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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22 阅读次数: 选择阅读字体:【 小】
 

西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制定《西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民政工作简要回顾

“十五”期间,我区的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树立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城乡并重、分类指导的原则,切实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职能,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在推进社区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服务国防,依法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维护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作出贡献。

(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有一定加强

“十五”期间,我区依法进行了第五届、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拓宽了社区干部来源,优化了干部文化、年龄结构。换届后,全区129名社区居委会干部平均年龄36岁,比上一届下降3.8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共47人,比上一届增加2.35个百分点。同时我区按照有利于管理服务,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对全区居委会规模和管理范围进行全面调整,由原来63个居委会调整为34个社区,精简46.1%,并按社区的地域特点重新命名。全面调整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工作补贴,月人均补助达600元,增涨幅度达23.5%。切实做好了历届离退居委会干部一次性补助,共计发放补助金698人、360321元。在农村,着力开展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公开面达100%,公开规范化达80%。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区10个村中有8个村达到村民自治模范村标准,格里坪镇被市政府命名为“村民自治模范乡镇”。在城市,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四自”作用。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体,通过共驻共建等形式,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共新建社区办公用房15个,其他方式解决社区办公用房9个,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社区办公房有10个。进一步改善了社区的办公设施,有一半以上的社区办公实现现代化,有10个以上的社区落实了居民活动广场。河门口街道3个社区均被区政府命名为“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河门口街道被市政府命名为“居民自治模范街道”。

(二)城乡救助体系稳步建立和完善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全区实现“应保尽保”。截止2005年9月底,全区保障城市困难户591052人次,累计发放保障4471万元,其中失地农转非人共9544人次,保障金1622480万元;保障农村困难户196人,累计发放保障12万元。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特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2年内全区有4600名特困学生享受“两免一补”资金100万元。针对残疾人、慢性病患者、高龄老人的特点,积极落实分类施保政策。救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捐赠工作经常化,“十五”期间,共下拨救灾资金40万元,接收捐赠款15.66万元,衣物6万余件,妥善解决了农村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农村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其中集中供养12人,全数供养64人,供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元。

(三)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双拥工作成效显著

建立和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三属”定抚、伤残抚恤、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按政策规定全部兑现落实,按规定四次调整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积极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退役士兵安置的新路子,进一步完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制度。“十五”期间,全区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155名,其中回农村安置8名,在城镇安置147名;为2名重点优抚伤残军人落实了住房和医疗救助、护理等问题,政府投入资金12万元。积极实施双拥工作“四个一”工程,着力推进双拥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开创了双拥工作的新局面,我市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四)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快速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截止2005年10月,全区有福利企业13个,安置残疾职工110名,销售收入7445万元,实现利税1098万元;积极培育福利彩票市场,五年中,发行福利彩票一次308万元,为全区福利事业的发展筹措了资金;实施了白内障患者康复复明手术,使全区135名白内障人员重见光明;完成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项目实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秧歌、腰鼓、拳(剑)、京(川)剧等文化体育活动,全区2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为60岁以上的老人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免费上门健康咨询体检服务,五年来,累计为60岁以上老人办理优待证6400本,河门口街道和玉泉街道被市政府评为“爱老敬老模范街道”。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取得成效

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落实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制。“十五”期间,共办理社团登记11个,依法注销1个,登记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全区实有各类民间组织238个;积极稳妥地开展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圆满完成全区130个街、路、巷的更命、命名和全市城乡楼、门牌普查编码工作;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和救助管理,对全区52名流浪乞讨人员分类实施了遣送和救助;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法规,加大殡葬改革力度,保持火化区火化率100%,破除殡葬过程中的陈规陋习,积极妥善处理无名尸65具,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查处登记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十五期间,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6677对,办理离婚登记2446对,办理弃婴收养63人。

(六)民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十五”期间,我区民政部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推动民政工作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前进。民政干部队伍壮大,党员人数增多,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加强;通过“四五”普法教育,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有所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有所增强;通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行政务公开和开展机关作风民主评议,机关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意识增强。

目前,我区民政事业的现状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还有些不相适应,主要表现是:城市建设发展不配套,社区建设严重滞后;破产改制企业多,下岗失业人员数量大,社会就业渠道窄,就业率偏低,社会救助对象不断增加,现有的救济政策无法解决许多具有共性的社会问题;民政事业经费紧张,民政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民政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偏低,人员老化,依赖思想严重,组织性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在全区的工作中,必须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多,责任越来越重。

