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各巡察组于2025年10月中下旬开始,对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开展联动巡察,对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党校、市第十二中学校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集中巡察时间5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以及内设机构、下属单位(部门)负责人。
二、监督重点
按照“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区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执行党内法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情况开展监督。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重点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情况,重点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了解整改主体责任、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三、区委巡察组联系方式及意见箱设置点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1.联动巡察对象: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
2.常规巡察对象:市第十二中学校党总支
3.联系电话:18281228968
4.电子信箱:pzhxqxc1@163.com
5.意见箱设置点:
(1)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与副楼之间廊道
(2)市第十二中学校校门右侧
(3)市第十中小学校校门右侧
(4)市第十九小学校侧门右侧
(5)格里坪镇小学校门右侧
(6)市第三十一中小学校校门右侧
(7)市第三十二中小学校正对校门左侧
(8)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北门右侧
(9)区第一幼儿园校门右侧
(10)区第二幼儿园校门右侧
(11)区第三幼儿园校门对面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1.联动巡察对象:区法院党组
2.常规巡察对象:区委社会工作部
3.联系电话:18281229959
4.电子信箱:pzhxqxc2@163.com
5.意见箱设置点:
(1)区法院党组:区法院安检大门左侧墙体
(2)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办公楼1楼入口保安室外侧墙体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
1.联动巡察对象:区检察院党组
2.常规巡察对象:区委党校
3.联系电话:18281229929
4.电子信箱:pzhxqxc3@163.com
5.意见箱设置点:
(1)区检察院党组:区检察院正门左侧
(2)区委党校:区文化馆大礼堂一楼大门右侧
四、信件邮寄地址
攀枝花市西区百花路17号,区委第X巡察组收。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各巡察组设置了“四川码上巡”二维码,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可向区委巡察组反映相应单位的情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8日
第一批次(10月中下旬至11月中下旬)
第二批次(11月中下旬至12月上旬)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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