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7日至7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格里坪镇党委及下辖村(社区)党总支(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格里坪镇党委及下辖村(社区)党总支(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格里坪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带领全体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对推进格里坪镇党委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落实,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履职尽责上、体现到整改落实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格里坪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格里坪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制订《十一届区委第二巡察组常规巡察格里坪镇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逐项、逐条、逐句梳理分解,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履行第一责任,以上率下确保整改到位
格里坪镇党委书记坚持将自己摆进去,对巡察整改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带头推进整改落实,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开展党委会议作出专门部署推进。
(四)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提高整改实效
坚持从严、从紧、从实督促整改落实,对于能即时解决的问题,推动做到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加强跟踪督促,确保限期完成;对于普遍存在或反复发生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加强建章立制,着力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标本兼治的实际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落实问题
1.履职尽责有差距
(1)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谋划不深。在落实《攀枝花市西区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2019)》和《攀枝花市西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2021)》时,未结合全镇各村实际,适用两个方案中的“盘活资源资产资金”的具体政策,盘活资产服务村集体经济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在10月、11月组织召开乡镇干部培训会议,组织镇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并针对各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中特别是中省级扶持资金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二是由包村领导牵头,组织各村开展“家底”排查,进一步完善《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调查统计表》及各村共同富裕“一村一策”方案,新盘活闲置土地60余亩,收集群众发展建议20余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不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粗放。缺乏具有“造血功能”的集体项目和发展规划思路,对资源绝大部分采取租赁、承包的方式进行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漏洞大。2018年10月26日,格里坪村社干部、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核销应收账款290.7万余元,其中,汽车队212万元。2020年12月31日,格里坪村财务实际核销汽车队债务148.8万元,2021年12月31日,格里坪村财务对该148.8万元债务作重新挂账记账处理,理由是“汽车队现仍然存在且正常运营调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11月印发了《格里坪镇机关干部包联村(社区)工作制度》,通过调整人员配备,进一步充实包联村(社区)工作力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由镇财政所、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牵头,依照《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格里坪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整改问题7个。三是10月25日组织各村党组织书记、“两委”干部、社长、报账员80余人召开了格里坪镇村社财务管理培训会,重点学习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讲解了报销相关资料的准备及审核要点、报账审批流程、现金日记账登记方法等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履职不到位。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2名包村镇领导和1名村党总支书记因履职尽责、监督检查不到位被约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包保领导督导台账清单,根据预警要求开展包村工作,做好台账清单记录。二是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题会,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开展工作培训,下发工作要点,提高村社干部履职能力。三是镇防火办开展日常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形成闭环管理,做好党政同责考核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行政行为违法,普法不力。2019年格里坪镇在限期拆除华益能源项目征地红线内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时,在执法过程中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催告,也未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当事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并收到司法建议书。未履行好宣传、监管等责任,2019—2023年因辖区个别单位、村(居)民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收到15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年以来采取会前学法、集中学法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习近平法治思想60余次。