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按照《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西财〔2022〕111 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内设股室11个,派出机构5个,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西区消费维权和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纳入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攀枝花市西区消费维权和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二)单位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担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
6.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推广指导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9.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及发展报告,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0.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11.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2.制定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13.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制定本部门食品药品及其它商品年度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
14.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15.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16.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部门现有行政编制4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机关后勤事业编制)0名、参公编制28名、事业编制5名。
部门年末在职实有人员共计82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47名、机关工勤人员3名、参公人员19名、事业人员5名,临聘人员8名。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分类表述)。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安排1374.36万元,支出1374.36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安排47.5万元,支出47.5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追加预算2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3万元,项目支出53.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追加人员工资、绩效奖、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项目支出一是追加中央和省级食品专项、药品专项、市场监管专项;二是追加疫情防控经费、文明创建经费、化妆品等规范经营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等。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项目名称 |
收入 |
支出 |
2021年省级药品监管资金 |
13000.00 |
12370.00 |
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资金 |
50000.00 |
12980.00 |
2021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
31000.00 |
|
2021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
7000.00 |
|
2021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信用监管工作 |
50000.00 |
|
2021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市场监管综合业务 |
50000.00 |
|
2021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
100000.00 |
|
2021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春雷行动 |
50000.00 |
|
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第二批) |
90000.00 |
|
攀枝花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相关费用 |
300000.00 |
229000.00 |
民生计量 |
10000.00 |
10000.00 |
食品、药械、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经费 |
20000.00 |
20000.00 |
食品、药品、商品、工业产品等抽检经费 |
250000.00 |
9600.00 |
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经费 |
10000.00 |
10000.00 |
化妆品规范经营试点工作专项经费 |
20000.00 |
680.00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资金 |
90000.00 |
15020.00 |
执法办案专项经费 |
50000.00 |
8000.00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 |
5000.00 |
5000.00 |
质量强区 |
50000.00 |
35000.00 |
知识产权 |
10000.00 |
10000.00 |
化妆品日常监管、专项治理、规范化建设及三级药品应急演练 |
20000.00 |
20000.00 |
市场主体登记 |
10000.00 |
10000.00 |
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 |
20000.00 |
|
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
50000.00 |
50000.00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抽检及试剂经费 |
20000.00 |
|
合计 |
1376000 |
457650.00 |
(四)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
收入 |
支出 |
2019年省级专利资助资金 |
6120.00 |
6120.00 |
2019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
50.00 |
50.00 |
2020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市场监管综合业务 |
36701.51 |
13404.22 |
2020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信用监管工作 |
50000.00 |
24000.00 |
2020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食品安全示范县 |
500000.00 |
71079.78 |
2020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春雷行动 |
40000.00 |
40000.00 |
2020年省级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
6800.00 |
6800.00 |
2020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金资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
7000.00 |
7000.00 |
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
29230.00 |
29230.00 |
2020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安全抽检 |
44640.00 |
|
结转合计 |
720541.51 |
197684.00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无特别说明的情况则无需阐述)。
无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目标及指标值逐项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一是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人员支出和机关正常运转。二是按照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我局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进行现场监管执法,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商品、工业产品的抽样检验,进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召开各类工作会议,安排布置监管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科普宣传,举办覆盖全市各级的业务培训班,着力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部门各项工作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2021年部门支出完成年初部门预算的84.6%,预算执行差异率15.4%。差异原因:因区级财政资金紧张,财政追减基本支出130.18万元,追减专项工作经费144.12万元,2021年项目结转次年陆续安排使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市场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市场秩序得到规范,营商环境得到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得到公平有序维护。加强培育市场主体力度,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健全规范消费维权体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21年全区市场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全区市场安全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众对市场秩序的总体满意度≥70%。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得分87.63分。公众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整体满意度达到88.74分,在全市排名第一位。
