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5月7日至6月6日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并按照区委的规定和巡察组要求,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整改,建立台账细化整改,靶向聚焦精准整改的工作思路,狠抓整改落实。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为切实加强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伍某某为组长,机关党组成员李某某、吴某为副组长,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巡察整改工作人员,承担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10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各委(室)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责任落实方面。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于8月26日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查找问题根源、研究措施举措,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委)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强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自己的问题,抓紧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各委(室)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对号入座,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任务。
(三)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方面。8月22日,在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会议上,机关党组书记伍某某对巡察反馈意见表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承诺严肃积极整改。会后,按照巡察相关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拟定社会公开稿,经审核后于8月23日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8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研究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机关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9月3日,召开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进行讨论并完善部分内容,同时多渠道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多次修订后,最终形成正式文件报送区委巡察办等部门。在集中整改期内,机关党组书记伍某某统筹安排部署、直接协调落实、认真督办整改,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带头撰写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班子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谈心谈话,为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
(四)监督检查方面。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机关党组书记伍某某和班子成员李某某、吴某,通过核查资料、个别交流、召开会议等方式,对各委(室)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纠正认识不深、措施不实、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把好整改“进度关”和“质量关”,确保各项整改都经得起检验。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落实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未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制度;未按规定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等相关文件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建立了《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学习制度》并印发实施,及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按要求开展研讨交流;二是采取集中学习+自学方式,于9月13日开展专题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内容进行补学,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扎实。未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专题学习,未结合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23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党组书记伍某某就贯彻落实好相关会议精神提出工作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要做到学懂弄通,力求学深悟透,自觉用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机关各项工作都在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进行;要围绕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机关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把打造“四个机关”目标落到实处,推动西区人大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在接受巡察前,未按照《被巡察党组织准备工作规范》要求,在党组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报送巡察组的党组汇报材料也未经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和省委、市委、区委主要领导在巡视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组成员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本次区委巡察是帮助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深入查找问题和工作中存在不足,机关党组要敢于揭短亮丑,抓好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二是机关党组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对《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2024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等相关材料均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后报送。
2.推动“四个机关”建设有差距
(1)统筹协调重大会议有欠缺。如,在本届区人大第一次代表会议期间,由于秘书会务组谋划不细、统筹不力,召集人会议精神未及时传达到各代表团,致使区委决策部署未能及时、全面地在全体人大代表中传达。又如,2022年11月因农林环保工委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会前沟通不畅,常委会听取相关工作报告时,出现由职能部门办公室主任代替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情况,导致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效欠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统筹协调重大会议前做好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将责任落实到人头,严格按会议要求做实做细各个环节,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出现;二是加强会前沟通,提醒通知具体参会人员,确保参会人员按照要求参会。如,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时,就严格按照要求,与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沟通,确定汇报人,同时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报告时,积极主动对接区综合执法局,认真分析总结工作情况,反复核实工作开展中涉及的指标数据,会前点对点确认汇报人及其准备情况,做到会前沟通及时,会议严谨有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落实常委会决议决定不到位。如,2022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攀枝花市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因法工委未及时跟进,该办法至巡察进驻时未以常委会正式文件印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类似问题,机关党组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做到及时办理、及时跟进,增强工作实效性,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在区委第一巡察组入驻期间,针对此问题立行立改,法工委结合两年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攀枝花市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2024年5月31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通过,以攀西人〔2024〕32号文印发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格里坪镇人大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遵照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督办常委会审议意见不够有力。如,2023年7月7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经第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并以常委会文件(攀西人〔2023〕30号)印发,要求区政府在11月3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因农林环保工委督办不力,直到2024年4月15日,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类似问题在督办2023年11月召开的第二十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时重复出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在督促落实过程中定期提醒督促,确保严格按要求按质按时完成。如,在组织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执法检查时,就严格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有差距。指导和培训代表依法履职不扎实,个别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在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个别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龄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不符合社保法相关规定;在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个别代表提出《关于合同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建议》,其建议事项事权不属于区本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攀枝花市西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学习培训五年规划》,2024年以来,组织5批44名市、区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北京、深圳、成都等地参加人大代表履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各级人大代表推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决定、说明等学习材料,制定人大代表之家(站)工作任务清单,通过以会代训、履职交流、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和业务培训462人次;三是2024年为149名区人大代表和17个人大代表之家(站)征订《民主法制建设》166份,向各级人大代表推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材料1次,推送工作信息简报6次;四是在市、区人代会前,整理建议撰写参考目录,引导人大代表围绕市委、区委战略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认真撰写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福祉的建议111件,并及时将区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及闭会期间的80件交相关单位办理,11月与区政府办、共富办对2024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持续办”,市、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数量及质量实现双提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召开党组会议不规范。