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5年5月19日—6月19日对区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区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认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为了更好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区信访局党组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整改工作,由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承担整改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反馈等工作,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整改工作具体负责。
(二)责任落实方面。按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对整改的10个问题(具体35个问题)进行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措施90条,修订完善制度6个,建立“三张清单”,明确要求党组成员、责任股室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逐条整改落实,逐一销账。
(三)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方面。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5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及全局职工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由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各股室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了《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审议整改工作方案,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逐项细化完善整改措施,严格做到整改措施具体实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区委巡察办和区委第三巡察组审定后印发了《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攀西信党组〔2025〕14号),要求各股室对照方案抓好整改落实。三是10月15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对照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根据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情况,深入查找思想认识上的不足,找准原因,持之以恒,加以整改,达到提高认识、巩固整改成果的目的。
(四)监督检查方面。一是明确整改要求。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来抓,明确按照“即知即改、限时整改、完成销号、建立长效”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全程跟踪落实。整改过程中,每月开会研究,明确阶段任务,布置具体工作,全面跟踪落实情况,要求各责任领导全面监督,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整改。按照党组书记是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从头到尾负总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区信访局党组、党支部未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区信访局党组和党支部于2025年7月起,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执行,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摘编》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线上峰会的讲话等。二是及时梳理“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做到系统学习、应学尽学、学有所获。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不深入。如:未组织学习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8月4日第15次党组(扩大)会议和8月22日职工大会学习了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新指示和新要求,结合西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质效,切实提高西区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3.学习贯彻本系统重要会议精神有欠缺。如:未组织学习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全国、全省信访局长会议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8月4日第15次党组(扩大)会议和8月22日职工大会上学习了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全国、全省信访局长会议精神。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精神,并结合西区信访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把准信访工作正确方向。
4.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如: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因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主题教育相关精神要求学得不够、掌握不全、理解不透,被区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又如: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学习研讨走过场,未结合单位实际,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涉及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开展研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第21次党组(扩大)会议,会上深刻剖析主题教育期间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有成效。三是8月19日召开第三季度党员大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涉及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开展深入学习研讨。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
1.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不科学,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区信访局现行有《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制度》《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等多个制度,其内容重复、杂糅,且未将重大项目安排、巡察、督查检查等重大事项列入党组议事内容,不利于民主决策的有效开展。“三重一大”制度不严谨。《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制度》(攀西信〔2023〕13号)无重大项目安排具体议事内容;且该制度明确“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职工为成员的‘三重一大’工作领导小组”,弱化党组决策作用和领导责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第21次党组(扩大)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确保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开展工作。二是对现有制度规范整合。修订完善了《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将重大项目安排、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重大事项及时纳入议事范围,按规定确定议事人员范围,细化决策流程。9月11日通过党组会审议后全局学习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三是强化党组决策作用和领导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党组议事决策参与人员,细化议事决策流程,确保议事决策科学规范。
2.党政议事权责不清。《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将“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议事范围;2019年6月至本轮巡察进驻时,区信访局长期以党组会代替行政办公会安排部署行政日常事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界定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并通过党组会审议。二是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局长负责制的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做到决策民主、议事公开。自7月起已召开3次局长办公会议。三是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
