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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10-20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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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0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2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3

第四部分 附件………………………………………………………………………37

附件1……………………………………………………………………………37

附件2……………………………………………………………………………44

第五部分 附表………………………………………………………………………5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担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

6.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推广指导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9.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及发展报告,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0.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11.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2.制定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13.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制定本部门食品药品及其它商品年度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

14.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15.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16.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打好政策领航“组合拳”。

创新机制“主动办”,明确拟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小微企业,通过“自公告”平台自主公告拟开展经营活动信息,主动开展资料推送、在线指导、平台预审等对接服务;以“容缺审批”为突破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攀钢高温碳化等重点项目、青鸟投资、国美星瑞店等重点企业落户西区;延伸“政银合作”服务触角,设置企业登记导办银行服务网点6个。搭建平台“网上办”,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整合线上服务资源,全面推行“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实现全程电子化办理。截至目前,“全程网办”行政审批事项均达70%,申请人“最多跑一次”完成率100%。流程再造“提速办”,全面推行企业开办、注销“一窗通办”综合登记窗口。企业设立登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时限分别压缩到1个和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分别提速81.5%、50%。优化服务“督导办”,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首创小微企业“自公告”制度,投资人通过“自公告”平台,以视频、图文、语音等形式,接受涉及市场监管领域(23类218项)审批事项全流程专人跟踪导办。截至目前,全区新增市场主体865户,其中企业新增181户、注册资本金新增6.1亿元,个体新增684户,注册资本金新增0.3亿元。全区累计统计各类市场主体(含分支机构、含市工商局登记)8885户,较上年同期增长5.4%;注册资本(出资金额)137.12亿元,同比增长3.2%。

2.落实疫情防控“硬任务”。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1月26日,全员返岗,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精准到点的联防联控体系,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蹲点执守”方式,率先在全市关闭7家集贸市场活禽销售和宰杀点,排查辖区餐饮、茶楼等人员聚集场所1400家次,劝导餐饮服务机构全部停业,取消群体性聚餐(含农村自办宴席)200桌次。严格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做好定期消杀工作。全力开展辖区药店“两戴一测”、消毒、购买退烧药实名登记“三项措施”。二是稳定市场秩序。密切关注口罩、消毒剂、蔬菜、肉类等价格动态,严查证照是否齐全、防疫物品销售是否合规、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协调组织货源,保持合理库存,保障市场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局党委、2名党员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先后荣获区级党员示范团队、党员示范岗和攀枝花市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妥善处置办结12345市民热线转办件16件、投诉举报件32件,立案查处涉及口罩非法渠道购进、群体性聚餐等违法违规案件5件。截至目前,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232户次、农贸市场200户次、超市180户次。

3.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

一是快速摸底,积极引导。全面排查摸底辖区复工复产食品生产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周报告制度,及时推送发放《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手册》等资料,宣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采购难问题。截至3月初,全区7家食品生产企业(单位)全部恢复节后生产经营。二是精准施策,优化服务。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复工复产企业监管台账,开展针对性业务指导咨询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困难问题30余条次;开通绿色通道,配合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办、预约办、特别办”。三是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切实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实现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两不误、两促进”。

4.当好食品药品安全“守门员”。

食品药品安全不断强化,率先在全市推出餐饮“红黑榜”机制,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评选优秀餐饮服务单位9家、良好495家。食品安全抽检批次由2017年3份/千人上升到4份/千人,全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6%以上。截至目前,配合市局完成药品抽验43批次、食品抽检28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90批次,不合格处置率100%;强化药械、化妆品安全性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6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1例;深入开展野生菌防控、非洲猪瘟防控、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等专项整治10余项,成功承办2020年全市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创建现场交流学习会。

