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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07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指导全区文学艺术事业和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推进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全区性重点文化艺术活动。

3.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管理全区文物事业。

4.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5.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督,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7.组织全区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负责旅游重大项目的策划、规划、包装、招商引资及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培育和完善全区旅游市场;加强全区旅游对外交流与区域旅游合作。

8.推进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培育和评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9.负责全区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10.负责权限范围内旅行社设立核准;推行全区旅游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11.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12.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的审核、申报工作。

13.组织、指导全区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对从事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服务民办机构及业务的监督管理。

14.负责全区对外文化、广播影视系统交流、宣传与合作。

15.监管印刷业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物和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

16.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服务公众,不断建设区域文化高地

(1)加强文化工作统筹规划。编制完成了《攀枝花市西区“十三五”文化旅游专项规划》、《关于营造城市文化氛围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设施建设、氛围营造、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总体安排。

(2)巩固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成西区32个社区书屋、10个农家书屋电脑采购后续事宜,向25个社区书屋发放了社区书屋挂牌、出版物登记册和借阅登记册,向2015年新建社区书屋各补增书籍20册,向格里坪村农家书屋补充书籍1200册设立农村广播电视网点服务有线台西区站。

(3)落实公益电影放映和影剧院建设。一是共完成电影放映农村98场、社区312场,学校50场二是按照上级要求,抓好县级数字影院建设工作,目前西区已在福广金城处引进太平洋影院,项目建设已经实施。

2.依法治区,规范文化领域审批执法

(1)强化依法行政业务知识学习。建立学法制度,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制定了《2016年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方案》。

(2)抓好行权事项清理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审批制度、办事程序等信息公开工作,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在平台上增设了“行政检查”这一项目,将日常巡查检查情况也挂网公开。目前平台共办件19件。

(3)规范开展文化审批工作。一方面主动与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衔接工作,开展文化行业单位年审和许可证换证工作。另一方面对照市局转发的《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梳理,并就取消的2个行政许可事项与有关人员进行知会和对接,确保做到令行禁止。

(4)规范文化领域行政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三是改进行政执法作风,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四是制定完善了各项监督制度。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共以简易程序处罚违规经营事项2件。

3.狠抓落实,加强文化市场秩序监管

(1)开展法规培训及宣传教育活动。结合“4.23世界版权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活动与业主签订《2016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和《文化娱乐场所禁毒承诺书》。开展业主培训会4次,普法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2400余份,印制宣传标语120张(条)。

(2)开展辖区文化经营单位随机抽查。依照《西区关于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在各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按各类场所总数20%的比例,共抽取经营单位22家进行抽样检查,各场所基本能按要求经营,无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3)开展街边游戏机专项整治。共发现无证经营户18家,都属附带经营,规模较小,一般有23台,最多一户有7台游戏机,经过三次复查、说服教育,都自行拆除了设备,停止该项目的经营。

(4)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共查处1家无证照经营音像制品销售商,责令立即停止非法经营行为,没收涉嫌政治性及色情类非法音像制品684张,劝停1家地摊书贩,收缴非法出版物《玉历宝钞》宣传书30本,销毁非法影碟1500张。

(5)开展保考“禁噪”工作。成立保考禁噪工作领导小组,多层面开展执法检查。禁噪期间无举报投诉,共出动检查4次(其中联合检查2次),检查歌厅88家次,夜间巡查5次。

(6)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共出动检查1534人次,检查经营户762家次,责令整改4家,开展应急疏散演练1次,开展安全联合检查7次,集中宣传2次。
4.稳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专项工作
(1)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针对《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整改清单》拟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将创文工作思想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夯实设施基础、营造氛围,并将整改情况逐月向市、区有关部门汇报;于年中期开始收集有关图片、信息资料,以确保能够及时、完备的开展好创文网上申报工作。
(2)抓好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与业主签订《文化市场经营管理责任书》,督促各经营户亮证经营,规范经营,巡查了所有歌舞厅和网吧,要求做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及控烟工作。在7至9月重点阶段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分区划片对区内网吧进行巡查和蹲点,累计出动工作人约200人次。
(3)抓好未成年人关爱工作。一是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日常巡查,常态机制”的方式,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对全区范围内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摆摊设点等非法经营行为集中清理,同时规范店商经营行为。共开展联合检查5次。二是指导区图书馆和各社区书屋、农家书屋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开展图书漂流活动、组织暑期阅读实践活动,联合新华文轩开展“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活动”,为青少年借书看书提供便利,吸引并引导青少年养成多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三是指导社区做好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建设小型展览馆、家风教育基地等场所,继续推进河门口北街社区留守(流动)儿童之家运行工作,为青少年打造良好的文化活动环境。