2.区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1)数量指标。
按照部门年初目标任务和资金预算,我局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进行现场监管执法,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商品、工业产品的抽样检验,进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召开各类工作会议,安排布置监管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科普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商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质量强区稳步推进,市场秩序井然有序,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落实重点目标“硬任务”。积极推进国卫复审、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环保督察、长江禁捕、铁拳行动、百日攻坚、“春雷行动”系列专项行动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以及舆情处置等重点工作,急难险重应对能力不断提升。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级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辖区天然水域全面排查4次,暗访检查农贸市场鲜活水产品销售单位520家次,冷冻水产品经营店和冻库420家次,农贸市场584家次,商超375家次,涉及水产品的餐饮单位2458家次,监测电商平台102家次,责令经营户更改店招、店名、菜单22家,立案查处3起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目前已全部结案。共办理“春雷行动2021”系列专项行动案件124件,结案率100%。近年,辖区内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和大规模不明原因生猪死亡事件。
二是当好群众利益“捍卫者”。2021年圆满完成西区第七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全面激活12315消费维权调解平台,实行咨询、投诉、举报24小时人工值守,坚决做到投诉举报“五个及时”,迅速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联合区法院印发《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机制。积极开展星瑞一期和二期诚信示范街打造工作,对沿街商户进行星级评定,目前共验收授牌54家商户,并对示范街商户实行动态管理。新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规范单位10户,ODR企业6户,消费维权服务站10 个,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10户,先进赔付单位1户。2021年以来,西区共接到12315投诉举报83件,接待来访咨询125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8万元,结案率100%。目前已对被投诉量大、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不力、调解成功率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典型经营者1家开展行政约谈。重拳出击、阻断违法“输出链”,严打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以来,我局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63件,罚没款1994876.53元(未结案罚款1272175.15元),属于听证范围案件30件,举行听证6件,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件,举行听证6件,行政诉讼4件(其中行政调解1件,有3件还在审理中),行政复议3件(其中2件当事人主动撤回,1件维持行政处罚),开展行政指导9户次,发放指导意见书9份。
三是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成功应对大战大考。组织区冷链物流专班到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仓值守共计3轮42天,共计21人次。严查冷链食品“三证、一报告、一信息”是否到位,全面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川冷链”平台监管,让冷链食品来源可靠、可追溯。动员辖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截至目前,组织进口冷链人员核酸检测2060人次,外环境采样346批次。加强对辖区各餐饮经营户聚集性活动管理,截至目前,西区共取消各类宴席16场共计623桌;要求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等群体性就餐单位,分时分区域错峰就餐。全面开展辖区药店“两戴一测”、消毒、购买退烧药实名登记“三项措施”,截至目前,共对药械经营单位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101家次,限期整改36家,停业整改7家,行政约见4家。对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临时接种点开展新冠疫苗质量专项检查24家次。积极稳定市场秩序。密切关注口罩、消毒剂、蔬菜、肉类等价格动态,严查证照是否齐全、防疫物品销售是否合规、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协调组织货源,保持合理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2) 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率1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100%,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药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100%、药品监管企业覆盖率100%、涉刑案件移送率100%。人员培训覆盖面100%、培训合格率等于100%。
3)时效指标:
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区级专项绩效目标。
4)成本指标:
2021年部门区级专项(项目)资金预算93.5万元,实际支出43.23万元,完成预算的46.24%。差异原因:因区级财政资金紧张,财政追减区级专项工作经费50.2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通过全覆盖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产权等科学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公众的认知度逐年得到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众对市场秩序的总体满意度≥70%。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得分87.63。公众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整体满意度达到88.74分,在全省排名第一。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
1)数量指标:
一是食品安全不断强化。完成食品抽样509个批次,涉及酒类、大米、水产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等共16个商品类别,不合格食品15个批次,已依法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抽检批次由2017年3份/千人上升到4份/千人,全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6%以上。在全市率先设置食安副校长工作模式和小作坊作坊长制工作制度,创新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区7名来自市场监管一线的食品安全副校(园)长全部到岗履职,辖区已有10家小作坊设立了“属地作坊长、行业作坊长、企业作坊长”三位一体的“作坊长”管理责任制,累计开展“你点我检”5期;累计制发“餐饮单位红黑榜”3期,22家红榜、23家黑榜单位通过抖音、微信、LED宣传屏进行公示,引导群众“用脚投票”,促进餐饮行业良性发展;持续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模式(千里眼计划)覆盖进程,截至目前,辖区共120家经营单位纳入“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目前,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摄像头已达到全覆盖,其他重点食品经营场所摄像头覆盖率正稳步推进;持续推进“合格证+追溯码”猪肉质量安全闭环监管模式,统一合格证样式、承诺内容、开具方式等指标,实现猪肉从养殖户到餐桌“一票通”,努力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由“管得严”向“管得好”转变。
