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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西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 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3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西区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区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攀住建规〔202312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其中:助理级有初定和评审两种方式。普通全日制本科本专业学历人员申报相对应专业技术职称为初定;不满足初定条件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为评审。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方式

初级职称:个人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初审、公示、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受理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工程专业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并注册,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或详见附件12

(二)审核推荐

1.单位初审、公示、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择优推荐。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通知发文时间)。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推荐意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2)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由所在工作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可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在纳税或社保参保地申报,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2.部门审核。职称申报材料应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复审、逐级上报。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受理逐级上报的职称申报材料并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通过的予以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基本条件》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3)不按规定时限、程序申报或报送的。

(4)个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的。

(5)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三)评审

由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工程专业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通过的级职称申报材料由住房城乡建设局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公示、发文

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初级职称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及时通知申报人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综合材料》,并要求各申报人员及时转交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系统申报要求。各送审单位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应及时退回材料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纸质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在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相应栏,经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评审不予通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五、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个人网上申报初次提交截止时间。本通知发出之日至202511171800(逾期不再受理)。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112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511241800(逾期不再受理)。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112718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51211800(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攀枝花市西区格萨拉大道38号附1-1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864646

六、评审费用

本次评审不收取评审费用。

七、注意事项

(一)做好政策的学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在官方网站发布《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等政策文件,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的通知公告专栏人事职称信息查询或下载,务必认真学习领会,仔细阅读、理解,做好填报表格及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技术成果充分展现出来。

申报人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工作类别(建设科研、建设设计、建设施工、建设管理、建设运维)栏目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三)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需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通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提交的论文论著、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不限于上述两类)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经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查实论文、论著、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技术成果相似率高于30%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个人的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通过。

(四)严格审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市直部门(单位)、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单位需对申报人纸质材料以及网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要求层层审核推荐,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书、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申报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人员身份证明(附件7)。

(六)西区只接收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在辖区注册的民营企业申报评审建设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其中2025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八)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任何疑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12-3864646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附件:1.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2.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3.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4.攀枝花市建设工程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5.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6.关于×××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情况证明

        7.身份证明材料

 

附件1-7.zip

                                                   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011

 

 

审核: 胥婷婷   责任编辑: 彭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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