如,2023年3—8月,2024年2—3月未召开党组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24日,组织召开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了认真地学习,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每月召开党组会议;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党组书记全面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将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起谋划、一体推进,有机融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2022年制发的《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未将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重大事项纳入议事范围,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认真领会其精神及要求;二是10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修订完善后的《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将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重大事项纳入机关党组议事范围,并于10月16日印发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议事决策不规范。长期将机关党组会议与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干部职工会议套开。党组会议议题确立不严谨,党组书记执行末位表态不严格,会议记录存在使用活页记录本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此问题,从7月开始分别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干部职工会议等,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套开会议;二是规范会议议题设置,会前由党组书记对会议议题进行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使用非活页记录本,分别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机关党组会、机关干部职工会等会议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作风建设有短板
(1)文风不严不实。如,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的第38期简报中出现“西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党组会”不实表述;2020年第46期简报中反复出现“诉法报告会”字样。又如,2020年第三、第四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雷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简报中“表述不实”和“诉法报告会”立即进行修正,同时于9月30日,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文风的重要论述,《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文印工作制度》等文件精神。针对此类情况,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刻反思,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将严格落实制度要求,扎实推进文件、稿件起草工作的责任化、规范化,避免出现错字、漏字、病句等错误;二是针对意识形态分析报告雷同情况进行了深刻反思,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文稿的审核,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调查研究流于形式。如,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学校“双减”工作开展调研时,三个学校只安排了半天时间,点位调研时间紧,调研工作不细不实,调研效果欠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二是加强调研安排统筹。结合2024年视察调研工作安排,在西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等调研内容中严格按照“深、实、细、准、效”五个方面的要求,做到调研内容重点突出,了解情况深入具体,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提出了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工作责任心不够。如,2023年,在跟踪督办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三次会议建议及闭会建议“B”类和“C”类件时,2件“B”类的建议,在跟踪督办情况表中表述“继续为C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9月6日召开委室会议,认真分析原因,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增强工作责任心,准确、规范语言表述;二是机关党组高度重视,针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于9月30日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文风的重要论述,《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文印工作制度》等文件精神;三是始终坚持严的作风,强化文件的审核把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担当尽责、为民服务用心用力不够
(1)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不严谨。如,2022年5月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时,农林环保工委未严格按照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未公开征求意见和开展问卷调查,随意简化相关步骤,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质量不佳,执法检查效果不好。又如,2023年8—9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时,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教科文卫工委未再次深入基层核实了解情况,相关材料由区市场监管局提供,增加部门负担的同时,执法检查报告的针对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各委(室)全面了解掌握执法检查的要求、环节、步骤及方法,在开展执法检查时严格按相关程序进行,如,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对一些数据、资料又通过走访和电话进行了核实,吸纳了相关单位及检查组成员意见,整个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了严谨细致、规范有序;二是在开展执法检查结束后,针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如,巡察后,对《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执法检查和西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情况调研中,严格按会议审议通过的方案组织实施,在了解情况时采取了现场调研、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做到检查调研严谨细致,程序规范,撰写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差力度。如,2023年11月,常委会主要领导针对部分村民面临冬春人畜饮水和春耕农业生产用水困难问题调研后,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农林环保工委仅通过电话问询方式督促催办,跟踪督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时,主动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二是在问题没有解决完成前随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如,针对此问题采取“回头看”方式,紧盯梅子箐水库灌区工程建设,2024年4月,西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在格里坪镇主持召开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灌区通水工作部署动员会,协商通水事宜。历时2个月,截至5月26日,实现了通水,切实解决了金家村、金桥村及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调研民生实事“蜻蜓点水”。如,2023年9—10月,教科文卫工委组织开展对西区贯彻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进行专题调研时,调研组只走访了区民政局、苏铁社区及少数居民,调研点位少,了解情况不全面,调研报告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把握民生实事重大意义,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听取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常委会工作机构日常跟踪监督等方式,对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二是合理安排点位,在2024年共同富裕“十大行动”工作跟踪调研工作中,调研前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充分与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力求在点位安排上既要反映真实情况,又要有代表性,调研中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真正做到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摸清找准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助推工作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票据使用不规范。如,2020年1月支付电信电话费1756.96元,其中370.6元使用四川电信电子收据入账。财务报销审核有缺位。如,2019年12月支付看望慰问病人500元,现金领条无负责人审批签字,无发放记录。财务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全。如,2021年4月支付2020年12月—2021年3月加班费9282元,无加班审批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与电信公司联系,请电信公司作出提前充值不能开具发票只能提供收据的说明。一直以来电信私人用户预存电话费只能提供收据或者开具预存发票,无法开具月结发票,因此关于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平某、袁某,2020年1月消费的电话费共计370.6元是自行在营业厅预存的电话费,故无法打出月结发票,只能提供缴费收据,并于2021年6月起未再报销电话费;二是看望慰问病人500元支出属实,现已完善了相关签字审批手续,针对类似问题,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其必须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核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单位职工在加班前均向领导做了汇报并同意,发放时领导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已作出说明,并于2021年6月起停止发放加班、值班补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资金使用核算不规范。