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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编制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04 阅读次数: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的行业管理。

4.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市政公用设施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桥梁、隧洞、城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行业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规划定点工作;负责建成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干道及其背街小巷城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事权内城市雕塑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绿化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全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有关管理规范的制定;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干道及其背街小巷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及其附属公共绿地的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对权限内园林绿化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6.综合管理城管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综合管理工作。

7.收集城市管理信息,组织开发、利用城市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运用工作。

8.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9.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综合验收和监督管理。

10.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国卫复审为配合我市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要求,我局于2015年12月成立了国卫复审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指挥部。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认真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2014年版)》开展工作,始终保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的工作态度。国卫复审期间,我局干部职工秉承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加班加点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最终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通过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努力,上下联动、合抓共管,切实保障了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状况,并顺利进行验收。

2.东盟国际商贸城东盟国际商贸城为我区对外贸易提供了良好平台,对我区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切实保障东盟国际商贸城能够顺利开业,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局大力加强东盟国际商贸城周边的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市政设施改造进展情况。格萨拉大道路面修复工程。10月25日城管局会同各相关单位现场勘查了施工地段,10月26日开始进场施工,截止11月3日已完成格萨拉大道东路口至蓝湖国际红绿灯路口左侧5000余平米破损路面的换填、修补工作。凉风坳路口至蓝湖国际路口城市道路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方于11月1日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四川众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完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11月2日已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财评。11月15日格萨拉大道路面沥青基层已铺设完成,16日面层铺设已完成。11月21日标识标线的划定已经完成,至此道路路面修复工程已全面完工。

4.城市绿化方面。一是完成蓝湖A区街边绿地内垃圾清理、瓷砖修补、园林步道青石板铺设、绿化植物补栽、木栈道修补、建渣清理及第一次修剪工作。二是完成蓝湖B区售楼部楼前场地平整2万㎡,并播种花籽(现生长了10cm),浇灌设施安装,目前在进行场地周边碎石、建渣、杂草的清理及花苗的养护工作。三是完成凉风坳洞口绿地至清乌复线沿线植物的二次修剪工作。四是完成凉风坳中央绿地花池修补35处和苗木补植补栽300余平方米的工作,现进入新栽苗木的后期管护阶段。五是10个造型花架组装已完成,预定的花卉抵达攀枝花后,已完成统一摆放造景。

5.市容环境卫生打造情况。一是经前期排查,需清理违规及陈旧破损店招和户外广告共计约1820平方米。目前已拆除陈旧破损店招及支撑钢架37块,拆除违规广告及陈旧钢架24块,拆除破旧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吊顶3处,清理违规小广告约750余平方米。二是刷新陈旧脏污围墙共计约3200平方米,需刷新的所有围墙已完成了旧墙面脱落老化清理、墙面石膏粉和腻子膏抹平、墙面打磨等工作,在11月23日左右进行了墙面刷漆,11月26日全部墙面的刷漆工作完成。三是东盟国际商贸城对面的堡坎行美化,采用遮盖、修补、修理行道树枝等方式,11月18日下午进行了招投标,并于11月25日完成施工。

6.“保干净”工作为贯彻落实攀委办[2016]83号、攀西委办[2016]52号文件要求,确保“保干净”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结合西区城管局的实际工作情况,我局特制定了《攀枝花市西区城管局“保干净”集中整治行动方案》。2016年11月10日,我局展开了“保干净”专题动员会议,会议明确了各领导、二级部门的职能职责,对责任分工进行了详细划分,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联动推进,形成合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加强督查,严格问责;畅通信息,联络无阻。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国阳光花城”、“中国康养胜地”和“平安攀枝花”建设需求,结合西区城管局实际,在巩固已取得的环境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道路交通更加畅通有序、城市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7.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16年,西区为充分响应市委、市政府继续开展创国园工作的号召,更好地为辖区广大居民提供宜居环境,根据攀枝花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达攀枝花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16年重点推动项目计划的通知》(攀创园指〔2016〕2号)文件要求,下达西区政府需完成的项目2个,其中:宝鼎佳苑边坡挡墙立体绿化项目被列入2016年攀枝花市阳光花城打造项目之一。现将各项工程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宝鼎佳苑边坡挡墙立体绿化项目。该项目计划在宝鼎佳苑小区外围700米边坡挡墙栽植五爪金龙、炮仗花等攀爬植物,绿化美化边坡。5月底项目已完成招标并进场施工,6月已完成全部栽植工作。

8.格杨路路口转盘绿化。该项目计划在格杨路路口转盘700米绿地在现有基础上,通过栽植三角梅球、黄连翘等植物对其绿化进行升级改造。5月底项目已完成招标并进场施工,6月已完成全部栽植工作。

9.创国园领导视察情况。2016年7月27日,省住建厅巡视员杨光带领检查组对西区蓝湖社区公园和西佛寺景区进行检查验收工作。通过现场讲解和资料查看,检查组对西区创园工作成果十分满意,同时指出西区目前应当继续稳步推进创国园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攀枝花市城市绿地面积。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87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0.7万元,占95.3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0.32万元,占4.63%。

2016年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84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6万元,占13.56%;项目支出726.46万元,占86.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96.8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总计增加322.85万元,增长56.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25.03万元,增长290.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万元,占0.57%;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7.79万元,占0.93%;城乡社区支出827.56万元,占9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 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0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0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公积金: 2016年决算数为7.79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7.01元,完成预算100%
  6.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6年决算数为199.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31万元,下降1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长0.3万元,增长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万元,下降86.2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车辆维修费增加,因公车改革,需结清往年维修费用,公务接待活动减少,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万元,94.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5.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日常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共计支出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误餐费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2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西区城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5万元,比2015年减少6.08万元,下降46.3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西区城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西区城管局公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除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8.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城管执法、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以外的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西区城管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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