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有利条件:(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基本路线、方针、奋斗目标、发展重点、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二)西部大开发、攀枝花大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民政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机遇。(三)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实力的提高,为民政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比较充足的物质条件。(四)政治体制改革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为民政工作创造了更好的政治和法制基础。(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民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六)三十年来,全区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是继续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法宝。

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一)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时期,民政工作如何更加积极主动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服务,如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加快民政事业的发展,找准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严峻地摆在每个民政工作者的面前。(二)改革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动力。民政工作如何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改革自身存在的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化意识,已成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我区农村地处干热河谷,自然条件差,灾害频繁发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资源开采国有企业和困难企业多,下岗失业人员队伍庞大,城乡救助体系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四)城市基础设施滞后,城乡犬牙交错,环境污染严重,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与建设现代化大城市不相适应,民政事业费用支出大,困难多。(五)民政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依法行政管理服务水平要求高,人员和素质跟不上形势,建设一支强有力的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十一五”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城乡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努力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民政事业全面进步,为实现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城市做出新贡献。

“十一五”期间西区民政事业发展目标:以社会化为目标。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加强和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为社会大众服务;坚持“社会事业社会办”的方针,以社会福利事业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民政事业的社会化进程。以市场化为目标。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思维模式、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平等、竞争、开放等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各方面进入民政领域,合理有效配置人、财、物资源。以现代化为目标。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加强民政事业和村(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一个城市管理服务相匹配的社会福利和工作环境,加强民政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民政管理现代化。坚持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民政干部队伍。

(一)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投资370万元,新建西区社区服务中心;投资180万元,新建6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投资240万元,改造扩建14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投资100万元,新建、改建10个社区活动小广场;投资400万元,新建、扩建6个街办和格里坪镇的社区服务中心。

(二)社会救助救济目标:以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救助体系为中心,建立以科学的监测评估、有力的综合协调、广泛的社会参与、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为基础,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分级负担的自然灾害紧急救援体系;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临时救济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审批督查机构,加强保障对象的入户抽查监督和资金管理;建立以社会捐赠制度为基础,经常化的扶贫帮困和敬老助残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建成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社区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目标:切实做好第七、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补贴,建立社区干部“两保”制度,重点加强村(居)委会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到2010年,全区10个村全部达到村民自治模范标准。村务公开面在巩固100%的同时,公开规范面达95%以上;格里坪镇在推行镇务公开的同时,公开规范面达95%以上。全区80%以上的社区和街道(镇)达到社区建设示范标准,我区建成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

(四)社会事业发展目标:推进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的监督和管理;行政区划稳步推进,地名管理进一步规范;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双拥工作巩固发展;殡葬改革不断深化,火化率稳步提高;婚姻、收养登记依法进行,登记合格率力争达到100%;

(五)民政经济发展目标: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管,落实好扶持保护政策,福利企业总产值完成60.000万元,安置残疾职工800人;积极培育加强彩票市场,扩大社会福利彩票发行量。

四、“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

(一) 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西区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统筹、指导、协调作用,加大社区建设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活动,形式“共建、共育、共享”的社区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加大社区办公用房的新建、改建、扩建和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与攀煤公司等辖区企业的联系协调,政府五年投入资金800万元,尽快完成清香坪街办路北社区、玉泉街办巴关河社区、陶家渡街办沟北社区、陶家渡街办宝鼎中路社区、陶家渡街办学园社区、摩梭河街办三十九社区办公用房新建设任务,对全区14个面积偏小、功能不完善的社区办公用房进行改(扩)建,确保:一般社区办用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亮点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精品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江北片区3个街办的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原则不低于400平方米,规范社区“五室、四站”尤其是社区服务大厅的建设,逐步实施社区小广场战略,加大配套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重点加强社区的管理与服务,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社区的凝聚力,扩大居民的参与面;以第七、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按照“公平、竞争、择扰”的原则,拓宽社区干部来源渠道,进一步优化社区干部队伍,加强干部的集中统一培训,组织社区居委会主任到外地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建立社区干部管理激励机制,表彰社区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国民经济增长幅度,逐步提高社区干部的工作补贴,建立社区干部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坚持推行村民自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政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面达100%,规范面达95%,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政治,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村民自治成果,村民自治模范村达标率实现100%;以社区服务为重点,全面加强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综治、社区再就业等各项建设,充分发挥社区中介组织的作用,增强社区自治能力,力争全区80%以上社区和街办达到示范建设标准,顺利通过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的检查验收。
  
