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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08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西区医疗保障局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下设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编制人数22人,其中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2人,使用人才交流中心事业编制3人,临聘人员3人。

  (二)机构职能。

  西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及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具体经办业务,制定、完善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政策规定和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进行指导和检查。承担全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审核。承担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警察)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的具体业务工作。参与医疗保障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建设。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末实有人数19人,其中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人,使用人才交流中心事业编制3人,临聘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2年全年预算收入总计60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10万元。

  按功能分类来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0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3.12%;卫生健康支出520.83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86.04%;住房保障支出20.39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3.37%;其他支出45.23万元,占全年预算收入的7.4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全年预算数605.3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数605.3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275.22万元,项目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数330.1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来看,人员经费253.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8%;公用经费21.79元,占基本支出的7.92%。

  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330.13万元,项目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数330.13万元,按功能分类来看,卫生健康支出284.9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6.30%;其他支出45.2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7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

  加强党的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推进政策落地、待遇落实。落实好医疗保障政策,强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做好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的政策衔接,做好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按时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积极向市局建议调整重大疾病政策,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政策方面的调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保障机制,创新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水平。

  切实推进医保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将《攀枝花市西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请相关会议审议,牵头推进相关工作,做好定点医疗机构DRGS按疾病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方式改革的协调、落实工作。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各种形式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要求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正视问题,切实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自查整改,深入查找违规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协同区税务部门,做好2022统筹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经办工作,确保应保尽保;继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工作,让辖区群众应知尽知。继续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协同共享。

  夯实经办基础建设工作。推进窗口经办工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做好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和政务一体化工作,探索基层医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县乡村全覆盖。抓好管理和分类培训。实现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全覆盖。继续加强经办人员政策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不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2.目标实现

  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超过75%,积极争取2022统筹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人。2022年度服务参保人员52.33万人次,2022年全市医保基金支出约为25亿,其中西区参保人员支出占比11%左右,约为2.75亿,通过我局审核支付各险种费用4615.63万元。医保门特申报通过1146人。

  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作用。实行分类施救,开展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共救助1751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156.67万元;资助1568名困难居民参保,支付医疗救助金45.06万元。  

  配合落实生育政策。及时足额支付生育家庭相关待遇,在业务经办大厅、定点医药机构、社区等场所宣传三孩生育政策,开通咨询热线,为群众答疑解惑。

  保障“两病”患者医保门诊用药。实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扩大保障范围,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政策。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医保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切实推进按疾病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实施付费方式改革的协调、推进、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辖区5个村卫生室全部开通医保系统,让农村参保群众及时、便捷得到医疗保障服务。

  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领域改革。落实动态调整机制,更新完善药品数据信息库。开展2022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涉及金额约51.35万元。

  持续深化行风建设。以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为突破口,加强工作纪律教育、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提高群众满意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全年窗口受理办结服务事项20000余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完善经办服务体系。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施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规程,开展容缺受理,主动对接辖区项目企业,为企业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医保服务,保障企业职工医保待遇,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异地就医服务。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扩大备案人员范围,畅通备案渠道,有效解决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备案程序复杂的问题。主动融入“三个圈层”建设,将符合接入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范围,目前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药店72家,定点医疗机构16家。

  保障新冠疫苗接种经费。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拨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

  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做好离攀返攀人员统计,派遣工作人员协助对口帮扶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安排干部职工85人次参与新冠疫苗接种、高速出口值守志愿服务工作。

  加强“两定”机构管理。对辖区25家定点医疗机构、67家定点零售药店全年履行服务协议条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核评估。对3家考核80分以下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约谈、扣减违约金。与辖区22家定点医疗机构,73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2022年度服务协议。

