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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 关于聘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

  

潜在供应商:

  

为实施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聘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项目,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拟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报名条件并能胜任该项目工作单位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时间地点

  

地点: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

  

报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684289805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1164059069@qq.com项目名称+应答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9日15:00 。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8日15:00。

  

比选文件递交方式:当面提交。

  

比选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2月18日15:00。

  

  • 本项目预算

18000元(大写:壹万陆仟伍佰元整)。

  

  • 技术、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述

  

1.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1.2项目地址:攀枝花市西区

  

1.3建筑信息:包括学校教学楼、综合楼、宿舍、食堂、学术厅、门卫及附属设施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

  

1.4建筑面积:24561㎡

  

1.5建筑高度:最高19.8M

  

1.6建筑层数:地面最高6层,地下1层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及地点

  

1.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1.2 服务地点: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

  

2.付款方法和条件:合同金额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价50%,剩余50%在履约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中标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3.投标人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和四川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查询截图。

  

4.履约验收方案:

  

(1)履约验收主体: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

  

(2)履约验收时间: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组织验收验

  

(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7)验收标准: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验收。

  

(三)技术服务要求

  

I、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养依据、标准及保养范围

  

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修订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9、《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维保范围:根据上述规范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种回路、报警联动设备、手动控制盘、多线控制盘、广播控制盘、电话控制盘)、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泵、屋顶消防水箱、楼下消防水池)、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分隔设施、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等所有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一次消防全面检测,并提供四川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复印件。

  

II、工作要求:

  

1.响应时间

  

采购人在发现问题向中标人提出后,中标人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

  

2.月维护、保养

  

每月下旬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联动设备进行模拟火警、故障和联运试验;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检修;采用专用检测仪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动作及确认灯显示(半年为一个周期全部检测完毕);进行设备的除尘、接线端子的紧固等;检测消防报警主机,以及上述维保范围内所有消防系统的功能进行检查,并做好维保记录,备案备查。

  

3.季度维护、保养

  

除月维护、保养中的项目外,还需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信线路、消防主机电源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进行检查及维修;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手动检查消防通信设备报警及通话功能,并做好维保记录,备案备查。

  

4.年度维护保养

  

除月、季度中维护、保养项目外,还需对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检;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对CPU主板、回路板、电源板、网卡等功能电路板清洗、除尘及线路插接的固定,并做好维保记录,备案备查。

  

III、维护保养内容: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2.检查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探测器及电脑图形软件的测试维护。

  

3.检查探测点的显示,联动程序。

  

4.检查备用电的充放电功能。

  

5.检查探测器肮脏度、灵敏度、自动环境补偿、预报警、响应域值、通信故障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

  

6.检查模块通信故障、自动诊断、历史记录。

  

7.检查手动报警按钮外观有无损坏,报警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8.检查系统的值班记录,同采购人的值班人员共同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9.检查(警铃)音响度、灵敏度及部位的正确。

  

10.CPU主板、回路板、电源板、网卡、电脑、UPS硬件的清洗等功能电路板清洗、除尘及线路插接的固定。

  

11.检查下列功能:

  

(1)采用检测设备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工作情况。

  

(2)试验手动按钮,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70%。

  

(3)自动或手动试验相关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4)对系统回路电压、回路地阻、回路对地电阻进行检查测试。

  

(5)对消防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按实际安装数量的60%进行通话试验。

  

(6)综合上述各分项试验,测试消防主控屏的报警、故障显示、消音、复位、火灾记忆功能,并进行消防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模拟试验和充放电实验,对非消防电源切换、空调、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联动进行模拟试验。

  

B、消防通信

  

1.检查电话插孔、重要场所(设备房间)的对讲电话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检查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90%

  

C、消防供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分别进行消防泵、远程启动、自动启动测试。

  

2.试验屋顶水压是否正常。

  

3.查看消防水箱、消防水池补水是否正常、外观是否正常。

  