3.议事决策不规范。民主决策不充分。如:2022年1月13日党组会讨论班子成员分工,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首先发言,其他班子成员未表态。又如:2022年6月10日党组会讨论拨付经费时,时任党组书记、局长率先表态定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上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努力提高局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凡审议事项均在会前做了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股室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导进行补充并提出意见建议,党组成员分别表态,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最后形成会议决议。
4.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提交党组会审议。如:2024年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编印的《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信访制度》《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财政制度》均未经党组会审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从2025年7月起,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审议,同时详细记录研究讨论的内容。截至目前已审议重要事项6次。
(三)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新要求不深入。未系统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区信访局未组织全区专兼职信访干部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学习培训。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不深入。如:自《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区长信箱”信访事项交办通知书》提示语先后16次使用已废止的《信访条例》。又如:2024年6月制定的《攀枝花市西区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依据”是已废止的《信访条例》。履行“三项建议”职责不充分。截至巡察进驻,仅向有关办理单位提出信访办理改进工作建议1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系统性培训计划。7月23日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镇(街道)负责信访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区信访局会议室开展2025年西区信访业务工作培训会。7月30日在区税务局开展西区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上,区信访局就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和网上投诉平台操作进行讲解并提出工作要求。9月8日至12日组织辖区镇(街道)、区级各部门信访工作骨干及分管领导参加全国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着力推进西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二是深化作风建设,抓好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对引用已废止的《信访条例》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督促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同时修订完善了《攀枝花市西区群体性走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转送、交办通知书的校对和审核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三是充分发挥信访局牵头统筹作用,对存在推诿扯皮、受理办理不规范等行为的责任单位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按照要求下发工作建议,严格履行“三项建议”职责。
2.难案积案化解办法不多。区信访局在接到复杂性集访件后,对案件思考不多,沟通不够,采取转办方式简单处理。如:个别群体多次集体向区、市、省反映问题,区信访局习惯性将信访件交办,未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研判,协调指导复杂疑难问题处置化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推动群体性问题化解。对个别群体集访问题,区信访局加强统筹协调,实行领导包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责任单位的协调,进一步做好与上访群众的沟通。有力有序推动复杂性集访件化解工作。二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会同责任单位及时开展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7—9月共接待到区来访群众122批次341人次;开展区级部门联合接访下访13次;召开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视频培训1次,避免因群众不了解事项进展再次集访。成功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4件,化解群体信访事项1件。三是加强会商研判。针对群众信访诉求,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针对重点群体、人员,主动先后组织责任单位召开重点信访事项协调会18次,加快推动信访事项化解。
(四)担当尽责、为民服务用心用力不足
1.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探索不够。未充分运用诉讼、调解、裁决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化解信访问题,化解矛盾力度不足、成效不高。如:2024年区信访局共接待来访445件次,其中重复上访365件次,占比82.18%,重复上访占比较高,群众诉求化解周期延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信访问题一次性化解率,避免引发重复信访,减少重复信访率。二是对重复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会同责任单位对久拖不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时组建专班,推动化解。三是充分利用西区“三说会堂”多元解纷模式,加强访调对接,对可以通过调解的信访事项,加大调解力度,信访事项调解率从0%上升至6.9%,进一步提升信访事项调解率,减少信访上行风险。
2.指导全区信访业务欠力度。作为信访工作牵头部门,对区级部门和镇(街道)信访工作指导不到位,信访工作有纰漏。如:2024年9月,责任单位在回复过程中,泄露信访人个人信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区级各部门(单位)、镇(街道)信访工作指导力度,对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市长信箱、区长信箱、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问政四川、麻辣社区、看西区APP等网上信访事项规范办理流程,提高网信办理质效。二是对办理信访事项不规范的部门(单位)点对点下发工作提醒函共计26份,明确整改时效,并纳入绩效考核。
3.局机关干部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有欠缺。如:2024年12月,在受理个别信访事项过程中,未对信访内容进行仔细审查,导致告知类型与告知内容不符,被市信访局督办。又如:2025年3月,在接待集访过程中,信访干部业务不精、能力不足,未能与群众实现有效沟通,导致该群体情绪激动,加剧了矛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整改,规范网信中与内容不符的信息,对当事人作出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区信访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9月30日,组织区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关于严格落实“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法治化要求的通知》《国家信访局网上办理工作规程》等文件,牢固树立“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宗旨意识。切实提高局机关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业务水平,增强应急处置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升级改造信访接待环境,为群众来访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温馨的服务。四是认真审查信访内容,定期召开分析研判,积极参加交流学习,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累计接访重点群体、人员共20批次122人次。其中组织责任单位召开相关信访事项协调会12次,同时做好政策宣传,情绪疏导等稳定工作,有效推动信访事项化解,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
(五)作风建设有短板