二是药品安全持续向好。注重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各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有机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共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各类检查288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22家次,办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36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34件,当场行政处罚案件2件,罚没款共计140108.8元。加大药品抽检力度,目前,已开展药品区域性抽验20批次。全面推行“互联网+药学服务”试点,辖区73家药品零售企业均安装了远程药学服务系统并通过验收。率先在全市采取落实整改承诺制,由企业签订承诺书,自行承诺如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和未如期完成问题整改的,将自行停业整顿。
三是特种设备安全不断压实。持续推进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目前,西区已建成两批电梯物联网共计102台,另有180台电梯达成了安装协议,预计2021年底实现全区电梯物联网全覆盖,进一步方便了使用单位对电梯的管理,提高了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强化了监管机构的可视化监管,实现了电梯故障智能化推送,使用单位、维保公司和监管机构能同时获取信息,同时应急响应,同时开展救援,效率提升了约50%。同时,全面开展“15年以上老旧电梯排查”工作,期间,更换15年以上老旧电梯2台,对20余台电梯进行了深入检测和评估,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4处,防止了事故的发生。强化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着力抓好医院、工业园区、超市、住宅小区、游乐场所、锅炉、气瓶充装站等重点场所(单位)检查。2021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360余家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1500余台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40余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0余份,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有效防范了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是质量强区战略不断提升。深入开展质量强区暨质量提升行动,完成辖区1家企业有机认证工作,指导企业制定企业标准1件,大力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关键控制点体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家,HACCP关键控制点认证1家,完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1家、纸质追溯体系建设5家,辖区12家超市(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推行。组织开展区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20个批次,主要涉及学生用品、塑料袋,全部合格。重点对儿童文具、家电等产品强制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各类销售商22家,督促不符合强制认证产品2个品种下架处理。开展民生计量工作,对辖区内9家集贸市场581台件在用计量器具开展了免费检定,同时,检定辖区在用医疗器具161台件,取水计量器具11件。推进辖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特色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攀枝花芒果”等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和“礑礑鸡”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利用,开展专项执法4次,在辖区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7个。截至目前,全区企业获得专利授权67件,有效发明专利47件,有效外观专利12件,有效实用新型专利122件。
2)质量指标: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100%,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药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100%、药品监管企业覆盖率100%、涉刑案件移送率100%。人员培训覆盖面100%、培训合格率等于100%。
3)时效指标:
我局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了中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
4)成本指标:
2021年结转2020年中央、省级部门专项资金72.05万元,支出19.77万元,预算执行率27.44%,差异原因:因区级财政资金紧张,财政追减收回专项工作经费52.28万元;2021预算安排44.1万元,支出2.54万元,预算执行率5.76%,资金下达较晚,工作无法及时开展,资金无法及时支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中央、省级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扩大了全区人民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科普宣传覆盖面,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推动落实地方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社会监督责任。开展 “春雷行动”,实施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检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我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我局深入贯彻省市市场监管局、省市药监局、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提升全区市场监管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推动全区市场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和检验检测水平持续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众对市场秩序的总体满意度≥70%。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得分87.63。公众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整体满意度达到88.74分,在全省排名第一。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无特别说明的情况则无需阐述)。
无
(四)自评结论。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评,部门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资金支付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以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项目支出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委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食品、药品、产商品质量、特种设备“四大安全”监管实现“零事故”。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原因。一是对全局职工绩效评价宣传培训工作做得不够,业务股室缺乏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面认识;二是财政财力紧张,导致部分款项无法支付,资金执行进度较低。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项目实施股室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让资金管理人、使用人皆知自身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资金监管。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正措施;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完成。三是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我局按照“谁支出,谁自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年整体绩效自评工作。逐步树立全员绩效管理意识,向绩效管理要财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执行率偏低、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按要求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本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政策)资金绩效自评表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区市管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市管局项目(政策)资金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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