二是制定《格里坪镇2024年“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全年邀请法院、公安等机构专业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40余场,受众6000余人次。三是持续运用推广“三说会堂”优秀经验助力基层矛盾化解,全年通过“三说会堂”调解案件11起,持续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在8个村(社区)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乡镇村(居)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效覆盖;积极培育基层“法律明白人”40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宅基地用地监管不力。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如,有13户未批先建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13户未批先建已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针对未超面积的5户进行补办宅基地手续。二是对涉及的村干部胡某某已进行了约谈,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三是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并积极收集群众信息。四是通过镇政府十三届第27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宅基地不再进行上会审批,宅基地审批权交分管领导及主管科室负责审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地理标志农产品宣传推广力度差。在苏铁山药、攀枝花噹噹鸡等精品特色农产品的打造上,宣传力度、市场开拓不够,效益不够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农易达青年创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园区入驻的培训学校、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开展合作,聘请专家、农技人员等为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提高产品品质。二是2024年9月23日,格里坪镇开展农民丰收节活动,开展展销会活动,扩宽销售渠道,提高知名度,2024年11月30日,开展2024年格里坪第十一届苏铁山药开挖仪式暨农事乐系列活动,举办苏铁山药长龙宴,对苏铁山药、噹噹鸡等地理标志产品进行推广销售。三是积极向上对接“万企兴万村”政策,11月市工商联6家执委企业与区工商联7家执委企业,分别与格里坪镇6个村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书》,实现村企结对全覆盖。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力
(1)“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2019年镇党委第52、53次会议出现时任镇党委书记在研究党员转正、审议下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等事宜中首位发言的记录,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2021年10月—2024年3月镇党委会研究有关事宜,会议记录显示,大部分会议议题无具体汇报内容,大部分会议讨论以党委委员“无意见”带过,无讨论决策过程,党内民主流于形式。2021年4月29日的镇党委会,党委班子成员到会不足2/3,且表决通过了“三重一大”事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政班子、科室(中心)负责人、镇村(社区)干部学习“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3次。二是新修订完善《格里坪镇党委工作规则》《格里坪镇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格里坪镇政府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格里坪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贯彻执行镇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不到位。2021年镇第十三次党代会决议提出,构建“一镇二廊三园四区”建设体系,但至今仍处于谋划阶段,未具体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聘请赛迪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完成《格里坪镇经济发展综合诊断研究(初稿)》《格里坪镇投资环境综合诊断及领跑计划(2024—2026)(初稿)》《格里坪镇产业跃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初稿)》;积极对接安正乡村产业集团,初步完成《共富试验区—西区样板区合作建设提案》,其中样板合作项目格里坪村至金家村毓秀金乡已完成项目建议书。二是2024年10月底完成《省级百强中心镇格里坪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明确了格里坪镇省级百强中心镇的发展目标及思路,细化了六大工程的具体举措。三是对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布局,按照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积极推进庄上村、金家村及格里坪村3个村的乡村规划编制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工作作风不扎实
(1)文风会风不严不实。2019—2023年因公文质量和文件处理问题,被区政府办通报8次。2021年镇党委会会议记录有2次第93次党委会、2次第94次党委会;会议纪要开会时间与会议记录时间不一致,如,第93次党委会会议记录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会议纪要载明开会时间为2021年3月3日;2022—2023年会议记录空白页面较多;存在一号多文,台账仅登记了一个发文情况。2023年郑某、伍某某、李某请假外出期间仍出现在参会人员名单中;多次简报信息使用相同照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开展全镇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提升办文办会水平。二是修订完善《格里坪镇党委工作规则》《格里坪镇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格里坪镇政府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格里坪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明确科室职责、细化办文办会措施,实行重要会议双人记录和发文“三审三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不到位。2023年因值班记录无电子档、值班制度未上墙、未按属地职责要求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值班电话设置彩铃等问题被市、区两级政府办通报4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值班要求、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流程、规范填写值班记录进行培训1次,值班人员交接班时报送值班记录电子档,落实值班制度上墙,开展转接电话抽查12次,推行交接班培训检查签字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三级带值班制度、24小时在岗值守制度,每月中下旬制发下月值班表,做到人员、责任、工作“三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2020年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因连续两周未更新被市政府办检测发现、区政府办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镇机关、村(社区)干部职工,开展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学习2次,安排专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开展镇村(社区)信息公开阵地建设指导检查8次;组织镇机关各科室(中心)、各村(社区)积极报送工作信息,并在西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常态化更新工作动态、信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
