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依据《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攀市监发〔2021〕188号)文件,分配至我区的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共14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药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9万元用于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法律法规宣教、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抽样检验、执法队伍能力提升等药品综合监管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截至目前,2021年中央下达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4万元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我区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行〔2019〕78号)等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并严格根据《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区域绩效目标的通知》(攀西市管【2021】63号)要求使用项目资金。截至目前,我区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有部分未执行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资金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专项经费和支付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按照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和资金投入。同时注重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防止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我区已完成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要求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企业数和药品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学时等数量指标值,未完成案值50万元及以上重大典型药品案件指标值。
(2)质量指标。我区已完成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要求中所有质量指标值。
(3)时效指标。除数量指标中的“案值50万元及以上重大典型药品案件数量”未完成外,所有产出指标均按要求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4)成本指标。严格按照“培训成本≦400元/人.天”的指标值开展培训。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经济效益指标。
(2)社会效益。已达到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
(3)生态效益。无生态效益指标。
(4)可持续影响。已达到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辖区药品行业构成简单,体量小,无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等,在药品日常监管中,暂未发现辖区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有购进单一药品品种货值金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规模情况,要完成“案值50万元及以上重大典型药品案件数量”这一数量指标难度大。
为不断提高“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增加药械化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覆盖面及公众自我保护意识,持续提升药械化监管、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装备配置水平,需根据监管形势变化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并更换老旧落后执法装备,但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各类宣传培训活动均大幅度减少,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也因无政府统一采购指标无法配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区域绩效目标表中指标值对各项目进行量化评价,所有项目支出实际状况与下达绩效目标均相符,自评指标得分91.09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1年中央药品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此件
为电子表格无法在正文后排版,请见附见信息)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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