。20244月主题党日活动购保温杯40个、遮阳伞40把,共计3640元,违反《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发放的保温杯、遮阳伞按市场价折算金额,相关责任人已将款项退回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全额上缴财政国库。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财务人员)专题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及禁止性规定,强调严禁用党建经费购买纪念品、发放福利等要求,筑牢纪律意识。

整改进度已完成

(九)内部管理有弱项方面

29.反馈问题:项目管理不规范。未建立项目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0226月机房改造32955)、采购室内P2.5全彩LED显示屏48880等项目询价资料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现实施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确保项目资料完善。二是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中《建设项目业务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立项、询价、采购、施工、验收、归档全流程管理要求,强化制度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

30.反馈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2021年以来,办公桌椅、档案柜、UPS主机及缴纳车辆购置税等共计64039.45元,以费用科目代替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形成账外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将办公桌椅、档案柜、UPS主机及缴纳车辆购置税等共计64039.45元资产入资产管理系统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明确固定资产确认标准、核算口径等要求,按照单项资产价值超过1000元(专用设备超过1500元)使用年限超过 1 年的,必须按固定资产核算”的要求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

31.反馈问题:公车管理不细致。202112月支付车辆维修费32280元,未进行事前审批和询价。20221月,川DD3682公务用车重复出现同日洗车2次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实行定点维修、定期保养。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驾驶员提出申请,由办公室人员与驾驶员一起到定点维修点询价并如实填写《车辆维修审批表》,由办公室主任核实,由分管领导审批或者按照相关要求提交上党组会审议”的规定执行。二是20221月川 DD3682公务车同日重复洗车的情况,责令经办人员退回重复报销的洗车费,财务全额上缴财政国库

整改进度已完成

(十)党建工作责任履行不力方面

32.反馈问题: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截至巡察进驻,共召开党组会议63次,仅研究党建工作9次。党组未研究2021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未对党员发展过程中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转正环节进行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党组、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三级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20251217日,院党组专题听取并研究了党建工作;院办公室在制定2026年检察工作计划时,将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下一步,我院将根据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2026年党建工作要点,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我院的工作要点,报党组会研究实施。二是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解决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等突出问题;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每年讲授专题党课不少于1次,加强对党员发展各个环节的研究,传导重视党建的鲜明导向。2025年以来,我院深化了最高检党组关于统筹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要求,开展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在各业务部门成立了以党员为主要成员的办案组,将党建推向办案一线。2025117日,党组对唐典同志党员预备期届满转正,进行了研究。

整改进度已完成

33.反馈问题:党建基础工作薄弱。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2022年、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20258月、9月未召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20211月党支部委员童某某组织关系转出,2022317日才召开党员大会补选。2022年党支部补选支委、2023年党支部换届均无选票等重要存档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明确“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1次,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主题党日固定每月1天。202511月以来,召开支委会6次,支部大会2次,主题党日4次,领导干部上党课1次。2026330日,召开党员大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严格执行两推一选制度,严格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及时补选党支部委员,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政治素质高的党员干警负责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党建资料收集、党支部换届工作资料收集等,确保党建重要资料及时存档。今年的党支部换届工作,预计在6月份完成,届时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加强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

整改进度已完成

34.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班子2022年度与2021年度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雷同,2022年以来民主生活会会前未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多名党员领导干部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2024年党组班子成员未参加第二、三、四季度支部党员大会,同年部分班子成员未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亲自撰写发言提纲,政治部安排专人负责审核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开展一对一全覆盖谈心谈话,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2026228院党组召开了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大家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敢于揭短亮丑,既指出问题表现,又深挖思想根源,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春明在会上指出,这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扎实充分,主题主线鲜明聚焦,查摆问题见筋见骨,相互批评直截了当,整改方向清晰明确,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预期效果。二是党组书记每年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4次,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支部活动全覆盖,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参加支部大会达100%,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达80%,充分发挥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

