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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1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西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及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具体经办业务,制定、完善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政策规定和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进行指导和检查。承担全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审核。承担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警察)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的具体业务工作。参与医疗保障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建设。

(二)人员构成情况。西区医疗保障局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下设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截至2021年1231日,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编制人数22人,其中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2人,使用人才交流中心事业编制3人,临聘人员3人;年末实有人数20人,其中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1人,使用人才交流中心事业编制2人,临聘人员3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西区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2.58万元,累计折旧6.76万元,净值15.8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净值占0%;通用设备19.41万元,净值占85.96%;专用设备0万元,净值占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净值占0%;图书档案0万元,净值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17万元,净值占14.04%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本单位2021年的部门预算,根据本单位发展实际需要,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完成了2021年部门决算的编制工作,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利于操作,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本单位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团结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不断转变思路、创新机制、优化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应尽的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我单位现有职责任务和业务活动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了绩效考核指标,内容涉及各个方面。认真分析研究指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并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督促检查,有效推进了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截至2021年底,承担的绩效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1年全年预算收入总计75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4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全年预算数830.31,全年实际支出数759.1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292.02万元,项目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数288.91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来看,人员经费261.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2%公用经费2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

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538.29万元,项目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数470.19万元,按功能分类来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万元,项目支出的2.33%卫生健康支出445.97万元,项目支出的94.85%其他支出13.25万元,项目支出的2.82%

年末结转结余7.93万元。

(三)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单位2021年末结转结余7.93万元,其中项目经费结转结余7.93万元,基本经费结转结余0万元。项目经费结转结余包括(市级)基金监管专项经费2.89万元,(市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补助5.04万元,(省级)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0001万元。

四、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本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总计470.1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区级财政补助和参保扩面补助专项经费155.5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3.07%;离休干部、二残、特殊对象补助经费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医疗补助经费16.5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52%;医疗保障经办事务与基金监管专项经费20.6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39%;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7.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9%;省级财政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3.9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4%;城乡医疗救助和福彩公益金266.5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6.69%。

(二)资产管理。

本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2.58万元,累计折旧6.76万元,净值15.8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净值占0%;通用设备19.41万元,净值占85.96%;专用设备0万元,净值占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净值占0%;图书档案0万元,净值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17万元,净值占14.04%

(三)内控制度管理。

本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财产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且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本单位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四)信息公开。

我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绩效监控等均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完整,且均按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表格齐全,公开科目到规定级次,公开内容详细,包含相关说明信息等。公开方式为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所有数据真实有效。我单位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将此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细抓好。

(五)绩效监控。

我单位顺利完成2021年中绩效监控工作。2021年1-8月,我单位基本支出182.86万元,项目支出84.4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参保扩面专项工作经费0万元,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经费4.2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及彩票公益金57.11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0万元,离休干部、二残、特殊对象补助经费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医疗补助14.63万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4.65万元,财政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3.81万元)。

1-8月,我单位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1.城乡居民医保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参保扩面专项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 2021统筹年度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的具体人数50000人;

支付计划:2021统筹年度结束且我局确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市医保局确定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后,两周内将资金拨付到位;

完成情况:截至2021年8月31日,2021统筹年度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具体人数尚未确定。

偏差原因:2021统筹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于2021年8月31日结束。截至2021年8月底尚未完成享受2021统筹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人数,预计9月底该项工作才能完成;且市医保局也还未确定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所以此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尚未完成,但与目标无偏差。

2.医保基金监管专项经费。

绩效目标:全年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2轮次,共200家次以上;并通过“清零行动”“专项治理”“随机抽查”“回头看”等配合省、市开展飞行检查,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监管;且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次数不低于上年。

完成情况:截至2021年8月底,通过各种方式已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共110家次,检查完成率及覆盖率达100%,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3轮次,与目标无偏差。

3.城乡医疗救助及彩票公益金。

绩效目标:医疗救助4000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大于等于28%,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大于等于70%。