5.啃下质量强区“硬骨头”。

深入开展质量强区暨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印发《攀枝花市西区质量强区暨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完成辖区1家企业有机认证工作,指导企业制定企业标准1件,大力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关键控制点体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家,HACCP关键控制点认证1家,完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1家、纸质追溯体系建设5家,辖区12家超市(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推行;生产企业风险评定100%(A级2家、B级4家)。完成“明厨亮灶”餐饮户持证率96%、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率100%,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面实现。

6.筑牢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线”。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单位提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逐步推广特种设备风险分级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提高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着力抓好医院、工业园区、超市、住宅小区、游乐场所、锅炉、气瓶充装站等重点场所(单位)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企业260余家次,抽查设备360余台/套、次,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40余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7.下好重点目标任务“先手棋”。

积极推进国卫复审、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春雷行动”系列专项行动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以及舆情处置等重点工作,急难险重应对能力不断提升。今年以来,联合区级相关部门,投入160万元完成河门口、陶家渡、清香坪家属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办理“春雷行动”系列专项行动案件118件,结案率96.72%,罚没款41.55万。其中罚没款1万至5万的案件6件,5万至10万的案件2件,10万至50万的案件1件,涉案货值金额200万的特大案件1件,移交公安机关5件。2020年,辖区内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和大规模不明原因生猪死亡事件。

8.当好消费纠纷“调解员”。

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充实到12315消费维权调解中心,实行咨询、投诉、举报24小时人工值守,坚决做到投诉举报“五个及时”,迅速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接到投诉举报64,结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5万元。办理12345市民热线65件,办结率达100%。重拳出击、阻断违法“输出链”,严打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46件,罚没款15.8万元,听证4件,行政诉讼1件,无行政复议。

二、构设置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攀枝花市西区消费维权和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05.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1万元,下降2.08%。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节约经费,压缩开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5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7.06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4万元,占0.01%。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5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27万元,占92.81%;项目支出110.23万元,占7.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5.4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51万元,增长/下降1.98%。主要变动原因是节约经费,压缩开支。

(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6.64万元,下降4.87%。主要变动原因是节约经费,压缩开支。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6.19万元,占7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98万元,占9.97%;卫生健康支出86.59万元,占5.79%;住房保障支出123.16万元,占8.2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94.91万元,完成预算110.1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08.07万元,完成预算101.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晋级晋档和绩效增加费用。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5.86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该项经费有结转数,2020年底又下达上级资金,由于指标下达时间较晚,工作计划调整,部分业务工作延至次年开展,剩余资金结转至2021年。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44.25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该项经费有结转数,2020年已用完。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该项经费有结转数,2020年底又下达上级资金,由于指标下达时间较晚,工作计划调整,部分业务工作延至次年开展,剩余资金结转至2021年。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下达上级资金,由于指标下达时间较晚,工作计划调整,部分业务工作延至次年开展,剩余资金结转至2021年。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6.39万元,完成预算104.35%,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晋级晋档和绩效增加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该项经费有结转数,2020年底又下达上级资金,由于指标下达时间较晚,工作计划调整,部分业务工作延至次年开展,剩余资金结转至2021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9.99万元,完成预算118.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退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5.16万元,完成预算101.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退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3.83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指标是临时发生后现写资金报告给财政局,无法事先预算。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5.37万元,完成预算115.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74.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缴费基数减少。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完成预算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3.16万元,完成预算99.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有人调走。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3.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6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5万元,完成预算5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92万元,占9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占32.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一直没有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2万元,完成预算51.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3.12万元,增长31.84%。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产生燃油费,使用的是2018年充值的燃油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9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监管、质量安全监管、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产权、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完成预算8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0.42%。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上级部门到我区考察、调研和开展检查产生的接待用餐费用。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学习交流接待费1803元;市食安办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调研公务接待费860元;省局检查食品隐患排查工作接待费1414元;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培训专家餐费、食宿费265元。

