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至5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3337160;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9楼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张校维,联系电话:0812-3337160)
附件: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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