完成情况:2021年1月至8月,完成医疗救助3600人次,每月均能达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大于等于28%,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大于等于70%,与目标无偏差。

4. 离休干部、二残、特殊对象补助经费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医疗补助。

绩效目标:一名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医保个人账户上账0.4万元;市本级2003年度以前离休干部缴费标准为15000元,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缴费标准为每人10563元。

支付计划:1.每半年上账0.2万元,2.业务人员每月核实特殊人员情况,审核通过后及时发放,截至18月底,完成金额14.63万元,。

完成情况:8月底前已为一名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医保个人账户上账0.2万元。离休干部、二残、特殊对象补助经费每月按时完成。与目标无偏差。

5. 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加强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配置,建立与管理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完成辖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服务属地管理。属地化管理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常态化移交属地医疗保障部门管理,移交后区医保局将承接这部分退休人员医疗保障业务办理

完成情况:已顺利承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垫付医疗费用(异地住院、门特病)申报、结算;单行、高值药品申请、报销;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管理,职工医保系统管理,政策咨询、待遇查询、死亡登记、业务档案、基金财务管理等业务。与目标无偏差。

6. 财政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

绩效目标:2021年年底,镇(街道)医保基层服务平台标准化率达95%,重点打造镇(街道)医保基层服务平台标准化率达100%,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保基层服务平台标准化率达100%其中,陶家渡街办、大宝鼎街办医保基层服务平台普通标准建设,格里坪镇、清香坪街办、河门口街办、玉泉街办医保基层服务平台重点打造建设,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保基层服务平台重点打造建设

完成情况:截至2021年8月底,已完成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保基层服务平台重点打造建设,其余基层服务平台打造建设预计2021年12月底完成,与目标无偏差。

五、部门绩效情况

(一)总体绩效。

1.加强党建引领。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配合巡察组做好十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巡察整改见实效。严肃整改重复报销住院费问题,召开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开展调查核实,排除了相关工作人员与2名参保人员之间的亲属、朋友关系,同时对其进行谈话批评,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健全长效机制。领导班子带头遵守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二是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重新选举支部书记、宣传委员,保障党建工作基础。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员发展程序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医保干部经济上清廉、政治上清正。不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加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本领,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的医保队伍。

2.落实待遇保障。一是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好统一的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超过75%、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超过5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超过86%。截至目前,2021年度服务参保人员479022人次,审核支付各险种费用4615.63万元,医保门特申报、初审通过1439人。二是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作用。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幅度,统一城市特困和农村特困救助标准,将城市特困纳入门诊救助范围。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和不同救助需求,实行分类施救。从补贴申请、审批到发放实现全流程阳光审批、全系统阳光发放,有效杜绝医疗救助领域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情况。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2771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137.75万元(其中资助参保1186人,资助资金35.10万元)。三是保障两病患者医保门诊用药。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50%,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切实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截至目前,保障两病患者用药共计461人次。

3.强化基金监管。一是加强宣传引导。4月联合清香坪街办集中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宣传活动;9月联合格里坪镇、各街道举办医保政策进社区文艺汇演活动,充分宣传医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7000余份,政务大厅滚动播放宣传短片10条,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政策知晓度,增强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意识。二是强化协议管理。对辖区26家定点医疗机构、67家定点零售药店2020年履行服务协议条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核评估。对考核80分以下的4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约谈、扣减违约金15423.00元。与辖区定点医药机构签订2020年度服务协议,开展专题培训2次。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依据攀枝花市2020年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相关信息披露情况,针对辖区涉及信息披露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综合分析,2020年西区有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共4家,本次信息披露反映问题涉及4家,处理违约金2家次,金额885.75元,限期整改4家次。开展打击三假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6家,发现有违反服务协议行为定点医疗机构6家,涉及违规金额2536.67元,处理违约金5388.30元。暂停服务协议3家次。同时对辖区71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经现场教育后立即整改。市医保局抽查复查辖区内2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现1家定点医疗机构有违反服务协议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5884.20元,处理违约金16077.60元。四是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强化智能监控,完善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拒付各种不合理费用3.08万元。联合区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九部门建立西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工作形势,协同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防范化解医保基金风险。同时公布举报投诉渠道和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管。