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8.5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区市场监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21万元,比2019年增加21.22万元,增长15.05%。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19年年初未预算质监人员1-3月支出,2020年增加预算质监人员支出。(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区市场监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等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市场监管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执法办案专项经费、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质量强区、民生计量))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形成“大融合、大提升、大发展”的“大市场”工作格局。食品、药品、产商品质量、特种设备“四大安全”监管实现“零事故”。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执法办案专项经费、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质量强区、民生计量”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执法办案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我局保持高压态势,严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46件,罚没款15.8万元,听证4件,行政诉讼1件,无行政复议,办理结案率达100%;办理“春雷行动”系列专项行动案件118件,罚没款41.55万。

(2)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将“12331”“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与日常监管、稽查办案深度融合,24小时受理消费者投诉,2020年我局共接到投诉举报64件,结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5万元;办理12345市民热线65件,办结率达100%。

(3)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5.077万元,完成预算的63.5%。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防控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了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1. 强化以抽查为主的产品质量监督,重点对联合焦化、瑞丰水泥、攀煤水泥等传统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润滑油、小家电、服装等流通领域商品进行抽检,开展油品乱象整治、低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儿童学生用品专项等执法检查,,规范质量管理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5)民生计量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14个加油站、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计量公开承诺。关注民生,开展计量检查,共计检查大型超市、加油站、验配眼镜企业等90余家次、计量器具80余台次,为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1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万元

执行数: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以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执法子行动、“食品安全”执法子行动、“药品放心”执法子行动、质量安全执法子行动、市场治乱”执法子行动、自选行业或领域整治行动为抓手,在对关乎民生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汽车销售等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将扫黑除恶融入“春雷行动2020”各项工作,对集贸市场内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法销售生猪产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涉嫌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侵占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线索的排查全面排查,切实保护群众切身利益。

以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执法子行动、“食品安全”执法子行动、“药品放心”执法子行动、质量安全执法子行动、市场治乱”执法子行动、自选行业或领域整治行动为抓手,在对关乎民生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汽车销售等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将扫黑除恶融入“春雷行动2020”各项工作,对集贸市场内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法销售生猪产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涉嫌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侵占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线索的排查全面排查,切实保护群众切身利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立案查处案件数

≥10件

46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召开案件评审等相关会议次数

≥10次

46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立案办结率

≥95%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信访举报办结率

≥95%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市场监管业务和执法办案水平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长效

长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检查办案人员行为规范投诉

≤1次

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

预算单位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万元

执行数:

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消费维权相关宣传不少于2次;打造消费维权调解室1个;消费维权办结率100%;消费维权调解室竣工合格率大于等于95%;消费维权覆盖率大于等于75%;项目按期完成率100%;消费纠纷调节时限小于等于1个月

开展消费维权相关宣传不少于2次;打造消费维权调解室1个;消费维权办结率100%;消费维权调解室竣工合格率大于等于95%;消费维权覆盖率大于等于75%;项目按期完成率100%;消费纠纷调节时限小于等于1个月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消费维权相关宣传

不少于2次

2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打造消费维权调解室1个

1

1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消费维权办结率100%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消费维权调解室竣工合格率

≥95%

≥95%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消费维权覆盖率

≥75%

≥7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确保消费维权工作能力提升,保障消费者权益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加大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长效

长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8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3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万元

执行数:

5.07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077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2.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

3.加强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4.监管及检验检测技术支持能力提升;

5.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

6.假冒伪劣药品化妆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

7.公众对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满意度不断提升。

1.已完成全年药品抽检任务(完成药品抽检43批次,配合市局药检所完成5批次),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由市局统一开展;

2.已完成两品一械监管,监管覆盖率100%;

3.已完成全年监管人员培训学时;

4.监管能力有所提升;

5.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市场监管科技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系列活动等宣传活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了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6.强化药械、化妆品安全性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6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1例;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等专项整治10余项,成功承办2020年全市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创建现场交流学习会。

7.公众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满意度有所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药品监管企业数