1.文风不实。如:《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访调对接”制度》(攀西信〔2020〕68号)中涉及领导小组组长一职,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和现任党组书记、局长为同一人,无变化。又如:区信访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资料中,2024年8月2日接访个别信访人员和2024年8月6日接访个别群体照片相同,2024年11月8日照片上的信访人、接访人与备注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对资料进行检查复核,修订完善《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访调对接”制度》,确保资料准确无误。二是严格公文审核制度,规范办文流程,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责任心。三是7月18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督促。四是加强公文写作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各类公文写作培训。
2.调查研究浮于表面。2020年以来,调查研究未下深水,调研报告质量不高。如:《西区信访局关于重大风险化解的调研报告》中“信访工作现状”“信访严峻形势的成因”等重要部分内容与网络文章《关于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高度重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改进调研作风,充分结合西区信访工作实际,通过信访干部带案深入村(社区),现场调查核实等方式,及时收集社情民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调研报告的准确性、针对性。二是提升报告撰写质量,在调研工作中,更好地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确保可操作性,坚决杜绝“盲目调研”导致报告质量不高。7月以来,分别向区政协报送《破解“失管”困境 赋能居民自治》、向区政府报送《关于信访工作风险防控的调研报告》等2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3.厉行节约不到位。如:2019年以来,聘请成都好伙伴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为单位职工代办个人所得税申报服务,每年支付服务费2000元,非必要开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十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已与成都好伙伴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沟通协商,按合同约定到期后立即解除服务,并出具终止服务通知书。
4.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如:2022年以来,干部职工调休假条未载明调休原由,且无相关印证资料;2022年、2023年某干部职工因病离攀治疗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请销假制度》。明确请假类型及期限,包括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调休等,详细规定每种假期的申请条件、最长天数及审批权限,调休载明调休原由。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分级负责制度。办公室具体承担全局请销假日常管理工作,股室负责人负责对本股室员工的请假、销假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分管领导定期核查分管股室的请销假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对病假、事假等特殊原因请假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事假原因的相关凭证等,杜绝虚假请假现象。局班子成员请销假,严格按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互相监督,起好带头作用。三是妥善保存请假条,留存备案。建立请销假台账,定期公示。
5.保密工作抓而不实。如:未及时调整保密委成员职责分工,未按规定及时变更涉密计算机登录口令。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7月1日印发《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党组关于调整保密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每周变更一次涉密计算机登录口令,防止非授权用户进入涉密计算机窃取、破坏和篡改涉密信息。
(六)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资金使用不规范。如:2019年9月付职工生日慰问1000元、2023年8月付工会活动费1400元,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又如:2019年以来,给非工会会员发放节假日工会慰问品、生日蛋糕券及工会活动物品,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该笔资金情况已核实,明确资金使用的纪律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财务合规意识,避免同样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行政经费、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界限,严禁相互挤占、挪用。加强支出审核把关,对资金用途、审批流程进行双重校验,确保每笔支出都符合规定。三是针对自聘会计人员超范围发放福利的问题,经区总工会督导检查后,已按照区总工会要求完成整改,退回2023年、2024年生日蛋糕券,该笔费用已退回区信访局工会账户,坚决做到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破、惩治不能软。四是对于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的自聘会计人员已解除劳务合同,现已另聘会计人员重新签订协议,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2.执行生育津贴规定有偏差。如:2023年12月付聘用人员生育津贴38712.21元,未按照《攀枝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扣除重复享受的工资8815.89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6日召开党组会,会上认真学习了《攀枝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并跟当事人做好政策解释。二是经核实后已退回重复享受的已发工资8815.89元。该笔退款以现金形式存入单位基本户后,通过一体化平台的资金退回操作现已退回财政局国库。三是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认真学习相关财务制度。
3.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如:2020年1月购买值班棉絮费700元,使用无效票据;2020年6月付李某全国“两会”驻京值守差旅费,多报销费用50元;2022年12月付防护栏安装费4510元,报销单无单位负责人、报销人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检查票据,核实原因,说明情况。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攀枝花市西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财务票据的审核报销制度,杜绝再出现此类情况。三是仔细检查报销单是否还有漏签情况,立即补签,避免再次出现同样问题。
4.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如:2021年3月付市“两会”信访值班住宿费1440元、2024年6月付《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印刷费1460元,未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且无情况说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齐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说明,未办理公务卡的工作人员已自行办理公务卡。二是加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学习。三是立行立改,应由公务卡支出或转账支付的费用严格按要求履行程序,杜绝同类财务问题再次发生。
5.合同签订不规范。如:2021年1月与攀枝花市东区文云商贸部签订15700元的印刷品订货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栏未签字盖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核实情况,补签遗漏的地方。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党性教育,增强领导责任意识及担当精神。严格执行财务审签和报销制度,落实责任领导及责任人,严禁出现报销手续不齐全、合同无代表人签字等情况。