5.以举办旅游节庆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项目建设

(1)西佛山旅游景区。自今年举办蓝花楹旅游节活动以来,西佛山景区游客突破5万人次,进一步提升了景区服务完善景区功能集聚了人气。

(2)庄上梅子箐康养旅游度假区。攀枝花太阳沐歌乡村酒店有限公司在“五一”小长假期间举办了“2016庄上第二届狂欢水宴暨夏日泼水嘉年华”活动。庄上旅游新村通过举办特色族文艺表演、泼水狂欢、傣族风情舞等系列活动,三天接待游客约4.2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3)金家村傈僳风情园。上半年,该项目顺利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成功引入西区本地企业攀枝花市金鸿鑫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并在7月27日举办了为期五天的首届傈僳风情趣味火把节活动,接待游客超3万人次,火把节点燃了傈僳风情文化打造的热情,为项目建设带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6.以招商引资为渠道,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金沙江沿江景观带西区段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并结合西区发展实际,对项目重新升级定位,包装策划,将项目更名为“金沙画廊康养旅游综合体项目”,完成了项目招商引资手册的编制工作,并积极对接川能投、川发展等国资大型投资企业,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7.多元推进,提升旅游产业发展

(1)旅游线路产品开发工作。通过将西区庄上旅游新村多肉及蝴蝶兰等高档花卉观赏、河门口公园三角梅主题园、苏铁自然保护区、西佛山蓝花楹等花卉观赏点串联整合,包装了西区春夏观花赏花一、二日游线路产品。西区第二季度旅游接待、消费数据首创历史新高。

(2)防汛、防火等旅游安全工作。制定了《2016年旅游产业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切实做好景区、景点、旅行社、酒店、农家乐等防汛、防地质灾害安全工作一是开展定时的安全大检查;二是在西佛寺的汛期期间,制定防汛安全预案及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三是做到重点部位重点监测,尽量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四是组织景区、景点、酒店、农家乐等开展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并指导其在明显醒目位置张贴应急避险明白卡等宣传资料。

(3)旅游厕所、智慧旅游及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2016已完成了西佛山旅游景区内2座、苏铁福镇游乐园内2所标准旅游厕所建设,金家村兰家庄园内1座、河门口公园1座、庄上花卉基地内1座旅游厕所建设。进一步完善了西区智慧旅游网络平台建设,调整了西佛山景区内水上世界监控点位,并增设了西佛山景区内部分规范的旅游标示标牌,有序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

(4)旅游基础性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假日旅游接待及季度数据统计。二是开展旅游培训工作累计培训全区旅游从业人员300人次以上,完成年度旅游培训工作任务。三是加强旅游网站、微信平台管理及运行。做好攀枝花市西区旅游网网站内容更新,搭建了西区旅游微信平台“苏铁花开”微信公众号,每月及时对外发布西区旅游信息动态,进一步宣传我区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二、部门概况

西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二级单位3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576.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29万元,占86%;其他收入80.11万元,占14%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41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77万元,占52%;项目支出196.87万元,占4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72.6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4.93万元,下降3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9.93万元,下降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占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43万元,占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0万元,占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49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6.11万元,占75%;住房保障支出14.71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4万元,使用上年结转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6年决算数为66.43万元,其中:文化(款)2016年决算数为7.01万元,包括:群众文化(项)2016年决算数为0.29万元,使用上年结转经费,文化市场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72万元,完成预算100%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16年决算数为2.53万元,使用上年结转经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2016年决算数为20.72万元,包括:电影(项)2016年决算数为19.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85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未结束,项目经费结转下年。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6年决算数为35.17万元,包括: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4.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14万元,完成预算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未结束,项目经费结转下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49万元,完成预算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未结束,项目经费结转下年。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2016年决算数为306.1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26.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7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4.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减少3.02万元,下降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2万元,下降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增加0.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辆改革,车辆减少,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原因:2015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而2016因公务接待活动发生了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9万元,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9万元,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安全监管、文化市场秩序监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7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10人次,共计支出0.79万元。具体内容:用于文化旅游采风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1万元,比2015年减少1.50万元,下降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旅游等日常业务工作购入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文化市场管理(项):指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他文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指用于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影(项):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经省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指旅游发展基金安排用于补助地方旅游开发项目的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西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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