(1)民生问题解决用心用力不够。金家村、金桥村旱期用水问题突出,特别是金家村竹林坡大麦地108户701人生产生活用水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但2017年12月省级资金下达给格里坪镇水利基础设施修复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截止到2021年底,仍有453.16万元因连续结转2年被区财政收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庄上村小型灌区工程现已完成建设,部分工程覆盖解决金桥村用水问题。金家村竹林坡机井已完工,解决用水问题。二是已争取新的水利基础设施修复项目,并通过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使用高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环境卫生整治有差距。镇、村环境卫生整治脱节,格里坪镇制定了《格里坪镇垃圾清运车管理办法》《格里坪镇村(社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办法》,但经巡察组现场走访和召开“坝坝会”发现,金家村、新庄村垃圾清运不及时;大水井村7、8社垃圾箱少,位置摆放不合理;格里坪村与原平江中学交界处垃圾无人清理;景怡社区卫生死角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村联合组织清理队伍对8个村(社区)进行环境整治30余次。大水井村7、8两社新增垃圾箱3个。二是每周开展1次卫生整治检查,对辖区各区域整治成效开展全方位检查40余次,现场督促或协助整改6处。三是严格按照《格里坪镇村(社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办法》对各个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考核,暂未发现有考核不达标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担当作为有差距。部分村存在不同程度的“活人墓”问题,镇党委、各村党组织,对殡葬改革监督不到位、移风易俗引导作用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止11月,格里坪镇各村(社区)召开坝坝会10余次、上门提醒100余户,在本地村(居)民群发布相关消息20余条,把文明殡葬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规程,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二是在党员大会宣讲8次,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弘扬新风正气。三是各村(社区)定期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排查,11月29日召开专项会议一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民生实事解决不及时。2021—2023年在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镇职能部门与区级部门衔接沟通主动性不够,审批时间较长,增加了村民建房成本。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和区级相关部门对接沟通,收到申请及时协调区级部门进行现场踏勘走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二是通过镇政府十三届第27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宅基地不再进行上会审批,宅基地审批权交分管领导及主管科室负责审批,大大缩减镇级审批时限。三是进行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的宣传,明确手续办理所需的资料和条件,对来咨询农户做好政策解释20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谨
(1)费用核算不准确。存在个别费用多报的情况,如,2019年2月49#凭证购买化肥多支付20元;2019年12月60#凭证多报销公杂费180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2月49#凭证已退回多报销的费用20元,已完善附件资料,规整了原始凭证;2019年12月60#凭证已退回多报销费用180元,已完善附件资料,规整了原始凭证。二是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西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格里坪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批,严格把关,提高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记账凭证附件不规范。如,2019—2023年期间计提折旧均未附折旧明细表;2023年5月79#凭证补记凭证无调账说明;2019年3月71#、72#凭证两笔账务原始凭证归放倒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2023年期间计提折旧均未附折旧明细表、2023年5月79#凭证、2019年3月71#、72#凭证均已补齐完善相关资料;二是2024年10月25日组织开展村社干部财务管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做到每一笔报账资料齐全、附件完整。三是每次财政所召开会议必提严格执行格里坪镇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支付程序不合规。如,2019年4月97#凭证支付庄上阳光康养新村道路基础勘察设计费8万元未见上党委会会议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新完善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项目相关费用支付均报请镇党委、政府决策审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合同管理不规范。在2023年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合同专项治理中,清理出问题合同238份,占比达到27.7%。以镇政府为业主的项目合同直至2023年12月仍有无签订日期的情况。如,攀枝花市西区Y007金竹路龙潭口至竹林坡段美丽乡村路项目合同无签订日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检查以镇为业主的建设项目的项目资料,对存在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对村社为业主的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对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3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国有资产监管不力
