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城镇发展建设需要,拟依法征收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金桥社区村民委员会第十一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金桥社区村民委员会第十一村民小组,四至范围见示意图,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攀枝花市2025年第9批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建(构)筑物;不得抢栽、抢种各类农作物及林木。违反规定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和抢栽、抢种的附着物及林木,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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