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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04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5)选举区长、副区长;

6)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7)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9)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我区 十三五规划开局年,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及党组在市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区委总体工作部署,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坚持“三四五六”发展思路不动摇,全面实施产业富民、城市宜民、环境亲民、和谐惠民“四大为民工程”,紧紧围绕“实力更加显著、产业更加兴盛、城市更加繁荣、环境更加优美、民生更加殷实”奋斗目标,积极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加快推进西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坚持党的领导,全力保障区委决策贯彻落实

人大常委会及党组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主动跟进区委决策部署,通过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

1)树立大局意识,坚决维护区委权威

常委会及党组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始终将人大工作融入区委工作大局,坚持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制度,听取区委意见,服从区委决定,确保在政治上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安排上,突出中心位置,自觉贯彻区委意图,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部署上合拍;在具体措施上,保障中心地位,自觉把区委做出的重要部署和决策,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2)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参与区委工作

常委会及党组认真落实区委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支持西区改革发展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根据区委统一安排,在我区“五创联动”、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中,能严格按区委要求全面督导;积极督导和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以身作则,深入社区,严格按照区委要求落实好各项迎检举措。积极加强对班子成员联系社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

2、主动服务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常委会领导班子紧贴区委重要决策确定年度工作要点,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工作评议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全年召开主任会议13次,常委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9项,作出决议、决定12项,组织专题调研、视察11次,督促落实审议意见2项,交办、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1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人次,接受代表辞职2人次,接受常委会委员辞职2人次,同意辞职决定3人次,圆满完成了区十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依法组织实施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成功举行了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领导班子。

1)紧扣发展主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一是听取和审议了《西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西区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了《关于西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5年攀枝花市西区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区阳光康养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西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情况报告》,提出了区政府及其经济等职能部门今后在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时要坚持项目带动,推动产业更新等15条审议意见,决定批准攀枝花市西区2015年财政决算。

二是根据监督法等相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农林畜牧局、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粮食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局4个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提出了农林畜牧局应多重视重大项目工作,多向上争取资金;经信和商务粮食局要围绕二产三产有重点开展工作;教体局要在加大优化教师力量、集团化管理向更深层次发展、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吸引和稳定优质生源;城市管理局要加大与公安、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力度,大力整治市容市貌,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改善人居环境等评议意见20余条,并将工作评议情况向区委作了专题报告,得到了区委充分肯定。

2)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监督工作

一是持续关注依法治区工作动态。调研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进展情况,倡导全区加大开展依法治区宣传,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结合我区实际,作出从2016年至2020年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二是加强对法、检两院的工作监督。建立完善专项工作沟通、工作联系交流和交办事项反馈等工作机制,邀请代表旁听信访听证会和案件审理,重点视察调研了区法检两院队伍建设情况,加强法检两院队伍建设和保持结构稳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西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情况报告》,提出了司法所在规范化建设中要强化队伍建设,理顺工作关系,增加硬件投入的审议意见。

三是“五创联动”推进工作督导。区人大常委会自2013年受领“五创联动”督导工作以来,组织检查、暗访60余次,纳入人大常委会议、主任会议议题27个,审议意见和建议96条,召开推进会、座谈会、联席协调会议等45次,提出整改建议152条,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区人民政府和各创建指挥部通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统筹安排,协调解决,深入实施,69项创建攻坚目标均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督导情况向区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得到了区委充分肯定。

四是对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督导情况。2015年下半年常委会受领区重大项目督导任务后,区人大常委会迅速研究制定督导方案,明确各项目督导牵头领导和协助部门,积极对常委会负责督导的64个重大项目持续进行督导。截止成稿前64个督导项目中完工项目12个,即将完工项目2个,顺利推进项目24个,筹备中项目16个,存在困难的项目10个。督导发现我区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资金缺口大,政府评估与业主报价差别大,政策调整影响项目推进进度,项目用地存在产权与使用类别限制,招商引资难度大,融资困难等现象,提出紧盯目标,严格督查,突出重点,力推攻坚,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加强筹措,督导使用等建议意见。

3)贯彻区委意图,依法进行人事任免

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重点放在加强任前调查和任后监督方面,通过听取部门工作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被任命干部的履职情况,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同时,开展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活动,激发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的意识和责任感。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人次,保证了西区国家机关工作运转需要。加大了常委会各委室与党群、政府及其他机关的干部交流使用力度,调整充实了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力量,全年交流使用干部7名,激发了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活力。

4)关注社会民生,广泛深入组织视察调研

人大常委会始终关注社会民生工程建设,一是对政府重点督办建议2件。关于尽快修建市十二中学校学术报告厅和室内体育馆的建议(33),关于加快沿江快速通道建设的建议(第45号)。

二是调研视察重要民生事业。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了西区公共文化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康养产业发展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管理改革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等。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区阳光康养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我区阳光康养产业发展工作要注重规划对抗养产业的引领作用、全力推进重大康养旅游项目建设、大力提升康养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大阳光康养旅游营销力度和健全康养产业发展激励机制的审议意见;听取区政府关于《西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调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管理改革情况;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情况报告;通过了《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专题询问的工作方案》,组织代表听调研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

3、坚持区委领导,依法组织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今年是每五年一届的县乡人大换届年,区人大在组织实施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时始终坚持区委统一领导,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及时启动,依法依规,顺利完成。