(1)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流程不完善。如,2023年7月49#凭证支付504电厂西侧土地清表、集中开工仪式场平、房屋拆除费用23.8万元,此工程项目未见询价比选、验收等流程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3次。二是安排专人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管理。三是制定了《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项目推进全流程管理措施责任,实行闭环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底数不清账实不符。国有资产清查后,仍有部分国有资产未登记入账,如,2019年8月18#凭证中提及的两个400kva变压器、2019年2月85#凭证为庄上村购置的音响(1560元)、2023年6月61#凭证购买的城乡低保信息管理系统(2200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要求与租户签订合同、租金收取不及时等问题。未按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未向区财政局报批,将5辆汽车调拨至格里坪镇装卸公司,并于2022年12月34#凭证进行了资产减少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2月85#凭证为庄上村购置的音响(1560元)、2023年6月61#凭证购买的城乡低保信息管理系统(2200元)均已补计固定资产,2019年8月18#凭证提及的两个400kva变压器,等资金到位后加快竣工结算,及时移交供电公司。加强资产管理,动态完善更新固定资产台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登记国有资产,做好账务处理,切实做到数量清、底数明。二是已与所有租户签订2024年租赁协议,并加强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严格按租期定期签订租赁协议,按时收取租金并及时上缴区财政6000元。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于2024年10月17日邀请区财政局对格里坪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培训,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做到事前向区财政局报批,事后及时补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7.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镇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未按规定召开,议事讨论过程、记录混乱,2019年12月25日党员大会人员签到与记录不符,2023年4—6月未开展党课活动,2019年以来仅召开了1次党小组会议。2023年格里坪镇金家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内容记录不及时被区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8日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召开了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会上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进行了规范。二是9月以来对各村(社区)党组织党建业务工作开展指导检查5次。三是利用“学习强国”“四川党建”等官媒平台,及时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形成学习清单下发全镇各级党组织学习11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党务工作不规范。党员档案不规范。抽查近5年新发展党员档案12份,均不同程度存在材料不全、填写不规范、签字和盖章不齐全和程序倒置、党龄起算时间错误等问题。党员发展有差距。金家村2020—2022年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支部记录不规范。2023年7月5日镇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主持人应是党支部书记,但记录为镇党委书记。党费收缴不规范。党费收缴比例不清,存在“四舍”情况。未按月收缴党费,2021—2023年镇机关党支部出现11次所收党费未当月缴存党费专户的情况,镇党委党费专户出现10次所收党费未在本季度转入组织部党费专户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8日格里坪镇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召开了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党员发展工作“5个阶段25个步骤”的工作内容、方法步骤、标准要求进行了系统性学习,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易错易混淆问题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帮助村(社区)党务工作者进一步掌握党员发展流程、理清时间逻辑顺序、规范记录档案材料。二是建立了党员发展台账,全面记录从申请入党到党员转正的每一个关键时间节点,每季度及时更新党员发展历程。三是对照“党员发展材料清单”45项内容,组织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对党员档案再次进行了清理完善,切实做好党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四是通过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对党费基数核算、党费交纳比例、党费收缴过程中易错点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强调。党建工作办公室每月定期通过群发和点对点的方式下发工作提示,提醒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核查党费基数、按时缴存党费,1—10月,全镇各级党组织交纳党费共计125480.7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8.党建引领作用有差距
(1)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2019—2023年,烂坝片区企业联合党支部、大水井村党总支和景怡社区党委3个党组织先后被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每季度下沉到8个村(社区)党组织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对3个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改“回头看”6次,按规定时间完成软弱涣散销号。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组织活动阵地的工作指南》要求,对8个村(社区)组织活动阵地进行整改规范,已全部完成。三是镇党委于2024年10月28日组织党务工作培训,并每月上旬下发当月的学习清单到各党支部并督导其规范开展党内生活,结合格里坪镇“一十百”民生实事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各支部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四是按照《关于压实县乡村党组织书记三级同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责任的十条措施》相关要求,制定镇、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并下发到各村党总支,镇党委督促清单推进落实情况2次。