  集中宣传活动。联合村(社区)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海报1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欺诈骗保的良好氛围。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5月西区医保经办机构及98家定点医药机构均完成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自查自纠,10家次定点医疗机构自查发现存在违规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4516.58元均已全部主动退回西区职工医保账户,并及时整改。7-9月对全区94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共约谈定点医药机构94家,责令整改65家,通报批评24家,暂停服务协议2家。10月对仁和10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交叉检查,配合省医保局、市医保局分别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抽查复查工作(结果尚未移交)。11月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定点口腔诊所开展种植牙服务情况督查,发现1家口腔诊所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尚在处理中)。未发现欺诈骗保行为,追回违规违约金共计7.44万元。

  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严肃追究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危害参保群众权益的行为。

  着力推进参保扩面。2022统筹年度城乡居民参(续)保49279人,征收个人缴费1948.5万元,参保人数同比增加1.2%。2022年度辖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及企业650余家,职工参保18632人(不含国有大企业),征收基金10379.89万元。

  协同落实个账补助。我局协同财政局通过认真研究,详细测算了西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个人医疗账户补充经费,5月底全面完成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3778人的个人医疗账户补充基数的摸底工作,其中在职人员2260人,退休人员1518人,预计财政支出1604.12万元。

  全面下放服务事项。制定《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服务事项入驻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办理实施方案》,联合区行政审批局统筹安排16项医保服务事项入驻基层便民服务机构工作,将8项低风险业务完全下放至社区,由社区即时受理、办结,其余8项风险较高业务由便民中心窗口收单,即办件通过线上流转至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经办,承诺件通过线下流转至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经办。目前已完成镇(街办)、村(社区)36名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实操培训,各试点单位已能办理相关业务,实现了医保业务经办“零距离”。

  3.支出控制

  本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财产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且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本单位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4.执行进度

  2022年1-8月,我单位基本支出202.60万元,项目支出33.0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参保扩面专项工作经费10.07万元,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经费3.8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及彩票公益金11.26万元,离休干部、二残、特殊对象补助经费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医疗补助7.86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基本支出275.22万元,项目支出330.1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参保扩面专项工作经费180.02万元,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经费8.9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及彩票公益金116.70万元,离休干部、二残、特殊对象补助经费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医疗补助11.72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2.72万元)。

  5.预算完成情况

  结合本单位2022年的部门预算,根据本单位发展实际需要,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完成了2022年部门决算的编制工作,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利于操作,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本单位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团结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不断转变思路、创新机制、优化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应尽的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我单位现有职责任务和业务活动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了绩效考核指标,内容涉及各个方面。认真分析研究指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并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督促检查,有效推进了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截至2022年底,承担的绩效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6.资金结余率

  本单位2022年全年预算数605.3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数605.35万元,无资金结余。

  7.违规记录等情况

  本单位在预算开展过程中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2022年预算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2023年工作安排如下:

  1.基金监管方面。基金监管宣传范围覆盖辖区群众,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处理率达100%,曝光率达100%,药品集中采购受惠群众不低于1万人次。

  2.参保扩面方面。按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95元/人·年的标准,有序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扩面工作,参保人数不低于48000人,征收基金不低于1896万元,困难群众参保率达100%。

  3.医保待遇方面。城乡居民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人,预计支付职工医保基金7000余万元,预计财政支出1700余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预计资助参保1200人并支付医疗救助资金40余万元,预计报销医疗救助手工垫付200人次,积极向上级争取不低于200万元的医疗救助资金,根据市局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费用情况,预计上解一单制结算周转金200余万元。

  4.行风建设方面。持续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确保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自2019年2月28日医保局挂牌成立以来,完成了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承接了医疗救助和城镇职工医保等工作,按照“保基本、保运转、惠民生、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在平稳推进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西区医疗保障局按预期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各项医保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

  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尚未完成,人员转隶未完全到位,办公场地未最后确定,绩效目标的设定不够规范,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认识,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干部职工应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单位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项目科室要积极配合财务人员,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绩效指标值,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后续工作。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附件1: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附件3: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离休干部、二残、特殊对象补助经费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医疗补助经费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8: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表.xls

 

审核: 母治文   责任编辑: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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