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
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6月17日至7月1日对区土地储备中心班子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土地储备中心班子高度重视,全面认领,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巡察意见反馈后,中心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讲条件认领问题,认真总结工作,深刻剖析并查找问题产生原因;成立了攀枝花市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汇总整改情况,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问题。2024年11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要求进行巡察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
(二)责任落实方面
区土地储备中心班子结合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工作实际,于9月4日召开班子扩大会,制定了《攀枝花市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9月11日专题讨论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具体问题30个),细化了86项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及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三)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方面
区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区土地储备中心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完全接受。主动认领全部问题,组织召开班子会5次、干部职工会2次、巡察整改专题会2次,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监督检查方面
除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和推进协调整改外,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分管领导累计研究巡察整改推进工作落实措施14次,督导分管股室落实巡察整改任务6次,确保统筹推进整改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欠缺。
1.学习贯彻本行业重要文件精神不到位。未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学习不扎实,没有将学习与实践有机结合,对西区部分闲置土地利用谋划不足、协调不够,至巡察入驻时,未出台《攀枝花市西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实施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9月14日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再学习,9月19日印发了《攀枝花市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学习制度》;二是7月草拟了《攀枝花市西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实施意见》,并于7月16日—8月16日在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9月、10月分别征求了区级有关部门意见,目前正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已编制《攀枝花市西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
2.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固。对征地拆迁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到位,研判有疏漏。如,对区公安分局原家属楼拆迁户信访问题舆情分析不全面,政策宣讲不透彻,情绪疏导不到位,导致2023—2024年该宗地拆迁项目群访5批次39人次,且拆迁户多次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26日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稳定因素风险研判机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研判;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区公安分局原家属楼拆迁户住房安置政策的宣传引导,目前,已完成26户拆迁居民安置工作;三是11月19日将未安置居民的过渡费请示区政府,待财政资金到位后立即发放,目前,该群体比较稳定;四是11月再次与8户未安置居民电话沟通,动员其选择星瑞还建房安置。
(二)推动土地收储工作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差力度。如,2008年原攀枝花市橡胶厂宗地项目(“文化岛”项目)宗地上,截至目前仍有6户居民自建房(经鉴定为D级危房)未拆除,不利于该地块净地出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清香坪街道及有关部门,多次研究原攀枝花市橡胶厂宗地项目(“文化岛”项目)宗地上6户未安置居民拆迁方案;二是2024年10月16日向区政府争取资金开展6户居民自建房拆除工作;三是有4户的水电销户等工作已全部完成,涉及的拆迁安置尾款34582.5元已全部结清和支付到位,该4户房屋的征收工作已完成,房屋已拆除;四是已完成胖哥烧烤、苗医馆等商屋拆除工作;五是对非法占用未拆除房屋人员进行清理,并拆除了被占用房屋。
2.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有欠缺。如,四川望伦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新能源石墨材料项目用地,因区土地储备中心对宗地内情况排查不细、指导不力,出现1户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范围与后期实际执行范围不一致,另有8户村民对补偿标准不满意,致使征收工作受阻,未能在2023年底如期交地,不同程度影响了企业施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19日召开西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策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研究,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做好业务指导;二是组织格里坪镇研究个别村民补偿协议与后期支付范围不一致的问题,决定对该村民用地红线外的青苗补偿费在后期征地补偿中予以抵扣,并于11月19日去函,要求格里坪镇进行整改;三是多次组织精干力量会同格里坪镇开展征收工作攻坚,尽快完成四川望伦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新能源石墨材料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减少土地征收工作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3.储备土地管理和利用有短板。
(1)储备土地信息更新不及时。如,储备土地台账无观音岩水电站龙庄公路沿线收储的零星土地信息。又如,华益能源宗地2023年出让102亩土地,剩余土地未上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集了有关部门及测绘单位对观音岩水电站龙庄公路沿线已征收的零星土地进行核查;二是9月29日已将华益能源宗地剩余土地上图;三是已完成储备土地登记台账和未全部出让土地的上图工作。