10月15日镇党委书记对包村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对建好队伍、组织活动阵地、项目建设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党建引领解决基层治理难题不力。如,景怡社区、金林社区小区物业公司撤出后,社区居民自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不到位,背街小巷、居民楼道卫生死角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大党委”纽带作用,组织各类调解专家34名,推动成立红白理事会、星级评比会等自治组织24个,调动社区居民参与自治共治积极性。二是田园巷、田晖巷2个小区已完成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龙泉小区采取自管委管理模式;金沙田苑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已到期,现正加快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三是组织居民代表会议3次,收集居民意见和建议10条,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明确维护基础设施责任人,进行检查和维护3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五是发动居民志愿者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1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9.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0年度镇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中未体现对李某、伍某某的批评意见。镇机关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2022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未体现批评与自我批评具体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11月28日召开格里坪镇党委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针见血,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已要求8个村(社区)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包村领导均到所联系的党支部现场指导组织生活会开展。三是10月召开机关党支部会议,会上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相关规定。四是镇党委于10月28日开展村(社区)党建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围绕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及规范,“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进行了全面学习和解答,强化了党务知识的学习和运用。五是已定期对机关党支部及各个村(社区)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指出并整改完成问题8个。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干部教育监管不严。2020年2名社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022年3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2023年1名现任村干部和1名时任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2024年2名镇干部职工受到政务处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镇、村(社区)干部职工召开全镇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3次,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职工;在镇、村(社区)办公场所显眼位置设置廉情宣传栏9块,设置党纪法规、正反典型、部门动态、民情回音壁四个模块,及时张贴相关廉情信息,营造廉洁文化氛围,让党员干部感受到廉洁的力量和正能量,从而引导大家自觉践行廉洁行为。二是完善监督体系,结合镇纪委工作实际,持续优化队伍结构,配备“三专三兼”的纪检干部队伍,增强监督力量;借助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将格里坪镇机关、村(社区)纪检干部划分为2个协作片组,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延伸监督触角,破解“熟人社会”不敢监督难题。三是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格里坪镇2024年办结的案子,在镇、村(社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查找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薄弱点和风险点,下发监察建议1份,督促责任部门进行整改,预防和减少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0.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上一轮巡察指出“抽查3份党员档案,均不同程度存在程序颠倒、环节缺失、档案遗失等问题”,本轮巡察抽查近5年新发展党员档案12份,均不同程度存在材料不全、填写不规范、签字和盖章不齐全和程序倒置、党龄起算时间错误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8日格里坪镇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召开了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党员发展工作“5个阶段25个步骤”的工作内容、方法步骤、标准要求进行了系统性学习,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易错易混淆问题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帮助村(社区)党委工作者进一步掌握党员发展流程、理清时间逻辑顺序、规范记录档案材料。二是建立2024党员发展台账,全面记录从申请入党到党员转正的每一个关键时间节点,每季度及时更新党员发展历程。三是对照“党员发展材料清单”45项内容,组织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对党员档案再次进行了清理完善,落实发展对象档案“党支部初审、镇党委复审、区委组织部终审”三级审核机制,对全年7名发展对象的档案资料进行了审查,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填写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屡禁不止。上一轮巡察指出“2013—2018年共有10名村社区干部受到党纪处分”,本轮巡察2020—2024年有9名镇干部职工、村社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格里坪镇党委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部署会议2次,指导全镇8个村(社区)同步安排。8个村(社区)和镇机关党组织书记全面讲授廉洁党课,推动党纪学深学实、入脑入心。