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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11-16 阅读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56月,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明确要求“组建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市场监管局)”。7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开始行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职能。新单位组建后,将原食药和原工商的职责有机整合,对原来的股室进行了合理的撤销及合并,明确了相应的职责,并合理调配了股室、所、队的人员,建立完善了车辆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

我局共核定编制57名,设有7个内设机构和5个市场监督所,各所分别为:清香坪市场监督管理所、玉泉市场监督管理所、河门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格里坪市场监督管理所、陶家渡市场监督管理所。我局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行政人员编制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个编制),实有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公管理人员编制10人,实有10人;事业人员编制3人,实有3人,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编内聘用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

3、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4、承担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保护工作。

6、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推广指导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9、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及发展报告,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建设。

10、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11、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2、制定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13、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制定本部门食品药品及其它商品年度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

14、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15、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三)2015我局开展的主要工作

1、稳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自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新增各类市场主体770户,同比增长109%,出资金额8.97亿元,同比增长171%。督促指导辖区511户企业、2950户个体工商户如实公示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办理企业联络员备案629户,备案率94.16%。对全区19家企业开展企业年报公示情况抽查,对2家企业做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凡是变更登记的(涉及股东及出资情况),须即时公示即时信息,已公示即时信息112条。自9月实施“一照一码”以来,办理设立登记12件、变更8件、注销1件、备案2件。

2、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平稳发展。

201511日,全面停止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收费,实现了行政许可全免费,全年累计为群众减负约13万余元。暂停办理由区住建局下发的两违建筑立案名单行政许可,积极协调市工商局完成对西区4家煤矿企业统一设立集团公司的字号名称核准工作。组织辖区50余家企业、个体工商户与西区邮储银行进行了银企合作座谈,积极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搭建融资平台。帮助西区格里坪镇庄上新村开展商标注册品牌打造工作和园区商标战略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商标宣传资料1200余份,完成攀枝花市九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玉鼎”牌商标续展1件,申报注册商标3件,取得商标注册2件。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抓好辖区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候选企业龙达面粉厂的培育和指导,力争年底成功创建为四川省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

3、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市场商品专项整治。

1)食品方面:相继开展了豆芽菜、白酒、保健品、无证餐饮、农村群体性聚餐和“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火锅底料、冻肉、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等专项整治工作,共计检查农贸市场16个、白酒生产企业2家、散装白酒经营户19家、餐饮单位77家、火锅制售餐饮单位37户、冻库5家、超市5家、学校食堂10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校园周边违法经营劣质小食品商户 26户。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籼米169袋(8450公斤),没收劣质小食品1800余袋,自制油炸食品及凉粉、凉面等卫生条件不达标的食品50余公斤,未经检验、检疫的冻肉制品2316斤(冻鸡脚2028斤,冻鸡尖288斤),高粱酒(白酒)115公斤,移交公安立案查处涉嫌非法添加火锅制售餐饮单位2户。全区共计374户餐饮单位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我局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开展“3.15 晚会”曝光问题专项行动、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消防器材等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及经销企业的专项整治、钢材市场整治、家具装饰装修材料专项整治。共检查汽车4S1户、汽车维修62户、加油站13户、销售药品、保健品经营户20户、老年保健体验场所4个、通讯行业经营户26户、儿童用品经营户255户,消防器材经营户2户、钢材销售经营户4户、家具装饰装修63户。共完成区级食品抽样检测302批次(生产91批次、流通131批次、餐饮80批次),并超额完成了120个批次的区级民生抽检目标任务。完成国家、省、市级食品抽检135批次。

2)药品方面:组织开展了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及牙科设备、医疗机构在用大型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体外诊断试剂,中药材、中药饮片、处方药、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特殊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专项检查和国家食药总局通报的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90余家,下达监督检查意见书139份,当场行政处罚23件(警告),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协助召回不合格的银杏叶药品。目前,完成新版GSP认证53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6家,正在认证10家。积极推动药品电子监管,组织辖区62家药品经营企业完成了药品电子监管网络注册。组织开展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培训、宣传4次,截至目前,已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6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7例。共抽检药物120批次(其中基本药物抽查82个批次,中药饮片11批次)。