4.查看末端试水,检查水压是否正常。

  

5.室外以火栓整体及内配件(水枪头、水带、卷盘)有无缺损、有无锈蚀。设有消防泵起泵按钮的消火栓还需试验功能是否正常。

  

D、消防电梯

  

1.测试手动启动、远程启动、联动启动功能是否正常。

  

2.测试反馈信号是否及时。

  

E、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查看外观、功能是否正常。

  

2、检测试验功能是否正常。

  

F、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1.查看各点位外观、功能是否正常。

  

2.监测单点启动、分区启动、远程启动、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3.检查功率放大器、话筒、cd播放盘功能是否正常。

  

G、防火分隔设施

  

1.查看外观、功能是否正常、有无阻挡。

  

2.防火门:查看外观是否破损、是否变形;部件(闭门器、顺序器)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变形。

  

IV、维护人员具体要求

  

1.维护人员的工作要求

  

1.1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及保密制度,需具备建构筑物中级及以上消防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 )。如需实施维护工作,应向采购人说明本次工作需要涉及的地点、设备、需要中断系统运行的时间(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维护人员服务工作时,应采用书面“保养维修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与采购人联系。

  

1.3维护保养要定期检修,在系统运行出现故障或系统实施灭火动作以后应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前往系统所在部位进行修理、更换、恢复运行等工作。

  

1.4维修保养工作应至少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执行,以便相互协助和相互监督。

  

1.5系统的定期维修包括月检、季检和年检三种规格,每种规格的维护项目内容由中标人设计保养维修记录表(并由中标人盖章),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格的要求完成对应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在相应的记录表上做出记录。

  

1.6在所有的维护、检修、检测、试验工作完成后,应将系统复位到正常警戒状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1.7工作中发现产品设备故障、损坏以及系统存在的其他问题应立即进行检查、维修、核实和原因分析,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通知采购人。

  

1.8遇到节假日或采购人有重要部署,根据采购人要求,应组织维保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巡检工作,人数不少于2人。

  

1.9在提供维护档案、维护技术资料同时需向采购人提供保养过程中的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应急处理、维护记录、故障处理登记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消防检测报告等。

  

V、人员服务团队要求:

  

1.拟投本项目的人员服务团队不得低于3人(提供承诺函及人员配置清单)

  

2.本项目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员需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能力(需提供注册消防工程师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3.服务团队其他人员具有消防维保的能力,需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2人及以上。(提供投标人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和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参加比选提交的材料

  

参加本次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包含(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可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报价函

  

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

  

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恢复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项目我方的最终报价为:

  

报价代表:

  

 报价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

  

五、评审办法

  

1.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依据参选人递交的比选资料,按照评分标准表中的要求进行逐次排序。

  2.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30%

  (主要评分因素)

  

 

  30分

  

 

  满足比选公告要求价格最低的比选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分

  

/

  

2

  

技术、服务要求40%(主要评分因素)

  

40分

  

 

  技术、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比选公告要求的没有(负偏离)得40分,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3

  

项目实施方案12%

  

12分

  

 

  对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①设计方案;②时间进度安排;③货物安装调试;④安全保障措施等以上4项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失、漏项的扣3分;内容表述不完整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内容表述不完整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情形。)

  

/

  

4

  

售后服务方案10%

  

10分

  

 

  对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①售后服务方案;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延伸服务;④应急预案等以上4项内容符合公告要求,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失、漏项的扣2.5分;内容表述不完整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内容表述不完整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情形。)

  

/

  

5

  

业绩8%

  

8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类似产品销售业绩(2019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

  

 

  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取供应商,不收取任何费用。

  

2.如中选人提供的资料虚假不实,一经发现我单位有权并将取消该中选人中选资格。

  

3.本次比选(1)合格供应商;(2)知识产权;(3)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等要求与政府采购要求一致。

  

4.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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