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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农林畜牧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05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

  目录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8、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表

  9、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畜牧业(以下简称农业)、林业等各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农林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农林畜牧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相关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4.指导全区农业科研工作。拟订全区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5.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发展。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的农业科技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7.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牧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8.负责拟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监管的责任。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统计、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指导经济作物、粮油作物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经济作物、粮油作物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11.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12.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

  13.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起草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从区外(国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的有关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作物物种。

  14.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

  15.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1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森林城区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17.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加强对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18.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工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19.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理。

  20.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审核审批工作。

  21.负责全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区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

  22.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全区森林旅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3.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2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武警森林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负责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重大案件的查处。

  25.负责指导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区级林业资金,负责权限内的区级林业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提出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26.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27.负责畜种资源保护;推广畜禽优良品种和畜禽繁育、饲养新技术;负责草地资源保护,指导退耕还牧还草工作。

  28.指导全区畜牧食品体制改革,研究拟订畜牧产业化经营政策和大宗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推进畜牧产业化发展。

  29.监督指导全区动物检疫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全区兽医、兽药、饲料工业的行业管理;负责畜禽疫病的防治和监督;负责饲料饲政、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等管理监督工作。

  30.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3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为主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制度。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2.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做好攀枝花市西区苏铁阳光谷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沃圃生无土栽培种植等项目对接工作,加快推进宗展农业特色水果种植、金泓鑫金丝皇菊项目、30万只噹噹鸡养殖繁育基地项目建设,抓好恒业现代农业观光旅游示范基地、紫玉生态葡萄康养农庄二期建设等项目推进。

  3.实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积极争取上级生态功能区建设资金、干热河谷生态治理等资金,重点推进尖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造林项目二期建设、干龙滩生态治理工程,将绿化造林与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相结合,改善市区视野区生态环境。推进西佛山石漠化治理,干热河谷耐旱作物园建设,将石漠化治理与特色林果、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相结合。

  4.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开展好瘦肉精的监测工作,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对养殖场(户)的监督管理,强化疫情报告,提高疫情预警、预报及疫情迅速处置能力,降低养殖场(户)的养殖风险。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区农林畜牧局内设股室4个,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西区森林病虫害防疫站、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其他事业单位3个(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区农林畜牧局木材检查站、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区农林畜牧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

  < >2019年收入预算518.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15万元,占69.7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51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65万元,占49.72%;项目支出260.5万元,占50.28%。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128.21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0.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7万元、住房公积金18.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8.1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1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79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1.1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78.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防火经费、农业保险等经费划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9万元,占66.91%;项目支出103.5万元,占33.09%。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128.21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0.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7万元、住房公积金18.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数为257.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47.8万元、津补贴46.05万元、奖金2.0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0.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4.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88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福利费2.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8万元。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为10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农业、林业、畜牧业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7.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90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养老保险、社保、公积金、应休未休年休假费等。

  公用经费40.75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党建费、福利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2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2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3辆,越野车1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修维护费、油费、保险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7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55万元,增长6.68%。包括:(应休未休年休假费2.25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西区农林畜牧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5万元。森林防火专项经费40万元、生猪无害化处理专项经费15万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1万元、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样经2万元、农产品促销(农博会)专项经费10万元、非洲猪瘟防治经2万元、土地确权专项经费16万元、义务植树专项经费7万元、林政执法与普法专项经费3万元、森林防火队员慰问经费4万元、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0.5万元。

  (四)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年初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

  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2019年西区农林畜牧局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2019年西区农林畜牧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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