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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28 阅读次数: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

  目录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8、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表

  9、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10.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

  12.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4.负责按规定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

  15.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着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做好物资储备及维护。对现有物资进行清理盘点,补充采购一批森林防火物资,对已经损坏的设备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对森林消防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下一个森林防火期车辆安全运行。二是完成2020年扑火队伍组建。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做好队伍组建的报名等前期准备,确保12月初完成2020年区扑火队组建,进行上岗培训,恢复24小时驻守值班制度。三是开展计划烧除工作。组织人员对林区进行踏查,编制今冬明春计划烧除方案,组织区扑火队开始割(铲)防火隔离带,烧除隔离带可燃物。四是做好森林火灾防灭。坚持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防火宣传,发现或接到火情报告,立即响应,组织开展初期火处置,并做好与应急部门的衔接,一旦达到应急响应,立即上报。

  2. 扎实做好林政资源监管。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林地定额、采伐限额等各种林业政策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等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少占或不占林地,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及各类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二是完成2020年森林督察和林地年度变更工作。对省上下发的疑似图斑,以“一张图”为基础,通过“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等手段,查清变化原因,对涉及违法违规的图斑,及时将违法线索移交森林公安进行查处。三是进一步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与森林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从监管、执法、执行等方面共同发力,选取典型案例,解决林业行政处罚后续执行难问题,探索开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处罚强制执行与公益诉讼工作。

  3.全面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一是重点项目加快实施。积极发挥行业职能,认真履行项目业主职责,加强施工协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2020年底,苏保区周边生态修复项目、西区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均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并进入管护期。启动攀枝花市西区干龙滩石漠化土地生态修复(二期)项目,2020年开展设计、评审、财评、招标等前期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精心编制方案,科学配置,注重树种搭配,突出景观效果,使2020年植树在质量上再上新台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股室4个,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西区森林病虫),其他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西区森林防火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48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6.14万元,占94.7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3万元,占5.2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48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14万元,占60.47%;项目支出190.3万元,占39.53%。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238.95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14.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5万元、住房公积金21.28万元,项目支出19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1.4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1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14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6.1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9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从去年的基金预算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84万元,占55.34%;项目支出190.3万元,占44.66%。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183.65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14.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5万元、住房公积金21.28万元,项目支出190.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7.23万元,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3.91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党建费、福利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4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上升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42.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2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2辆,越野车1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修维护费、油费、保险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9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84万元,下降16.78%。包括:(工会经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1万元、应休未休年休费减少2.2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2.5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底,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资金共计190.3万元,其中,森林防火项目154万元、义务植树项目8万元、林业规划设计项目2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3万元、林政执法项目5.3万元。

  (四)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无年初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1: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西区林业局).xls 西区林业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2600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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