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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群众工作局2016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04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群众工作局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群众工作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3)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镇、街道、区级各部门信访事项的办理,指导全区信访工作。

(5)协助配合涉事、稳控单位(部门)处理进京、赴蓉、到市的非正常上访,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6)承担区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信访工作基本情况

信访工作的主要特点:从受理数量分析,来访总量、到市政府上访、到区政府上访、进京非访批次人次均下降的四下降。信访、网电的热点问题主要有:城乡建设类、劳动社保类、政法类、民政类等。

各级两会、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G20峰会、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十八届六中全会、东盟国际商贸洽谈会等重要敏感期间,我区通过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重点稳控、组建劝返工作组等方式将人员吸附在当地,为各重大活动及会议的顺利开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5年度,西区信访工作在全市各区县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中名列第二名。2016年,荣获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名,荣获攀枝花市优秀共产党员1名。

2.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和谐信访

信访基础业务提升年活动,狠抓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信息化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压实首办责任,及时就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使信访工作基础建设得到夯实。在办理过程中,对法律和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法依规及时解决处理;对诉求合理但没有明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或因客观条件不具备难以解决的,要主动说明情况;对诉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为了确保接访安全通过资格预审、召开比选会、确定供应商、施工建设、验收等环节,于9月初建成我局监控系统并投入使用。

3.加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用,打造阳光信访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部署,主动适应信息化社会要求,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反映,降低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着力打阳光信访新模式。实现网上信访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建立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网上信访服务体系。依托全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于2016年开通西区本级投诉受理平台,为群众反映诉求和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提供便利。积极推进视频接访系统建设。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签合同,我视频接访系统11月18日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

4.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落实开放信访

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西区区级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施方案》,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着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以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大接访的推动力,带动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接访群众,在定期定点接访群众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开展约访、下访。不断创新接访方式,采取重点约访、现场接访、跟踪回访等方式,拓展接访渠道,提高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实效。

5.加强挂牌督办信访事项化解,落实责任信访

坚持突出重点,压实责任,抓好源头排查化解,抓好特殊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破解,抓好政策推动挂牌督办信访事项的攻坚化解。全面排查梳理信访积案,确定化解重点,着力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民生问题。挂牌督办信访事项,制定化解方案,实行领导包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定时限,全力推进信访事项的化解。对中联办、省、市、区信联办交办的信访积案按期办结化解。全力确保重点人员教育和稳控措施的落实,确保特殊敏感时期不进京非访,不越级上访。

6.强化属地责任,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落实法治信访

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处理好初信初访,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强力推行逐级走访,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依规逐级反映信访诉求,有理有据有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1)切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以,以认真宣讲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抓好帮扶解困工作,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力推动今年目标任务完成,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中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为确保与全区同步在全市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动力。

2)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总体要求,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区委相关规定抓好正风肃纪工作。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全局工作效能,抓责任、重机制、教育、强监督,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3)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采取定期召开不稳定因素研究分析会,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等形式,共同做好提前介入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未发生信访恶性事件,未发生较大规模的信访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舆论负面炒作,信访形势平稳向好总体可控。

二、部门概况

西区区委群众工作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单位性质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8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75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0.06万元,占0.03%。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7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3万元,占74%;项目支出45.58万元,占2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75.0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17万元,增长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99万元,增长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93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2万元,占7%;住房保障支出11.64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6年决算数为153.9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63.04万元,完成预算100%信访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5.59万元,完成预算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未结束,项目经费结转下年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5.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决算数为12.12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21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91元,完成预算100%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1.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015年减少2.74万元,下降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4万元,下降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的主要原因改革,车辆减少,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26万元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6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上访、处置突发性群众事项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9人次,共计支出0.2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访业务工作交流学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万元,比2015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视频接访业务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一般公务用车,也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群众工作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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