(2)储备土地管护有漏洞。储备土地巡查工作未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巡护工作不细不实。如,大宝鼎、小宝鼎片区部分棚改后腾空土地被居民种植农作物;2023年,清香坪“文化岛”储备土地被企业占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至目前,已开展储备土地日常巡查和管理100余次;二是与有关部门(单位)、棚改腾空土地的临时使用人签订土地临时利用协议;三是企业占用的清香坪“文化岛”储备土地的房屋已被拆除。
(3)储备零星土地盘活不够。对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谋划不够,部分土地闲置。如,2018—X1地块位于大水井西鼎公司东北侧,面积17.52亩,自2023年5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移交区土地储备中心后一直闲置;棚改Y4、Y5地块,位于苏铁中路570号,面积分别为2.09亩、0.41亩,自棚改拆除后闲置至今。
整改落实情况:2018—X1地块已推荐为区公安分局清香坪派出所迁建项目用地和区人社局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用地,棚改Y4、Y5及周边收储地块已推荐为区民政局养老综合体项目用地。
(三)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重大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未建立主任办公会议制度。2022年9月,区土地储备中心正式组建领导班子,但至巡察时未建立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区土地储备中心未单独制定“三重一大”制度,目前一直沿用2022年3月印发的《攀枝花市西区土地储备中心会议管理制度》,该制度未明确重大资金金额,未将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纳入决策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于2024年7月5日、8月26日修订、完善了班子会和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二是明确了在工作中涉及重大事项、人事任免、重大资金使用必须经班子会审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2.议事决策不规范。存在会议议题议而不决现象。如,2024年2月26日研究2023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时,班子成员意见不同,议而不决。
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2024年7月5日、8月26日修订、完善了班子会和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进入决策程序时,做到会前充分酝酿、征求意见,达成初步意见后再提交班子会研究决定,做到议题议有结果。
3.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上会讨论。如,2024年3月,支付大水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井C26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编制费80000元,未经班子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整改、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报账审批程序;二是分别于2024年7月5日、8月26日修订、完善了班子会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将大额资金纳入班子会研究后支付,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中心主要负责人于9月19日对财务人员、储备土地管理股开展了谈话提醒。
(四)担当尽责有瑕疵。
1.部分征地拆迁资料缺失。机构改革时,与相关单位交接工作不仔细,导致部分征地拆迁资料不完整。如,2006年实施的清乌复线征地拆迁项目无征地拆迁补偿方案;2013年大水井新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项目无实际征地范围红线图;2020年宝鼎金沙小区配套道路工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项目无红线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清乌复线征地拆迁方案查找工作,该项目根据2002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即《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进行补偿安置;二是完成了对大水井新区、宝鼎金沙小区配套道路等项目征地范围红线的查寻、收集、上图工作;三是已制订存档资料目录,各业务股室正根据存档资料目录收集档案资料。
2.化解征地遗留问题举措不多。如,在处理清香坪“文化岛”项目拆迁户姚某某住房安置所涉吴某某、姚某、姚某某等人安置问题,因区土地储备中心未按法院判决要求在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2022年9月23日判决生效)报请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至2023年11月才报请区政府作出《清香坪“文化岛”项目居民姚某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导致吴某某于2024年4月就安置问题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该问题至巡察入驻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又如,在处理新庄村徐某某等3户征地拆迁户要求尽快落实以优惠价购买商铺问题时,因未了解到拆迁户以优惠价格购买商铺需建好隔墙的诉求,区政府与拆迁户在修建隔墙费用分摊上多次协商未果,2023年12月徐某某将其购买商铺问题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6月,经过市司法局、区司法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多次调解,吴某某等3人同意产权调换的安置补偿方式,并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10月,区土地储备中心兑现了吴某某等3人拆迁补偿款和住房安置;二是7月与1户拆迁户签订了商铺购买协议,11月与另外2户签订商铺购买协议。
(五)为民服务用心用力不够。
1.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如,宝鼎金沙小区西南侧棚改Q4地块,2021年移交区土地储备中心管理后,因思考不足、管护不到位,地块长期闲置,杂草丛生,卫生脏乱差,加之周边居民停车困难,群众有意见。又如,2021年以来,新庄村拆迁户赵某某因门面安置费未兑现多次上访,区土地储备中心没有及时跟进落实资金,导致该问题到2024年4月才得以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与清香坪街办商议将Q4地块打造为临时停车场,解决宝鼎金沙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二是以新庄村拆迁户赵某某安置费兑现问题为戒,及时跟进请示事项批示、推进落实情况,促进问题尽早解决。
2.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不足。如,2023年,攀枝花弘和物流有限公司购地选址时,区土地储备中心未及时完整提供符合企业需求的储备土地信息,该企业在西区长期投资计划转变为短期投入,招商引资效果打折扣。又如,2023年9月,在开展鞍钢25万吨煤焦油深加工项目选址所用国有建设用地—钛米科技公司土地收储工作中,由于未按规范程序开展已抵押土地权证注销工作,该项目土地收储工作迟滞了半个月,导致项目入驻进度受影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更新储备土地管理台账、储备土地分布图,供招商引资企业查阅;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土地收储(征收)领域工作程序,并将土地收储(征收)领域工作程序上图上墙。