(二) 建立健全城乡救助体系,切实保障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救灾应急能力建设。健全自然灾害应急反应机制,畅通灾害信息渠道。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救灾预案体系。严格执行灾害预测,统计和评估制度。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确保救灾款物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尤其是解决好农村重灾户的住房、穿衣、生活、就医和子女就学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调查、审核、审批、发放工作,严格资金管理,加强保障工作监督机构的建立,完善保障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监督机制,积极实施“两免一补”、“分类施保”等医疗、教育、住房配套政策和临时救济措施,提高社会保障能力;认真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和日常捐赠工作,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活动,募集社会救济款物;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农村五保户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一般生活水平,将符合五保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供养范围。

(三)积极落实优扶安置政策,深入开展双拥活动。以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与政策法规相配套的实施办法,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政策规定及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途经,在现有医疗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努力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基本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力度,完善退役士兵就业、就学、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制定出台扶持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能力;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继续实施双拥工作“四个一”工程,开创西区双拥工作新局面。

(四)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为适应我区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把西区老年公寓与西区社区服务中心并纳入整体规划建设,完善老年公寓的休闲、娱乐、保健、医疗、生活服务等综合功能;积极实施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以社区老年协会为载体,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教育活动,继续为老年人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帮助老年人办理优待证,发挥老年人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作用,优先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表彰奖励辖区内爱老敬老的先进典型,切实形成“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培育和拓展福利彩票市场,五年内力争发行福利彩票2000万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资金;加大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优先发展无污染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力争社会福利企业产值达60.000万元,安置残疾职工800人。

(五)坚持依法办事,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优先培育发展有利于深化企业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承担政府转移职能的行业协会,着力发展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就业等民间组织,加强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加大民间组织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民间组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切实可行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依法协调边界纠纷,切实抓好地名数据库建设,推进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科学化、现代化建设进程,力争2008年婚姻登记实现全国联网,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力争达到100%;严格执行救助管理法规,加大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努力实现无乞讨现象;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城市和农村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土葬区丧葬管理规范有序,力争在我区建立殡仪服务站。

五、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更新观念,转变作风。认真克服小进即安、小绩则喜、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和“等、靠、要”的思想,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树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敢为天下先”的观念;打破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束缚,纠正习惯于固守经验、按部就班的工作方法,学会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和改革开放的办法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树立立足民政、面向市场、开展优胜劣汰的观念;顺应时代潮流,克服自我封闭意识,树立开放观念,推进民政事业的社会化进程;努力实现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三个转变”,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民政管理体系;强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转变机关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三个代表”教育活动,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十一五”计划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继续加强以“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领导班子建设,使之成为政治坚定,工作扎实,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两道防线;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不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两个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忱举利民之事,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建立健全民政干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事交流机制,增强生机与活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勇于开拓创新的民政干部队伍。

(三)推进民政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关于“加快民政工作法制化进程,完善民政法规体系,加强民政立法、执法和监督工作,确保民政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运转”的要求,扎实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努力学习民政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检查,严格依法办事,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进程。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民政对象大都在基层,民政事务集中在基层。基层民政工作机构既是落实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体,也是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计划的基础。在今后的五年中,民政部门更加重视基层民政工作,加强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负责管理民间组织的作用,依托城乡基层组织,发挥基层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民政工作社会化服务网络;加强社区服务和福利设施建设,推动工作和服务手段的现代化进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专业服务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城乡并重,全面发展的方针,把农村和城市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继续加强农村工作的同时,加强城市民政工作。重点抓好城市社区建设、城市低保、城市福利、城市民间组织管理、城市地名管理等工作,开创城市民政工作的新局面;针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探索实践经验,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民政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弘扬民政人的积极进取、甘于奉献的孺子牛精神,让社会了解民政、理解民政、支持民政,让民政走向社会、服务社会、促进社会进步。

 

 

 

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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