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文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分解、考核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承担权限范围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权限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煤矿行业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市安监局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除外)考核和安全资格认定工作。
(六)、负责对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权限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缴和管理。
(八)、承担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以及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和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中介事业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指导全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二)、煤炭经营、加工、运销产业行业管理以及煤炭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起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10月统计,我部门基本情况如下:行政人员编制5人,实有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参公管理人员编制26人,实有20人;事业人员编制15人,实有17人(含参加学历教育脱产学习一人,以下经费计算不含此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编内聘用人员编制12人,实有12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8辆。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为463.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3.1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3.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9.38万元,公用支出53.1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支出40.61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四、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1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4.4万元。
(二)、安全生产监管(科目)425.36万元。
(三)、住房改革支出(科目)33.41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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