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民政局 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队伍法制建设工作。
(2)负责区属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报批、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承办优抚对象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恤优待的实施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查、报批、褒扬工作;负责复退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拟订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伍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复员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5)组织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拟订救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核查灾情,公布灾情;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6)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居(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加强居(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负责居(村)民委员会干部培训。
(7)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规划、调整、更名及变更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地名调查,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职责;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维护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8)贯彻执行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迸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协调本区的收容遣送工作。
(9)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管理社会福利机构;组织实施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和管理福利彩票、社会捐助工作;监督、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的使用。
(10)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负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2)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4年是西区迎接挑战、全力脱困攻坚十分关键的一年。西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悉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西区作出了积极努力。城乡社会救助稳步推进,积极开展攀煤矿区困难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巩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打造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顺利完成西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740.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40.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81.67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760.74万元,主要原因上级拨付了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等专项经费。
2014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396.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139.13万元,医疗卫生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5.4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218.92万元,主要原因是救助人群较多、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支出等。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8.93万元,主要用于:确保本局的正常工作运行及人员工资福利及各种补助支出、发放伤残军人的抚恤金、高龄长寿老人的补贴、孤儿生活补助及保险、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社区工作人员保险及津贴等。
(二)医疗卫生支出7.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11.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公积金。
(四)其他支出238.0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方面的支出,如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居家养老补贴等。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下降0%(或与2013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
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0(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1.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8.7%。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 19批次,473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2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2%,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我局严格公车管理有关规定,节假日,双休日公车定点停放在区政府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干部职工私驾公车,建立派车单制度并对行驶里程进行登记,严控车辆运行费用。所以14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
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4.28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民政局关于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公开表.xls
攀枝花市西区民政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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