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攀枝花市西区民政局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队伍法治建设工作。
2、负责区属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报批、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承办优抚对象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恤优待的实施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查、报批、褒扬工作;负责复退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拟订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伍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复员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5、组织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拟订救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核查灾情,公布灾情;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6、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居(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加强居(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负责居(村)民委员会干部培训。
7、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规划、调整、更名及变更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地名调查,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职责;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维护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8、贯彻执行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协调本区的收容遣送工作。
9、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管理社会福利机构;组织实施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和管理福利彩票、社会捐助工作;监督、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的使用。
10、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负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2、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基本情况如下:行政人员编制6人,实有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参公管理人员编制3人,实有3人;事业人员编制6人,实有7人(含事业工勤人员)。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编内聘用人员编制5人,实有5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3辆。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有新进展
一是以矿区低收入群体帮扶试点工作为抓手,做好城乡低收入群体帮扶解困工作。二是以中国阳光康养产业发展试验区创建为契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三是以巩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成果为主线,突出“一社一特色”,坚持民主自治,夯实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四是以创建双拥模范城市为载体,健全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升双拥优抚工作成效。五是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平台,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信息体系,探索互联网+民政的工作模式,提升民政综合服务水平。
2、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新提升
一是建立健全困难群体大数据库,继续完善困难群体的信息化归档建设,为实现对矿区困难群体精准帮扶打牢基础;二是加强低保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低保干部队伍对政策的解析和运用水平,提高群众的知晓度;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各项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审批、发放、监督等日常工作,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3、防灾减灾救助能力有新提升
一是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二是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规程,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准确启动救灾应急响应;三是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时拨付冬春救助金,保障我区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四是加强灾情上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确保灾情信息准确无误传递。
4、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有力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国防和双拥教育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橱窗、图片专栏等形式,以“双拥宣传教育月”、“国防教育月”为契机、大力宣传国防知识、大力宣传双拥光荣传统和加强军民团结的重要性;二是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春节、“八一”期间,对辖区优抚对象和驻区部队进行走访慰问;三是认真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四是及时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的自然增长金及各种补助金;五是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药补助和危房改造工作。
5、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举措新成效
一是加大城乡社区建设力度,按照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民生工程社区建设任务;二是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三是抓好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四是做好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社区工作效率;五是继续做好综合性和谐社区和特色社区工作。
6、进一步规范完善社会事务服务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安排、督促街办、镇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遣送工作;三是加强殡葬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强化对殡葬事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切实遏制乱埋乱葬现象。建立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推进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四是深入推进民间组织管理,规范新成立社会组织的登记服务,加强社团组织年检,继续规范新成立社会组织的登记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管理;五是深化地名数据库建设,完善图库关联度,逐步规范城区、街道(镇)、农村和新建住宅小区地名标志设置,完成资料更新工作和地名信息化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加强边界管理,巩固勘界成果。
7、建立健全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定期不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通过社会化养老方式对外招商,使其尽快投入运营;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要求格里坪镇、各街道适时开展养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现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抓好各养老机构(场所)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长效机制,保障场所持续、健康发展;四是积极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重残度儿童认定及经费保障工作;五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扎实开展帮困助学助医活动,落实并做好相关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开展日常慈善募捐活动。
8、进一步完善老龄服务事业
一是抓好老年节庆祝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精神生活。在重阳节期间,切实做好老年人的走访慰问活动;二是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及时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长寿生活补贴;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为老公益活动;五是加强农村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全面推动西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六是大力推进省级老年学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西区民政局收入预算为1778.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78.9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78.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0.57万元,公用支出21.75万元,对个人及家庭支出15.13万元,项目支出1561.51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8.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人员基本工资77.94万元。
(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58.37万元。
(三)临聘人员工资15.5万元。
(四)行政事业人员社会保障缴费28.76万元。
(五)离休费0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15.13万元。
(七)人员公用经费16.35万元。
(八)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4万元。
(九)遗属补贴0.64万元。
(十)长寿、高龄补贴,居家养老经费60万元。
(十一)社区干部保险、津贴等1291.82万元。
(十二)伤残军人自然增长金、护理费及高连发伤残金14万元。
(十三)在乡老复退军人生活定补费1万元。
(十四)义务兵优待金60万元。
(十五)驻攀部队随军随队军人配偶生活补助1.5万元。
(十六)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自谋职业经费58万元。
(十七)孤儿经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费等23.97万元。
(十八)殡葬惠民经费4万元。
(十九)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费2万元。
(二十)无名尸体处理2万元。
(二十一)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金5万元。
(二十二)困难群众、2016年春节、八一、入伍新兵慰问品等走访慰问30万元。
(二十三)一级伤残军人罗阳春生活费3万元。
(二十四)双拥工作进社区2万元。
(二十五)精简人员生活补助1.58万元。
(二十六)婚姻登记经费1万元。
附件:1.攀枝花市西区民政局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1西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总表.xls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2民政局部门支出预算表.xls
攀枝花市西区民政局
2016年2月25日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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