(六)作风建设有欠缺。
1.法治建设工作浮于表面。如未制定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未开展部门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编制了《攀枝花市西区土地储备中心法治建设三年规划(2024—2026年)》《攀枝花市西区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法治工作计划》,10月23日班子会审议通过了《攀枝花市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二是在召开班子会和干部职工会时,都坚持了会前学法;三是积极组织了干部职工参加学法。
2.日常工作不严谨。如,因公文办文质量不高,2023年5月10日、8月3日上会文件被区政府办通报。又如,办理新庄村民康某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区土地储备中心未按规定报请区政府审核就进行公开,2023年10月,被区政府办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14日召开职工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委系统公文规范要求》和《政府系统公文规范要求》;二是组织干部参加公文写作培训,增强公文写作能力;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公开政务信息;四是主要负责人9月在干部职工会上对办公室进行点名批评,未按规定程序报请区政府审核拟公开信息的分管领导在9月19日班子会上开展了自我批评。
3.个别材料照搬照抄。如,2023年依法治区工作总结与依法治区“8+1”示范试点推广总结材料一致。又如,《关键岗位人员轮流交流制度》第十六条“轮岗交流的实施”中出现“办公室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办公室党组指派专人与本人谈话”等不实表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14日召开职工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委系统公文规范要求》《政府系统公文规范要求》,要求办公室做好公文审稿工作;二是组织干部参加公文写作培训,增强公文写作能力;三是7月5日对《关键岗位人员轮流交流制度》进行了修订。
4.会议记录不规范。如,2021年7月—2023年2月,仅将班子会议记录在个人笔记本上;2020年8月—2021年6月班子会议记录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完成了将个人笔记本上的会议记录抄录工作;二是对缺失的会议记录补充进行了情况说明。三是要求办公室要高度重视会议资料收集整理,做好会议纪录。
(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1)使用无效票据报销费用。如,2020年12月支付2019年管理服务费32424元,使用收据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联系涉事企业补开了管理服务费的有效票据,并由经办人员对情况进行了说明;二是主要负责人在9月26日的干部职工会上对财务人员、经办人员进行了点名批评;三是进一步明确了财务报账资料审查程序,所有报账资料先由财务人员审核、签字。
(2)财务报销审核有缺位。如,2022年1月支付庄上新农村建设占地房屋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尾款202400元,费用报销单无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善报销单审签手续;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财务报账资料审查程序,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审签工作。
(3)财务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全。如,2022年6月支付工作误餐费三笔共计565元,无误餐审批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由经办人员对情况进行了说明;二是9月29日召开干部职工会,组织中心领导班子及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财经纪律及报销制度。
2.资金拨付不规范。如,2022年9月按合同约定应支付攀枝花达海现代物流园项目宗地红线内电力线路及设施迁改还建工程预付款193550元,实际支付215000元,多支付21450元,且无情况说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资金支付审签程序;二是经核实,多支付的21450元工程预付款为工程进度款,已由项目负责人补充了情况说明。
3.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如,2022年3月订购《四川经济日报》720元,未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且无情况说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报刊征订费已由经办人员对情况进行了说明;二是9月29日召开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了《关于实施区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公务卡支付范围。
4.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如,2020—2023年工会未收取会员会费。又如,2020年10月使用福利费1175元支付工会购买中秋节慰问品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6月收取了2020—2023年工会会费,并按规定上交至工会指定账户;二是9月29日召开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三是已由经办人员对情况进行了说明。
5.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如,2020年以来区土地储备中心及工会均未设置现金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29日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财经纪律制度;二是9月已完善了单位现金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三是主要负责人在9月26日的干部职工会上对办公室进行了批评。
(八)内部管理有瑕疵。
1.个别制度制定无依据。如,2022年印发的《攀枝花市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印发工作考勤、值班加班、调休及请销假制度的通知》中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假期30天”“上班时间早上为8点40分前,中午下班11点45分后”,与上级规定相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28日修订了《攀枝花市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印发工作考勤、值班加班、调休及请销假制度的通知》;二是9月29日组织学习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等文件。
2.固定资产管理有疏漏。如,2022年7月购买财务凭证装订机(108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9月29日组织学习了《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二是已将2022年7月购买财务凭证装订机计入固定资产;三是已全面核查单位固定资产,完善、更新了固定资产登记台账。
