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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办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04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置重、较大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修订完善区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全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实施和全区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指导全区应急队伍、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工作,协调处理减灾救灾相关事宜;建立驻区部队与地方的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应急演练和对外交流合作;办理区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制定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全区民族事务,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负责地方志、党史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应急值守。强化汛期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业务值班制度和应急值班制度,以及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灾情收集上报工作,做到灾情上报零延误,应急处理及时、有效,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强化预案编制和管理。完善预案体系建设,实现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和救援队伍等不同主体之间的预案衔接。加强对综合性和专题性预案编制的指导,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基层应急机制,格里坪镇、各街道和村、社结合实际实际,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三是应急救援大队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应急救援大队建设的经费支持,拨付80000元用于加强以区公安消防大队、攀煤救消大队等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设,不断增强综合应急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协调各部门、街道、镇、学校多次开展应急演练。

2.法制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目前,区级行政审批事项161项(省市县联审项目和市县联审项目除外);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项;在线审批和公开投资审批项目35个;不断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办事环节减少10%,审批资料减少20%,审批时限压缩50%推行“二证合一”、“一照一码”。积极推进“二证合一”工作,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全年共办理“二证合一、一照一码”执照458件,“一址多照”220件,“一照多址”1件。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 1-10月,网上同步运行案件4120件,开展行权网上运行平台建设专项督查3次,下发《行权网上同步运行情况通报》5期。

二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共出具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11份,共制定并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5件。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及时录入并上报行政调解信息数据,全面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84件,调成率为100%2016年,区政府法制办共牵头、指导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区政府被告1件,被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采纳司法建议意见2条。

3.地方志、党史工作

一是精益求精,做好《西区年鉴(2016)》编撰工作。认真做好约稿、组稿、编纂、审稿、征集彩页、印刷、业务培训等工作。为把好年鉴质量关,规定编辑人员互审互校,对每一页文字,每一幅照片和每一个版面进行精审、精校、精改,从而高质量地完成年鉴编纂的一系列工作。11月底,《西区年鉴(2016)》顺利出版发行,为社会各界了解、研究西区提供了最新资料。

二是实事求是,编辑出版《西区执政实录(2015)》。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及时查找资料,从而高质量地完成年鉴编纂的一系列工作。10月出版《西区执政实录(2014)》。

三是认真开展区域历史编研工作。《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西区历史》于20163月进行编纂和整理;6月进入总撰;8月送审;11月进行两次修改;本书编撰采用章节体。全书共一卷,八章,约35万字。攀枝花市西区国家保密局对《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西区历史》保密审查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两次审核,最后同意内容公开,预计本书于2017年正式出版。

4、民族宗教工作

一是民族工作。做好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格里坪中心校将大麦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傈僳歌舞引进校园,开设傈僳族语言及音乐课程,组建了2支傈僳歌舞表演队;市31中小学校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重点传承和发扬彝族文化。1128,借助西区苏铁剧场,举行了“手拉手心连心 民族团结花盛开”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来自格里坪中心小学校的师生以及各社区的群众演员们为辖区百姓献上了具有西区民族文化特色的节目,展示西区各民族文化繁荣与发展的新成果,切实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庄上民族村凭借“庄上花海·太阳沐歌”跻身“2016中国百佳四季春游好地方口碑榜”排行榜第29位,位居攀枝花入榜项目中的第2位。成功举办的2016中国庄上第二届狂欢水宴夏日泼水嘉年华活动,大大促进了庄上民族村旅游收入的提高。积极协助区农林畜牧局、科知局、经信商粮局等部门在民族村开展各种科技培训及素质教育培训活动,提升村民素质及民族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西区民族村电力设施建设,解决经堂民族村片区140余户少数民族群众用电问题。新建3个村卫生室并配置相关设施设备,极大改善了农村少数民族群众医疗卫生就医条件。

二是宗教工作。围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工作机制、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非法宗教活动治理等情况,开展了1次全方位宗教工作调研。结合“七五普法”、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辖区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加全市宗教界法律进寺观教堂文艺汇演暨第二届孝敬父母模范家庭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场所内的宣传展板形成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阵地,不断推动“法律进寺观教堂”工作。96,组织辖区西佛寺、圣恩堂、平江天主教堂等3个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部分信教群众开展了为期半天的学习培训,培训会后接着召开了宗教界人士座谈会。认真开展以“规范年”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动辖区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建立了重大事故事件防范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民主评议制度、信教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场所制度。鼓励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辖区三个宗教活动场所在“宗教慈善周”活动中,共筹集善款5300余元。

5.政策研究工作

组织起草各类领导讲话汇报材料500余份,草拟、审核、把关以区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公文430份,拟发会议纪要32期,各类材料合格率100%,实现重要文稿“零差错”。积极开展各级政务调研,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任务,全年组织上报政务调研文章8,其中一篇调研报告被《地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论文集》采用发表 。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机构有法制办、地方志、民宗局、政策研究中心等。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应急办本年收入合计34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1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

2016年区应急办本年支出合计31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31万元,占75.12%;项目支出77.6万元,占24.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应急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62.4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减少66.27万元,下降15.4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应急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4.5万元,下降23.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应急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31万元,占91.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万元,占2.56%;住房保障支出17.62万元,占5.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5.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70.34万元,完成预算7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执行。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1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7.26万元,完成预算19.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执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98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应急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应急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5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7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8.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费用产生,公务接待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减少5.77万元,下降60.23%,其中: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3万元,下降5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4万元,下降90.6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费用产生及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1万元,9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5.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1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地方志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应急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2万元,比2015年减少2.98万元,下降9.5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应急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区应急办2016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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