借助学法考法平台,组织镇机关49名在编在岗职工对党章党规党纪进行学习,提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4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次,谈话提醒3人次。三是筛选出殡葬行业领域的典型案例格里坪村一社社长廖某某违法案,通过在《廉政瞭望》等平台的全面宣传,树立高压红线。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推进共富工作不力。项目建设未按期完成。2023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由格里坪镇承担的中心镇支线路网改造、镇街环境综合整治、镇街延长线市政道路改造、镇社区文化活动广场改造4个工程项目未按期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区级部门,中心镇支线路网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并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镇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现正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完善竣工验收资料;镇街延长线市政道路改造项目于11月13日确定施工单位,现正开展施工前准备工作;镇社区文化活动广场改造已完成可研和初设工作,正加快施工图设计。二是制定《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未完成原因:一是镇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因项目施工内容需与西区“三点三线”打造及城区燃气管网改造二标段项目相衔接,以致项目工期有所滞后,经多次沟通协调,现已完成项目建设,现正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完善竣工验收资料。二是镇街延长线市政道路改造项目因2024年百强中心镇政策及资金争取等因素,以致项目推进有所滞后,经多次对接住建部门后,截至目前已明确2024年省级百强中心镇项目政策及上级补助资金,该项目已于11月13日确定施工单位,现正开展施工前准备工作;镇社区文化活动广场改造项目由于前期包装时项目改造内容不符合2024年省级百强中心镇项目支持范围,经协调、对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后,现已按上级要求完善项目拟实施内容,并已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目前已完成可研和初设工作,正加快施工图设计。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镇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善项目资料,并加快后续审计结算工作。二是镇街延长线市政道路改造项目,加大服务、协调力度,倒排工期,督促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加快施工进度。三是镇社区文化活动广场改造项目,按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加快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审查,并督促社区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施工氛围,后续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四是举一反三,加强项目储备包装、争取工作的精准性、主动性,提高项目推进质效。
2.担当尽责不够。基础设施重建设轻使用。金家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未使用;格里坪村“阳光堆肥房”建成3间仅使用1间;庄上村公厕建成后未投入使用。资产闲置且管理疏漏。2021年移交的原五中初等教育用房(含教学楼公厕)长期闲置并且存在门窗被盗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格里坪镇镇属国有资产台账,全面掌握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和使用现状,加强项目包装和意向企业、公司对接,寻求发展和合作,目前原五中初等教育用房、原二十中教育用房已通过项目争取盘活利用。二是截至2024年11月,已对镇属国有固定资产开展了1次全覆盖检查,完成1处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三是金家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由西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已积极对接区生态环境局,该项目已完成验收,但还未移交金家村。格里坪村“阳光堆肥房”由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后使用1间进行堆肥测试,已积极对接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完成验收,但还未移交格里坪村。庄上村公厕由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经积极对接,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反馈该处公厕还未建完、建设项目还未验收,以致该公厕还未移交庄上村,暂不具备开放使用的条件。原五中初等教育用房(包含教学楼公厕)资产产权属于西区教体局,按照属地原则,同社区不定期开展巡查2次,经项目包装,现攀西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已明确落地该处,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未完成原因:一是金家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虽已完成验收,但还未完成项目审计结算,暂未移交金家村。二是格里坪村“阳光堆肥房”虽已完成验收,但还未完成项目审计结算,以致至今暂未移交格里坪村。三是庄上村公厕截至目前还未完成建设,以致该公厕还未移交庄上村。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积极对接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以便于加快完成金家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格里坪村“阳光堆肥房”项目结算审计,尽快完成移交。二是积极协调对接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力争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三是加强镇村国有固定资产的经常性检查研究,督促整改落实。
3.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够。村(社区)“两委”干部离职9人(其中1人退休)、补选6人,截止到2024年7月,金家村党总支缺1名“两委”委员长达19个月、景怡社区党委缺1名“两委”委员长达12个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包村领导到包联村(社区)组织召开后备力量补选行动工作会议,督促指导补选工作开展。目前,景怡社区已于8月招录社工1名,11月招录社工1名,预计12月到岗,计划将其递补为社区“两委”委员,金家村经过摸排,初步确定村委会委员意向人选2名、党总支意向人选2名。二是各包村领导对包联村(社区)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了解了村(居)委会运行和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掌握村(社区)“两委”补选工作的实际情况。三是全面摸排返乡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优秀农民工、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等优秀人才600余人,经过严格考察推荐、报请区级部门资格联审等流程,确定后备力量推荐人选19名,经与区委组织部沟通讨论研究,最终确定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12名。四是11月6日召开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座谈会,进一步掌握了解后备力量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继续抓好对后备力量的培养与锻炼,帮助后备力量快速成长。