3.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如,2021年2月签订的攀枝花达海现代物流园用地收储房屋拆除项目合同,按照约定,乙方应以现金方式交付履约保证金60000元到区土地储备中心账户,截至工程完工,该单位未将履约保证金交区土地储备中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要负责人在9月26日的干部职工会上对经办人进行点名批评,要求加强合同审批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合同约定事项,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已由股室负责人对该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
4.合同签订要素不全。如,2021年3月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甲方代表处未盖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已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补盖章;二是进一步加强合同审批和管理工作。
5.对保密工作重视不足。未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涉密人员管理不规范无涉密计算机等基本办公条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成立区土地储备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10月8日的主任办公会上组织学习了保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已将涉密计算机等基本办公设施纳入2025年采购计划。
(九)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1.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未将项目建设纳入廉政风险点排查范围,2021年9月—2024年4月实施的11个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其中10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均为同一家代理机构,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23日对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再排查;二是进一步明确,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攀枝花市西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选取项目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有效避免廉政风险,并将项目建设纳入廉政风险点排查范围。
2.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2022—2023年,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区土地储备中心领导班子会等重要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已将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班子会等重要会议纳入会议制度,并认真落实;二是单位召开班子会时,已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三重一大”、巡察巡视等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下一步,中心班子将继续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完善班子、干部职工学习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学促做转作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拟订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和目标,严格按学习计划抓落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针对“三重一大”“班子会”等制度执行短板,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巩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巡察巡视等法律、法规学习,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持带头示范,学习先行一步,把学习作为熟悉业务工作、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的必要手段,及时组织专题学习上级各类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不断提升班子各项政治素质。
(二)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增强干部群众党性修养方面下功夫
中心班子将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培训工作,党内政治生活和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引领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加强道德修养、提高思想觉悟,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加强纪律修养,严守党章党规党纪,立足本职岗位,注重实践锻炼,在谋事干事中树立良好形象。
(三)增强干部创先争优意识,全面提升干部群众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创先争优意识,以2024年“大抓落实年”为契机,用实际行动为被征地村民、项目入驻做实事、解难题。积极转变思想观念,结合区委“一区一城”发展战略,创新开展土地储备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增强“项目为王”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项目顺利入驻;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立说立行立改,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公示整改进度。
(四)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岗位职责,树牢干部职工“一岗双责”规矩意识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廉政建设和上级关于巡视巡察的有关文件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主动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做到处理问题相互协商,促进班子团结,并加强相互监督。从思想深处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持续自查廉政风险点,针对风险点落实措施,不断巩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2—3151915;邮政信箱: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315号9栋320室;邮政编码:61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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