≥68家

全年完成药品经营企业监管122家次,药品使用企业113家次

指标2.化妆品监管企业数

≥236家

全年完成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监管315家次

指标3.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

≥9家

全年完成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89家次,医疗器械使用企业监管133家次

指标4.药品监管人员人均培训学时

≥90学时

已完成药品监管人员规定培训学时

指标5:药物滥用常规监测任务数

≥50份

该项工作统一由市市场监管局监测上报(2020年西区片区共上报63份)

质量指标

指标1.不合格产品处置率

100%

已完成不合格产品处置

指标2.药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

≥60份

全年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63例

指标3.化妆品不良反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

≥10份

全年监测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11例

指标4.医疗器械不良应每百万人口报告数

≥20份

全年监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21例

指标5.培训人员覆盖率

100%

已完成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2020年底

2020年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指标1.培训成本

≤400元/人.天

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培训成本在400元/人.天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

不断提高

有所提高

指标2.提高“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覆盖面,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有所提高

指标3.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

不断降低

显著降低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药品监管水平

不断提高

有所提高

指标2.化妆品监管水平

不断提高

有所提高

指标3.医疗器械监管水平

不断提高

有所提高

指标4.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

不断提高

有所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公众对药械化监管满意度

≥70%

公众对药械化监管满意度为83.52%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4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质量强区

预算单位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万元

执行数: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推动全区产业质量、产(商)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工业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10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100%,,新建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零,完成市下达我区目标任务 95%;完成对成员单位考核;开展质量宣传。

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推动全区产业质量、产(商)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工业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10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100%,新建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零,完成市下达我区目标任务 95%;完成对成员单位考核;开展质量宣传。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质量宣传

不少于1次

现场宣传1次,其他宣传<5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产业质量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产(商品)质量

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不小于95%

合格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

重大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合格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环境质量

达到市级要求

达到市级要求

……

质量指标

服务质量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85%

≥8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5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民生计量

预算单位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75万元

执行数:

2.7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7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75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其下属卫生服务站)计量器具检定。

完成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其下属卫生服务站)计量器具检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

集贸市场9家

集贸市场9家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量器具检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计量投诉处理完结率100%

计量投诉处理完结率100%

计量投诉处理完结率100%

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85%

≥8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85%

≥8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20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 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 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约品、物价等) 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 反映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反映用于药品( 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内设股室12个,派出机构5个,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西区消费维权和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推广指导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及发展报告,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制定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制定本部门食品药品及其它商品年度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41名(含机关工勤编制4名),至2020年年底,在职实有人数共86人,其中:行政人员49人,工勤4人,临聘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28名,年末实有人数20人。消费维权和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年末实有人数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60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7.0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18万元,项目支出 7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万元。总计财政拨款支出1605.4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一是绩效目标制定。2020年,我局根据年度部门预算制定了绩效目标和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目标制定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质量强区、计量价格、市场安全监管、市场秩序整治、消费维权工作、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办案和内部自身建设等工作,扎实做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区市场监管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二是绩效目标完成。区市场监管局 2020 年共有18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除部份项目资金执行进度欠进度外,各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时间较晚,无法及时支付项目支出。

三是预算编制准确。区市场监管局预算编制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优化结构”的基本原则,依据部门“三定”方案职能职责,结合本年度目标任务,认真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确保重点工作顺利进行。从预算编制整体情况来看,符合相关性、科学性、合理性要求,报送及时,编制质量较高。

2.预算执行

一是支出控制。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批复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严控一般性支出要求,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二是动态监控。按照财政局绩效监控和中期评估工作相关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对18个专项项目1-8月项目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了监控分析和部门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了监控分析,并向财政报送了1-8月预算绩效监控报告。

3.完成结果

我局严格按财政局预算批复支出。我局在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未发现在部门预算管理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要求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情况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在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绩效监控发现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问题,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并开展绩效约谈。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较为准确、绩效目标基本科学合理,预算绩效管理总体工作良好,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比较规范。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务信息,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但对照考核标准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基础工作还有不完备的地方,1-8月预算执行略微滞后。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进度缓慢。1-8月绩效监控分析未完全达到绩效目标考核下达的进度要求。