未完成原因:根据《选拔村(社区)“两委”干部负面清单》和候选人条件,截止11月底摸排出符合条件人选4名;新招录的1名社工,已于12月初到岗。
下一步工作打算:根据《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试行)》,12月启动补选工作,2025年1月完成补选工作。
4.部分“两委”组织人员空缺。上一轮巡察指出“部分两委组织不健全,人员长期空缺”的问题,截止到2024年7月,金家村党总支缺1名“两委”委员长达19个月、景怡社区党委缺1名“两委”委员长达12个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会学习《西区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青雁培育”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各包村领导对包联村(社区)干部分别开展谈心谈话1次,了解村(居)委会运行和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掌握村(社区)“两委”补选工作的实际情况。二是全面摸排返乡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优秀农民工、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等优秀人才600余人,经过严格考察推荐、报请区级部门资格联审等流程,确定后备力量推荐人选19名,经与区委组织部沟通讨论研究,最终确定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12名。
未完成原因:根据《选拔村(社区)“两委”干部负面清单》和候选人条件,截止11月底摸排出符合条件人选4名;新招录1名社工,已于12月初到岗。
下一步工作打算:根据《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方案(试行)》,预计12月启动补选工作,2025年1月完成补选工作。
5.部分工程项目竣工后未全部使用或长期闲置。上一轮巡察指出“部分工程项目竣工后未全部使用或长期闲置”,本轮巡察发现仍存在格里坪村4社和6社安装的两个400kva变压器长期闲置、金家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未使用、格里坪村“阳光堆肥房”建成3间仅使用1间,庄上村公厕建成后未投入使用等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格里坪村4社和6社安装的两个400kva变压器长期闲置事宜,该处变压器主要是解决金沙水运局片区转供电问题,其建设费用主要由镇村两级筹集。经核实,因该两个变压器原施工单位为社会机构,不是网源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西城供电局提出需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约100万元,且须由西城供电局指定单位进行整改;同时经摸排,该片区转供电线路改造还需资金约100万元。二是格里坪村“阳光堆肥房”由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后使用1间进行堆肥测试,已积极对接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完成验收,但还未移交格里坪村。三是庄上村公厕由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经我镇积极对接,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反馈该处公厕还未建完、建设项目还未验收,以致该公厕还未移交庄上村,暂不具备开放使用的条件。
未完成原因:一是金家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虽已完成验收,但还未完成项目审计结算,暂未移交金家村。二是格里坪村“阳光堆肥房”虽已完成验收,但还未完成项目审计结算,以致至今暂未移交格里坪村。三是庄上村公厕截至目前还未移交庄上村。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积极对接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以便于加快完成金家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格里坪村“阳光堆肥房”项目结算审计,尽快完成移交。二是积极协调对接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力争尽快完成项目建设。
6.个人借款长期挂账。上一轮巡察指出“个人借款余额4.74万元,部分借款时间长达6年之久”,截止到本轮巡察结束,仍有个人借款2.5万元未归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多渠道联系本人进行催收,已与两位欠款人签订分期还款承诺书,截至2024年11月,已还款1500元。二是完善应收款台账,进一步加强个人借款的管理,及时催收,定期进行清理,杜绝个人借款长期挂账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严格职工离职、调动审批管理,对于个人借款未归还的职工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未完成原因:欠款人家庭条件较差,签订的分期还款承诺书。
下一步工作打算:持续做好分期还款跟踪督促,及时将借款收回。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提高站位抓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务求实效抓整改。明确整改标准,实行对账销号管理,经常对办结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每项整改都经得起检验。务求工作实效,摒弃“过关”心态,真正以问题整改促进工作全面提升,用发展成果检验整改成效。注重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一批行得通、做得实、起作用的制度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全面补短板、堵漏洞、固根本,把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
凝聚合力抓整改。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办落实等作用,各责任科室(中心)要紧密配合、同题共答,主动作为、一抓到底,全面提升整改效果,对巡察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共同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2-5500814;邮政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西路592号;电子邮箱:2216120522@qq.com。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委员会
2025年1月27日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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