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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区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6 阅读次数:

西区区委政法委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监督、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指导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指导、协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监督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对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调查、处理;督促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做好处理法轮功工作;了解、掌握邪教发展方向和国内外信息,为区委、区政府处理邪教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5.指导、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区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6.开展政法战线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途径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监督检查全区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8.协助区委处理全区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群体管控以及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快区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以平安西区建设为抓手,持续提升和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不断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3.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各种渗透破坏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

4.建立健全政法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政法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力度,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5.加强全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进一步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全力做好不稳定个体及群体的稳控工作,积极稳控化解省、市、区涉稳信访挂牌案件重点做好重要敏感节点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6.按照《西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规定,督促指导各责任主体做好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及重大活动等实施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7.牵头做好全区综治、维稳、防邪工作。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年底进行考核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行政人员编制5人,实有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名及离岗待退人员1名);参公管理人员编制0人,实有0人;事业人员编制10人,实有9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编内聘用人员编制3人,实有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攀枝花市西区区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529.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9.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9.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项目工作

基本支出264.63万元,是用于西区区委政法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264.51万元西区区委政法委为完成全区综治、维稳、防邪等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和项目费用

(一)行政运行148.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其中,行政人员基本工资30.11万元,行政人员社会保障费5.03万元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4.5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维稳、网格化信息建设、治安立体化防控、主城区治安巡逻、大调解、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重点地区整治、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禁毒、防邪、国安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和项目费用。

(三)事业运行73.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其中,事业人员基本工资19.11万元,事业人员社会保障费5.25万元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57万元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住房公积金20.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说明表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附件1:部门预算说明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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