1)精心谋划,依法组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一是提早开展调研和方案制定。7月份制定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方案,分4个调研小组对攀煤、教体系统、格里坪镇、各街道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调研摸底。二是成立并健全组织机构。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了西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委员会,批准设立格里坪镇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委员会,科学划分了90个选区,成立了区9个选举工作指导办公室,各选区都成立了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办各项选举工作。三是召开动员会并培训骨干。830日上午,区委召开了有200余人参加的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动员大会,观看了《镜鉴》,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严肃换届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91,区选委会召开了为期一天的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会,观看了《镜鉴》,印发了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对全区300多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四是按照法律规定严把人大换届几个时间节点。经区委研究同意,我区区、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日确定为1028,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严格把握几个人大换届时间节点,一是108日前为选民名单公布时间,二是1013日前为初步代表候选人张榜时间,三是1021日前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张榜时间,四是1022-10月27为介绍代表候选人时间,五是10月28为法定选举日,积极开展各阶段工作,保证了选举整体工作按照预定轨道运行。五是按照应登尽登要求扎实开展选民登记。各选指办、各选区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提供户籍人员信息及流动人口资料,采取分片包干、逐户逐栋访查、集中设置登记点、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登记等方式,对辖区选民进行了详细登记,全区90个选区共登记选民62672人。六是严格标准做好代表的提名推荐和考察审查工作。综合区人大常委会、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格里坪镇人大主席团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各选区按照代表名额和结构比例分配要求,共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270名。经区委组织部对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综合考察、审查,有257名初步代表候选人考察合格,符合《选举法》关于代表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3至一倍的规定,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013进行了公告。七是认真做好民主酝酿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作。各选区在召开选民代表、选民小组长及有关干部会议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按照法律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了正式代表候选人239人,并于 2016年10月21进行了张榜公布。八是周密部署并组织投票选举工作。10月21,区选举委员会组织各选指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召开了选举阶段工作会,各选指办及时对各选区选举大会主持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扎实做好了投票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0月28,全区 90个选区依法组织选举,选举产生了区十一届人大代表149名、镇十二届人大代表56名。九是及时确认代表资格并公告代表名单。111,区十届人大常委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三方面审查,113,经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了149名代表名单,发放了代表证。

2)实现目标,成功召开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格里坪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19-10日召开,依法选举产生了镇人大主席团成员9人,镇人大主席1人,镇人民政府镇长1人,副镇长4人。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115-18日召开,依法选举产生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20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6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新一届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班子成员的成功选举产生,为我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4、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及党组从抓学习、强素质入手,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能力,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人大机关服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1)扎实学习教育,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

在区委领导下,人大党组高度重视和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党的新理论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重要理论知识,同时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换届选举相关知识,切实提高了机关干部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认真开展理论研讨。常委会党组成员严格按照区委统一要求,分别组织了党组和支部两学一做三个专题学习讨论,党组成员均全部参加了专题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和发言材料12篇,深入查找了存在的不足,深刻剖析了思想根源,并进行了认真整改。

2)突出立规执纪,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常委会及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重大事项,人大党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议事程序和工作规范,共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联系分工制度、议事规则、请假制度等,并就改进会风、提高会议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推进了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3)严格制度落实,强化队伍党风廉政建设

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纪律检查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三十项规定”等各项规定,强化常委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狠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632日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上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事宜,调整了区人大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常委会主任签订《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常委会主任与各位副主任、副主任与负责联系分管委室分别签订了《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计15份,形成了责任明确、体系清晰、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格局。督促党员干部签订《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共计15份,强化了机关惩防体系建设,2016年没有发现一起领导干部违纪收送礼金或红包事件。二是认真学习警示教育。多次组织观看《镜鉴》,认真开展了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四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大事抓实抓好。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班子成员全部如实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重大事项,同时,教育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把握交友底线,不打政策擦边球,不搞特殊化,保持清正廉洁。

4)筑牢履职平台,优化代表工作方式

坚持以代表“应知”内容为基础,突出代表对“应会”内容的掌握,利用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加强了政权体制、宪法法律、工作方法、思想建设、纪律要求等多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不断拓展代表知政渠道,定期为代表寄送学习刊物,及时为代表发送工作动态信息,有效提升了代表理论水平、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在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对新代表进行了《代表法》的集中培训。组织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参加西区金沙江珍惜濒危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增强保护资源意识。结合《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学习贯彻,先后赴云南、重庆、成都、眉山等地学习考察,探索在街道建立人大工委和对代表的履职考核。

二、部门概况

区人大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人大本年收入合计646.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6.37万元,占99.998%;事业收入**万元,占**%;经营收入**万元,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占**%;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02%。(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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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区人大本年支出合计63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58万元,占71%;项目支出185.78万元,占29%;上缴上级支出**万元,占**%;经营支出**万元,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万元,占**%。(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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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人大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646.3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65万元,增加1.03%。区人大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636.3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1.69万元, 增加1.83%。(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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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人大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5.27万元,增加17%。(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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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人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9.88万元,占86%;教育支出**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6万元,占9%;医疗卫生支出**万元,占**%;住房保障支出31.91万元,占5%。(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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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549.88万元,完成预算是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2.教育(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3.科学技术(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54.56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7.住房保障(类)221(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31.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人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0.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人大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完成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预算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8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9.37万元,下降2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下降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下降3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2万元,占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6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2万元。主要用于调研、视察和开展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活动开支。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45人,共计支出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外地人大、学习交流、视察调研等金额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人大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人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7万元,比2015年减少10.38万元,下降27.93%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人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区人大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十个,涉及财政资金185.7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1(项):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1(项):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221(款)01(项):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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