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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0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

2018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经攀枝花市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十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保证区委,区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实施。

(二)、代表西区人民政府授权对本辖区内的政府职能管辖权。

(三)、负责本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普及法律知识等工作。做好民政、妇联、司法、城建、卫生保健、武装等工作。配合市区有关部门搞好城市规划、土地、环保、卫生、园林绿化等工作,组织协调、引导发展街办的经济实力。

(四)、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组建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指导、帮助、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五)、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发挥政府联系居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要抓手,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大力发展街道经济,夯实党建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生工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推进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市建设,促进街办经济社会事务的协调发展,较好地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8, 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247.6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7.64万元),同比减少2.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减少2名,对应人员经费减少。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7.6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96.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支出20.1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支出6.29万元,项目支出支出24.8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 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为247.6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7.64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7.64万元(其中,安排政府采购11.1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项目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222.84万元,是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人员支出178.24万元,公用支出20.1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支出24.47万元,

项目支出24.8万元,是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主要包括信纺综治维稳工作经费、精神文明建设, 纪工委、外宣、劳动保障及就业、教育、基层党建、妇联工会、财税及经济统计、计划生育、民政、科普、武装、团委、档案保密工作、关工委、动植物防疫、司法、防汛、安全消防地质灾害、城乡环境治理及卫生整治等工作运行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行政运行(2010301):73.5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24.8万元;

事业运行(2010350):98.7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80505):17.84万元;

退休人员(2080504):6.29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03):8.29万元;

住房公积金(2210201):18.18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共有车辆账面数量为1辆,期末账面原值为10.51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 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

                                                                                                                                    2018220

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18年攀枝花市西区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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