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6年攀枝花市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文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分解、考核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承担权限范围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权限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煤矿行业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市安监局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除外)考核和安全资格认定工作。
(六)、负责对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权限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缴和管理。
(八)、承担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以及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和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履行对安全生产中介单位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指导全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二)、煤炭经营、加工、运销产业行业管理以及煤炭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起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统计,我部门基本情况如下:行政人员编制5人,实有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参公管理人员编制26人,实有17人;事业人员编制15人,实有15人(含参加学历教育脱产学习一人,以下经费计算不含此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编内聘用人员编制12人,实有12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8辆。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对辖区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通过格里坪镇、各街道、区经信商粮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梳理辖区所有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完善企业基本台帐,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对象基本名录库和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依据,结合安全生产活动关联性和类似性程度,对企业进行分类,厘清监管部门职责,实行归口监督管理。根据企业规模、危险因素、安全状况、标准等级等因素,对企业实行分级管理。
二是科学制定隐患标准清单。结合西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建立科学有序的专家库,定期不定期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检查。同时,结合省、市拟定的各行业企业隐患排查通用标准,督促、引导各部门制定各类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指南,督促指导企业对照通用标准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建立和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四是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和非法违法等行为,用最严厉的处罚确保辖区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五是抓好“五个重点”,坚持“四个一律”:即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岗位)、重点单位(工程)的安全监管。一是督促指导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检查标准,明确本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内容、方法、要求和常见重大事故隐患,细化隐患排查标准,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充分发挥区安办综合协调监管职能,逐步完善安全监管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灵活运用目标管理、现场执法、突击检查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加强对重点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真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落实到一线操作人员层面。四是对区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实行工作主动深入生产建设一线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服务,努力将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
六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确定的13类落后小煤矿要尽快依法关闭退出,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要在1至3年内淘汰;
七是有序退出过剩产能。从安全、质量和环保、技术和资源规模方面,以及长期亏损、资不抵债、长期停产停建、资源赋存条件差、不承担社会责任、长期欠缴税款和社会保障费用的煤矿要加快劝其退出;
八是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有效运行、安全费用未按要求提取使用等情况的煤矿一律依法依规停产整顿;
九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从2016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不安排生产。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区安监局收入预算为51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9.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7.9万元,公用支出49.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支出35.4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人员基本工资189.2万元。
(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104.3 万元。
(三)临聘人员工资37.2万元。
(四)行政事业人员社会保障缴费67.2万元。
(五)离休费0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35.4万元。
(七)人员公用经费35.5万元。
(八)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4.4万元。
(九)安全监督管理事务项目支出36万元。
攀枝花市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2日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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