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8.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表
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对本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体废弃物、噪声、生物及生态状况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统一规定要求,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区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对本区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性监测,建立和健全污染源动态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监测数据,负责本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负责噪声、震动、放射性、电磁辐射等污染印的监测和调查工作,掌握其自然本底水平,分析其污染程度,调查污染原因,提出防治对策。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开展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点位监测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雨水监测工作和维护保养雨水点位仪器工作,及时向市局送雨样。
三是继续按照《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攀枝花市环境监测方案及污染源监测计划的通知》(攀环发〔2020〕49号)的文件要求(除不具备监测条件外),有序开展2021年西区环境监测站的监测任务。
四是继续拟定2021年上半年和下半年仪器设备检验检定工作计划,按计划进行仪器检定工作。
五是做好2020年内审、管理评审、质量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和2020年年度报告上报工作。
六是继续做好实验室药品库房整改工作,使危化品库房的药品和试剂进一步得到规范管理。
七是继续做好2021年度全站人员上岗考核工作的现场考核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八是针对我站新购买仪器,继续做好新增项目的扩项工作。
九继续做好四川省质量监督局和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分别组织的实验室间能力验证比对工作。
十继续做好西区环境监测站文书档案、人员档案、仪器设备档案等归档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股室0个,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
攀枝花市西区环境监测站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万元。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聘用人员基本工资、退休人员费用、援彝干部补助。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1.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援彝干部补助;
2. 事业单位离退休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原西区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整体划归攀枝花市西区环境监测站,区级财政未安排相关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万元,主要包括:聘用人员基本工资、退休人员费用、援彝干部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100%。因于2020年6月原西区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整体划归攀枝花市西区环境监测站,区级财政未安排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预算批复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不涉及项目资金。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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