2.项目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专项工作项目管理的措施还不够到位,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还不够细化,专项工作完成欠进度。专项项目资金安排需进一步明细。项目进度需进一步加强,减少存量资金。

3.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及其结果应用难。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专业性很强,单凭部门自身难以设计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指标体系,仅凭单位财务人员牵头难以深入开展此项工作,绩效工作质量不高结果难以应用。

(三)改进建议。

1.完善机制、强化约束。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正措施;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强化项目实施股室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让资金管理人、使用人皆知自身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强对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强制培训,对部门重点项目开展全程绩效管理工作试点,从绩效指标体系、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附件2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省级市场监管专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的《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行201974 号),为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履职需要, 2020 年省级财政安排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职责,促进全省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局对资金分配主要采取据实据效法和项目法等进行分配。一是据实据效法。根据项目任务、成本补偿(补助)标准、绩效评价结果、监管工作配合度等共同确定。二是项目法。根据相关规划、年度计划、项目审核,按工作量计算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实际资金需求,采取直接补助方式安排。资金通过区财政支付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严守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四条安全底线。强化计量技术保障、筑牢标准化基础、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强化消费引导、深入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春雷行动”、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网络和合同监管、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维护市场秩序完成信用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完成春雷行动、完成市场综合监管任务。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区财政关于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一是收集、检查项目资料;二是形成评价报告。根据相关业务股室绩效自评,汇总整理相关自评材料,形成客观、准确、全面、完整的绩效自评报告。全面公开绩效自评,在2021年10月30日前,将绩效自评报告在部门的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安排,攀财资行〔2020〕73 号文下达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65万元,其中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费用4万元,用于西区开展春雷行动工作;市场综合业务工作61万元,用于西区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信用监管和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工作。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0年9月18日区财政通过大平台系统对我局下达2020年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65万元,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我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资金支付合规合法,资金开支范围与预算相符。因该笔资金到位较晚,2020年支付了109862.49元,剩余540137.51元正在安排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转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切实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已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职责,已落实该项工作由财务室具体负责,并由相关股室配合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使用该笔专项补助经费。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利用专项经费管理和支付制度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做好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同时注重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防止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二)项目管理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我局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规范了项目及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验收评价等环节,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项目资金的支出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资金支出严谨而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020年项目都做到了事前计划详细,目标明晰,事中方案明确,落实责任,事后记录详实,反馈有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不断强化,率先在全市推出餐饮“红黑榜”机制,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评选优秀餐饮服务单位9家、良好495家。食品安全抽检批次由2017年3份/千人上升到4份/千人,全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6%以上。2020年,配合市局完成药品抽验43批次、食品抽检28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90批次,不合格处置率100%;强化药械、化妆品安全性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6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1例;深入开展野生菌防控、非洲猪瘟防控、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等专项整治10余项,成功承办2020年全市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创建现场交流学习会。

积极推进国卫复审、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春雷行动”系列专项行动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以及舆情处置等重点工作,急难险重应对能力不断提升。2020,联合区级相关部门,投入160万元完成河门口、陶家渡、清香坪家属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办理“春雷行动”系列专项行动案件118件,结案率96.72%,罚没款41.55万。其中罚没款1万至5万的案件6件,5万至10万的案件2件,10万至50万的案件1件,涉案货值金额200万的特大案件1件,移交公安机关5件。2020年,辖区内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和大规模不明原因生猪死亡事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有效的加强我区市场综合监管,提升了春雷行动质量,基层执法装备逐步完善,更加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及基层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怀化市2020年度专项资金整体绩效分值100分,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绩效等方面总体评价,自评得分92.4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一般在下半年,单位不能及时制订计划,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三)相关建议。

建议专项资金尽量在上半年下达,以便安排相关工作,合理安排资金。建议市级相关科室对资金提出合理化实施方案,以便县区执行;并对县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指导,让资金最大合理规范化。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0年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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