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的行业管理。
4.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市政公用设施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桥梁、隧洞、城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行业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规划定点工作;负责建成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干道及其背街小巷城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事权内城市雕塑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绿化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全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有关管理规范的制定。
6.综合管理城管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综合管理工作。
7.收集城市管理信息,组织开发、利用城市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运用工作。
8.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9.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综合验收和监督管理。
10.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完成垃圾中转站建设及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2)花化、绿化、美化、亮化项目建设工作。
(3)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截止2018年底西区城市管理局内设股室4个,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攀枝花市西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和攀枝花市西区城建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攀枝花市河门口公园和攀枝花市西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2、我部门机构人员情况如下:行政人员编制5人,2018年年末实有4人,退休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019年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95.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5.2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5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49.9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70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0.01万元);项目支出237.6万元(包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9.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预算安排支出295.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项目工作。
基本支出57.65万元,是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237.6万元,是用于绿化管护、春节氛围营造项目专项经费、紧急零星工程、应急抢险专项经费、2019年攀枝花市西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运行经费等项目。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花园及广场管理费2万元,春节氛围营造项目专项经费30万元,租赁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益宣传所产生的电费6万元,通电路灯维修费6万元,紧急零星工程、应急抢险专项经费4万元。
2.土地开发支出垃圾中转站建设前期经费24.8万元,绿化管护费(补栽、修补等)40万元,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经费及耗材共12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5.2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2.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5.2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9.9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70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237.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9.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无公务接待费。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别用于垃圾中转站建设前期经费24.8万元、绿化管护费40万元、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运行经费94.8万元、城市维护及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耗材设备费3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指除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8.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除行政运行、城管执法、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以外的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指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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