(十一)管党治党不严不实方面

35.反馈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21年以来,党组未组织班子成员开展述责述廉评议,未督促班子成员听取分管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022年党组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西区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责任、党支部责任及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二是党组认真研究制定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汇报,开展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述责述廉评议。2026127日,院党组组织开展2025年度述责述廉工作,听取了孔晓亮、郑世明、郭孟灵3名同志作大会陈述,其他同志作书面陈述,并进行民主测评。

整改进度已完成

36.反馈问题: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2021年、2023年未梳理党风廉政风险点,2022年梳理的廉政风险点无责任人、防控措施。因风险防控不力,20213名时任班子成员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受到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领域廉政风险拉网式排查,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划分高、中、低三级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责任人。20263月,我院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排查出单位风险点11个,其中高风险 6个,中风险4个,低风险1个;43名干警排查出风险点130个,其中高风险56个,中风险 37个,低风险37个。二是每年开展1次风险排查回头看,及时新增、调整风险点;对高风险岗位实行轮岗交流制度,每年轮岗比例不低于20%。今年已对2名业务部门干警和1名综合部门干警进行了轮岗交流,下半年拟对2名从事财务工作1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轮岗交流,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

整改进度已完成

37.反馈问题:落实三个规定欠力度。未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要求,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教育、督察等工作,20221月、6月、7月因零报告被省检察院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按实施办法开展三个规定学习教育。20262月,开展了三个规定再学习再教育专题活动,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再学习再教育工作,明确学习内容、形式、步骤与责任分工,构建党组牵头、班子带头、部门主抓、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组织全院干警逐一签订三个规定填报承诺书,明确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如实填报刚性义务,强化纪律约束,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承诺。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专题说明个人记录报告情况,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纳入干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通报违反三个规定的案件查处、督查巡察情况。对涉及其他单位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形成监督合力。今年13月,全院检察人员共填报三个规定事项4件,其中领导干部填报2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

38.反馈问题:干部教育管理有缺位。日常教育抓得不严格,2021年以来班子成员未开展日常谈心谈话,2021年、2023年时任党组书记未讲廉政党课。廉政教育效果不明显,20212名干警因办案久拖不决、未如实填报配偶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处理;20243月办理市纪委转办信访件,未对涉事干警进行教育提醒。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实地研学,定期开展思想状况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及时化解思想困惑,防范思想滑坡风险。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对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已作了安排,计划在下半年开展。今年以来,学习传达了西区2026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会精神,组织学习最高检《关于5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开展对程文君违纪违法案深入剖析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参观西区三线微博物馆、法治教育长廊等,通过重温三线建设者的奋斗故事,结合典型检察案例剖析,进一步坚定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业信念。二是严格问责追责机制,对工作办案久拖不决、未如实填报配偶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开展经常性督查,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加强学习教育,抓早抓小,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已对涉事干警开展提醒谈话,时常敲响警钟,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震慑效应。

整改进度已完成

(十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39.反馈问题:20216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回头看反馈的落实党建责任制有差距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西区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班子、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支部牵头、业务部门协同,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建立责任清单年度更新机制,结合上级部署和本单位实际动态调整,确保责任与工作同频同步。二是通过本次巡察整改,进一步强化了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了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深化了队伍教育管理,推动区检察院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院党组清醒认识到,目前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与区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差距,部分深层次问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院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在压实整改责任上再加力。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院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整改后续工作,主要负责人继续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持续落实一岗双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见到实效。

(二)持续深化建章立制,在堵塞制度漏洞上再细化。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对集中整改期间修订完善的10项制度机制,加大学习培训和执行检查力度,确保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同时,结合检察权运行特点,进一步排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重点完善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涉案财物管理、检察人员考核等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长效机制,切实织密制度的笼子

(三)持续抓好成果转化,在推动检察履职上再突破。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结合起来。聚焦区委中心工作,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服务保障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中展现检察担当。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优化案件质效指标、打造特色品牌工作的具体成果,力争核心业务数据进入全市前列,培育更多精品案例。

(四)持续从严管党治检,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再加强。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扛稳抓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完善内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548208828,电话0812-5553368;邮政地址: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苏铁中路260号;电子邮箱:1443675394@qq.com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62

审核: 陈农   责任编辑: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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