(七)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如:2021年度与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记录中,党员对支部工作批评意见表述完全一致。又如: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区群众工作中心主任对党组书记、局长的批评意见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需要加强”,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9月17日组织第九次党员学习日活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筑牢思想根基。二是2025年10月15日,区信访局党组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区委组织部干部列席会议。会上,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重点围绕本次巡察反馈的10个方面35个问题深刻查摆检视,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真正让灵魂受到触动,思想受到洗礼,境界得到提升。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员大会议题确定不严谨。普遍存在一次会议一个学习议题的现象,党员大会议事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如:2024年第四季度党员大会,仅有学习讨论中组部关于2023年度党费收支情况通报议题。讲党课走过场。如:2024年第一、第二季度党课只有标题,没有讲稿或提纲;2023年1月13日到沿江社区讲党课,应到、实到人员仅5人。开展主题党日流于形式。如:2024年1月至8月主题党日形式单一,普遍存在“打捆”学习的现象,讨论发言没有结合工作实际;9月至12月未开展主题党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工作人员党务工作水平。二是完善党员大会学习内容,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等;充分发挥党员大会议事决策作用,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进行民主测评、讨论决定对优秀党员的表彰等。三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7—9月共开展主题党日和党员学习日3次,党员大会2次、党课1次,及时做好会议记录,认真收集完善会议资料,并严格规范党建资料的存档工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1次、到习风园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次、观看国防教育电影《731》1次,参加社区志愿服务1次。四是班子成员讲党课前做好充分准备,结合实际精心撰写讲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领导干部讲党课2次。
3.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务干部配备不到位。如:长期安排非中共党员从事党务工作,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党费收缴不规范。如2025年1月至5月党费收缴基数未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已安排中共党员做党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7月16日收缴7月党费时,变更了党费收缴基数,并补缴了1-6月党费。
(八)管党治党不严不实
1.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如:2023年至2025年区信访局党组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2022年未对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2020年以来,党组书记未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未听取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每年初严格按照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结合区信访局实际,制定区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对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2025年9月15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落实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表》。二是2025年9月30日审议通过了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廉政防控清单,安排部署国庆节前安全、廉政教育等工作。
2.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足。2019年以来,仅2022年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至今未对风险防控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进行动态更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制定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对本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及时对廉政风险点、风险防控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进行动态更新,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进行有效防控。二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廉政教育学习,提高廉洁意识,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7—9月,共计在党组会上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7次,支部学习6次。
3.廉政教育不扎实。如:2022年党组书记未讲廉政党课;2020年、2021年和2023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未开展廉政谈话,2024年开展廉政谈话未做到全覆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要求开展廉政教育。2025年7月8日,党组书记,局长熊爱民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讲《加强作风建设 务求责任担当》党课,9月30日,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节前”“敏感时期”等全覆盖廉政谈心谈话和工作提醒。二是2025年7月4日班子成员钟俊和接访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8月6日班子成员王恒勇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廉政谈话;9月29日,党组书记,局长熊爱民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掌握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4.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2019年6月至本轮巡察进驻时,召开党组会176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仅3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二是主动接受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重视舆论监督反馈;聚焦“八小时内”履职和“八小时外”言行开展监督,加大对信息的公开力度,确保每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九)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制度照搬照抄”问题整改不彻底。如:《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试行)》规定“其中60%部分拨付基层工会,40%部分上缴市总工会”,《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中出现“视其内容及时在局机关、局属二级单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干部职工中公开”等不切实际的表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排查现有的各项制度,参照相关制度,结合西区信访局实际情况,现已修订完善《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修改)》《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及《攀枝花市西区信访局机关考勤请假制度》五项规章制度。二是规范审核流程,举一反三、加强教育、严格实行公文逐级审核制度,坚决杜绝“制度照搬照抄”问题。
2.“会议记录不规范”情况依然存在。会议记录要素不全。如:2022年1月至2025年4月,党组会议记录未载明开会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记录人等会议基本信息。会议记录混乱。如:在2022年5月5日党组会议记录后页,添加2022年3月30日党组会议记录;在2023年1月3日党组会议记录前页,添加2023年1月13日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记录的标准要求,落实专人记录,清楚载明开会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记录人、发言人的发言等,坚决杜绝补记,漏记等问题。二是组织会议记录人员参加培训或到相关单位学习交流,确保记录人员熟悉和掌握会议记录的规范要求。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着力抓好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2—3866694;邮政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97号;电子邮箱:282940520@qq.com。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9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