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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04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区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能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级部门发送区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研究区政府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派出机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事务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完成区政府的有关接待工作;督促检查区政府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派出机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区政府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派出机构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民生工程工作的实施和推进,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区抗灾救灾工作;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区政府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围绕“四大发展战略”、加快“急难险重”项目推进,攻坚克难,规范服务,提高效率,切实履行参谋助手、执行、协调、保障职能,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在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出色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市级对口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文电会务办理

一是精简会议、文件。按照快捷、务实、高效的基本原则,不断提高办文办会的质量和水平。2016年接收处理各级文件2400余份,办理迅速、有效,办结率100%。承办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政府全体会、专题研究会等各种大中型会议380余次,确保了会议的秩序和质量。继续贯彻落实各级关于认真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要求,积极推动全区各项工作的良性运行,保障区政府高效顺畅运转。

二是积极开展政务调研和信息工作。组织起草各类领导讲话和汇报材料500余份,草拟、审核、把关以区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公文430份,拟发会议纪要32期,各类材料合格率100%,实现重要文稿“零差错”。积极开展各级政务调研,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任务,全年组织上报政务调研文章8, 其中一篇调研报告被《地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论文集》采用发表 。 全年完成政务信息332篇,其中上报市政府信息处334篇,市级采用52篇。

(二)建议提案办理

一是区人大建议、区政协提案办理。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71件、区政协提案62件。截止年底,已基本办理完毕,代表、委员们反馈回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共312 (代表回复301份,委员回复108),办复率100%

二是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主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会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共11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7件。所有建议、提案及全部及时按要求办理,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研究出台了《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2016-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了全面规划和安排。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进一步优化了网站栏目、模块,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更加快捷、高效。及时主动通过公众信息网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动态等信息,促进政民互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全区共公开各级各类政务信息20000余条。

二、部门概况

区政府办公室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政府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58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91万元,占99.99%;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07万元,占0.01%

2016年区政府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58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17万元,占77.5%;项目支出131.06万元,占2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83.9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30.2万元,下降18.2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9.88万元,下降18.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3万元,占86.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4万元,占9.5%;住房保障支出20.59万元,占3.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7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31.06万元,完成预算9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项目实际支出支付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6.91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8.43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完成预算8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24万元,完成预算9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11.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及公务接待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减少31.71万元,下降5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55万元,下降5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万元,下降72.2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费用产生及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24万元,9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1.86%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06万元,比2015年减少3.64万元,下降6.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区政府办2016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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