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7日,区人民检察院向区水利局提交检察建议书(攀西检行公建〔2023〕28号),攀枝花市甲鸟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私建取水设施违法从其公司附近的涵洞处取用地表水,主要用于公司冲洗场地等经营行为,涉嫌无证取水,可能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要求西区水利局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处置该公司违法取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经核实,攀枝花市甲鸟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原巴关河桥公路(已停止使用)下方涵洞处通过虹吸的方式抽取地表水用于生产经营,未办理取水许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2023年10月19日,经报请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对攀枝花市甲鸟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无证取水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和《四川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考执行标准》的规定,作出:1.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2.补缴水资源税10025.2元。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9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