3)市场商品方面:出动执法人员1866人次,检查集贸市场16个,烟花爆竹经营户12户次,涉及高危行业的企业35户,汽车销售经营户10户,汽车维修经营户148户,共检查出19处安全隐患,已整改19处安全隐患。按照红盾春雷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相关要求,我局检查涉及企业门户网站和网络交易企业18户,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5家、整治重点区域7处、开展协作执法2次、行政指导1次,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悬挂“执法维权惠民生、红盾春雷再行动”横幅共计14幅,编发专题工作简报3篇,攀枝花晚报采用1篇。对全区20户登记注册的广告单位进行了资格检查。制定了《关于对店铺存在乱挂标语现象和烟酒商店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标识不明显现象的整治方案》,规范店堂标语13处,检查超市、商场、烟酒店20个,劝导银行、市场、商户利用LED显示屏播放西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25条。开展涉及食品和“两非”户外广告的检查。截至目前,共登记户外广告9件,查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违法案件1件,对攀瑞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规范广告用语开展行政指导1次。我区4家企业被评为2014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组织召开了西区2014年打击传销工作联席总结会议,参加了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在西区步行商业街开展的“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2次,发放打击传销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80余人次,悬挂横幅4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乡村行、药品安全月和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设置宣传横幅、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公布“12315”、“12331”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及消费维权安全知识。定期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引导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咨询点1个,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点20个。同时,重点围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开展宣传,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户分行业、分区域进行培训,告知其行业规范及处罚条款,进一步落实其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共举办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1次,举办食品经营者专题培训20次。全年共悬挂宣传横幅64条,制作宣传展板1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6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9000余人次,发布消费提示5条。共抽检涉及眼镜镜片、儿童玩具、成品油等五类32个批次的流通领域商品。认真做好了抽检的后续处理工作,对销售不合格的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我局自整合新建以来,将原工商系统的12315和原食药系统的12331投诉举报热线并线运行,极大提高了投诉受理处理效率,积极解决辖区群众的各类消费投诉举报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案件,全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95件,办结95件,办结率100%,切实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概况

2015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新增的1 个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预算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今年我局年初收入预算11,197,237.11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286,400元,比重为2.56%,省级财政拨款收入235,879元,比重为2.11%,区财政拨款10,674,958.11元,比重为95.33%2014年收入预算为10,442,965.66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收入6,931,200元,比重为66.37%,区级财政拨款3511765,66元,比重为33.63%。今年预算总收入比上年增加754,271.45 ,增加7.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所有在职和退休人员均按照国家政策调增工资导致的;省财政拨款比2014年减少6,695,321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西区工商局由省工商局垂管划转到攀枝花市西区地方政府管理,所有的经费由攀枝花市西区地方财政拨款。

2、今年我局年初支出预算为11,128,101.5元,其中:人员经费8,420,257.6元,上年为6,659,189.03元,比2014年增加1,761,068.57元,增加26.44%,人员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食药局增加人员,以及所有在职和退休人员均按照国家政策调增工资导致的;日常公用经费1,273,343.9元,上年为1,534,211.58元,比2014减少260,867.68元,减少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逐步调减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79204.16元,上年为2,220,433.71元,减少1,208,789.26元,减少5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西区工商局下划到西区地方管理后,针对工商工作的项目经费减少很多。

(二)其他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今年我局其他收入总额为69,135.61元,其中利息收入3,755.36元,其他方面的收入为65,380.25元,其他方面的65,380.25元,是2014年年底省工商局拨付的工商专项经费中的“红盾春雷”行动经费,2014年列入“暂存款”科目,2015年将其部分列为其他收入。2014年我局的其他收入为2,083,841.84元,本年比上年减少2,014,706.23元,减少96.6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原西区工商局的房屋租赁收入没有了,二是市工商局减少了对原西区工商局的经费补助。

2、其他收入支出69,135.61元,其中工商专项经费的“红盾春雷”工作支出67,559.71元,原食药局的行政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575.9元,支出比上年减少2,014,706.23元,以收定支,收入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今年共结余560,634.55元,全部为项目支出结余,其中109,534.70元属于省工商局拨付的“红盾春雷”行动和年报改革专项工作经费的结余,54,619元是区级财政拨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项经费的结余, 396,480.85属于省食药局下拨的专项应急设备配置经费,相关工作均为跨年开展,年底才拨款,用于2016年工作费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我局本年无出国出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基本情况。今年预算23,000,实际支出12,144元,节省10,856元,节省率47.2%。上年实际支出24,676元,减少12,532元,减少率50.79%。今年我局共接待12人次,共接待138 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基本情况。今年预算480,000元,实际支出477,010元,节约2,990元,0.1%,上年实际支出500,315.71元,比上年减少23,305.71元,减少4.66%。今年单车运行支出29,813元,上年单车运行支出31,270元,单车运行费比上年节约4.66%。

   4)我局“资产负债简表”中,“其他应收款”131410.18,具体构成:(1)原食药局2014年经费超支2994.82元;(2代扣原西区食药局人员的个人职业年金27705.12元;(3)代扣原西区食药局人员的养老保险金55410.24:(4)预付原西区工商局遗属生活补助6000元;(5)应收本年多拨给西区消委会秘书组的经费45,300元。“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共787,679.5元,具体构成1代收水电费101,972.23;2应付“红盾春雷”行动款和工商专项工作经费254,943.08;3)未付原西区工商局职工职业年金141,636.33元个人部分;4未付原西区工商局职工养老保险金289,127.86元个人部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今年我局共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136,026.47元。其中基本支出56,371.02元(走访慰问购米油等费用8,652.02元,补助帮扶社区经费2,000元,购买各种保洁、卫生用品5,689元,职工体检费5,332元,租花支出4,850元支付民政局“双拥”支出10,000元,看望困难职工、住院家职工8,600元、搬家费9,000元、垃圾清运费2,248元),项目支出79,655.45元(工商和食药执法人员的加班补助:23,126元,印刷用品宣传资料25,966元,临聘人员的目标奖和考核奖26,750元,购各种快检试剂3,813.45元)

2015年度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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