如,2020年12月支付接待费1852元从差旅费中列支;2021年12月支付18名退休职工春节慰问费9000元,从人大业务经费中列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30日,组织办公室人员集体学习了银行现金日记账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相关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责任心;二是立行立改,机关党组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分类科目要求进行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用途与核算经费科目相统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如,2023年12月支付购买办公用品费用1130元,未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且无书面说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机关党组针对此问题,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开展了谈心谈话,使其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管理;二是立行立改,长期坚持,9月30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了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关于实施区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攀西财〔2012〕170号)文件精神,提高办公室人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未按规定登记会计账簿。如,2019—2023年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不规范,留有空白行、无“结转下年”字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11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机关党组书记对规范登记会计账簿提出了明确要求,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业务水平,要严格按照要求登记好会计账簿。二是立行立改。巡察后,财务人员已按相关要求规范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会计账簿记录,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7.内部管理有瑕疵
(1)制度制定不严谨。如,2019年制定的《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规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包括:“研究由常委会党组交办的单项支出金额2万元以内的经费支出”“其他应由集体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2022年修订的《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审签程序由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审批。两项制度中关于大额资金的界定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确保内容与《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相一致;二是10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已印发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如,2021年12月支付换届选举工作选票等印刷费用106755元未签订合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类似问题,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切实加以整改落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涉及类似问题举一反三,不仅签订合同,还要规范合同签订,完善相关要素。二是组织对《政府会计准则》、2024年9月20日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选编>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增强经办人风险防控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合同签订不规范。如,2020年10月支付内控报告编制服务费2000元,合同甲方代表未签字、盖章,且合同无签订日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该问题,已联系该公司完善了内控报告编制服务费合同签订要素;二是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和批评教育,促使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费用报销支付审核把关,对票据要素不完善的坚决不予以报销支付,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8.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
(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如,2021—2023年,机关党组未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又如,2021年4月机关支部副书记调离人大机关,直到2022年3月支部换届时才配齐支委班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汇报。7月24日,机关党组会议听取了机关支部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了下半年工作;二是高度重视并加强机关支部班子建设,出现空缺,及时补充,配齐配强支委班子。目前,机关支部班子未出现空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如,2021年民主生活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辣味不足,没有做到红脸出汗;2020—2021年党组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视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0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将意识形态等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二是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会后报送区委组织部审核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了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审阅把关班子成员、各委(室)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三是10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机关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会上,参会人员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相互批评时直面问题,不遮掩,直奔主题,从思想、政治、作风等方面指出了不足和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严。如,2023年支部共有党员17名,支部书记仅同7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未全覆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谈心谈话制度,做到“五必谈”,确保支部书记每年与每名党员同志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截至2024年10月底,机关支部书记分别与16名党员同志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规范了记录载体和内容,将谈心谈话的情况规范记录在党支部工作纪实本上。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会议记录不规范。如,2020年民主生活会未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2022年、2023年将民主生活会记录在职工会议记录本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在10月18日召开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规范、详细记录了相互批评等内容;二是专门购买了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负责记录,并且规范使用机关党组会议记录本、职工会议记录本,禁止将会议记录本混淆使用和用活页记录等现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9.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如,2021年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2022年、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内容雷同。又如,2021年,机关党组书记未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2021年、2023年,机关党组书记未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党组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深入反思,举一反三,切实发挥好机关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结合机关年度工作安排,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机关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时,调整了机关党组成员分工,并印发了《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了责任明确,确保每项工作任务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三是在10月1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进行深刻的剖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四是8月19日,机关党组书记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一次,开展廉政谈话一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如,2023年,机关党组未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机关党组会议,未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机关党组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如:8月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邀请列席机关党组会议。今后,凡涉及“三重一大”、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机关党组会议均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无。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折不扣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将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人大机关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在坚持政治引领上持续发力。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在抓实问题整改上持续发力。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和巩固提升,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以实际行动不断推进“攀西工业强区”和“山水灵秀新城”建设提质增效。
三是在完善长效机制上持续发力。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坚持以巡察整改问题为导向推动工作机制革新,把一个个“问题台账”转变为“成绩清单”,真正通过巡察整改补短板、强弱项,将巡察整改成果经验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推动人大机关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2-5502284;邮政信箱: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62号西区政府办公楼616室;邮政编码:6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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