4.深化医保改革。一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配合市局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牵头草拟《攀枝花市西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做好提请相关会议审议准备工作,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政策。二是深化支付方式改革。配合市局强力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实施付费方式改革的协调、推进、落实工作,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三是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领域改革。落实动态调整机制,与省、市医保同频共振,及时调整医保目录,更新完善药品数据信息库。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药品集采工作,落实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规范文件、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医保准入制度、谈判药品落地情况监测机制。

5.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持续深化行风建设。聚焦医疗保障民生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扎实开展行风系统专项评价工作,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窗口五心服务,实施好差评制度,切实转变作风,提升办事效率。截至目前,窗口受理办结服务事项20000余件,办结率和满意率100%二是完善经办服务体系。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清理、实行行政权责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及时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规程,开展容缺受理,新增异地就医备案437人,办理容缺事项26件。三是拓展异地就医服务。拓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助力区域医疗高地建设,目前已开通省内联网结算药店71家、医疗机构16家。

(二)主要目标绩效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区级财政补助及参保扩面补助资金:2021年9月统计出2021统筹年度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的具体人数,且市医保局10月确定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两周内拨付。切实做好参保扩面工作,2021年9月启动2021统筹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办理参续保48596人。此项目在2021年12月顺利完成。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与基金监管专项经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监管经费:一是强化宣传引导。联合区委宣传部、格里坪镇、各街道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微信、新媒体、海报、横幅、QQ工作群等开展宣传,利用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协议管理。完成全区27家定点医疗机构、64家定点零售药店2019年度考核,对13家考核80分以下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约谈,扣减违约金62.5万元。与辖区定点医药机构签订2020年度服务协议,开展专题培训2次。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定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开展打击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单行支付药品专项治理,通过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抽查复查方式,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对现场检查的8家违规医疗机构下达了处理文件,处理违规违约金18.96万元,定点零售药店数据正在核对。四是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强化智能监控,完善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拒付各种不合理费用34.27万元。联合区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九部门建立西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工作形势,协同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防范化解医保基金风险。同时公布举报投诉渠道和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此项目顺利完成。

城乡医疗救助及彩票公益金: 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3968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212.98万元(其中资助参保2506人,资助资金72.72万元)。此项目顺利完成。

离休干部、二残、特殊对象补助经费和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医疗补助绩效目标:一名建国初期参加革命退休干部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医保个人账户上账0.4万元。市本级2003年度以前离休干部缴费标准为1.5万元,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缴费标准为每人1.06万元。此项目在2021年10月顺利完成。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推进窗口经办工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做好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和政务一体化工作,探索基层医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县乡村全覆盖。抓好管理和分类培训。实现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全覆盖。继续加强经办人员政策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不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省级财政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落实好医疗保障政策,强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做好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的政策衔接,做好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按时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积极向市局建议调整重大疾病政策,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政策方面的调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保障机制,创新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水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将《攀枝花市西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请相关会议审议,牵头推进相关工作,做好定点医疗机构DRGS按疾病分组结合点数法付费方式改革的协调、落实工作。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自2019228日医保局挂牌成立以来,完成了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承接了医疗救助和城镇职工医保等工作,按照保基本、保运转、惠民生、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在平稳推进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西区医疗保障局按预期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各项医保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

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尚未完成,人员转隶未完全到位,办公场地未最后确定,绩效目标的设定不够规范,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认识,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干部职工应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单位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项目科室要积极配合财务人员,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绩效指标值,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后续工作。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

                                               2022613

附件1: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项目(政策)资金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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