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区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政纪处分(对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在必要时可直接查处属下级管理范围内行政工作人员中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纪守法的教育。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和勤政廉洁。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区内的实施细则。
7.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有关政策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我;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议或规定。
8.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区级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纪委(纪检组)领导人选,做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9.协助区委实施全区县级干部和组织实施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对先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⒈层层压实政治责任,明确管党治党高线。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研究制定《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为6个大项、62个小项,明确7名区级责任领导和21个牵头部门,层层分解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逐级“签字背书”,主动担责明责尽责,深化落实“两个责任”。组织6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3个党组织进行了问责。
⒉围绕中心聚焦主责,护航转型发展主线。围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对泓岩科技、森田新能源、正德循环铸造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十项民生工程及22件民生实事开展跟踪督查20余次,发现和纠正问题7个。围绕优化发展软环境,出台《关于建立发展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的意见》,对59个区级部门(单位)、16个行政执法单位和24个公共服务单位进行测评,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主动发力环保问题督查,对5个单位、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紧盯重点民生,明确棚改工作纪律“九条禁令”,实现阳光棚改;牵头开展防汛减灾工作督导,突击暗访90余次,落实整改问题11个。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全过程、一对一开展督导,走村入户130余次,处置举报问题6个,取消7名违纪、涉案干部的候选人资格,实现换届风清气正。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出台《攀枝花市西区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合理的容错机制、及时的纠错机制和正常的澄清保护制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⒊持续发力正风肃纪,划清作风建设标线。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十项规定和区三十条规定,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开展“六大整治行动”,暗访督查120余次,收集问题反映57个,立案查处“微腐败”案件8件,谈话提醒1人。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会纪改进会风的通知》,对违反“会风十禁”要求的9个单位、3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紧盯法定节假日、为民服务、民生资金、“阳光问政”曝光问题等,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纪律正作风。扎实开展“千名群众评机关”活动,对群众反映的27个问题和建议逐一整改落实。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多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未能拒收现金共计1.3万元,13名领导干部报备操办婚丧喜庆情况,68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⒋始终保持惩腐高压,坚守从严执纪底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制定西区执纪审查工作流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轻微违纪行为或苗头性问题,实施谈话函询6人、约谈10人、提醒谈话300余人次。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受理信访举报48件,处置问题线索58件,立案37件37人,结案37件37人,结案率100%,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成立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攀枝花市西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做好机构设置、人员转隶等各项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⒌全面推开政治巡察,坚定执政为民航线。把巡察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制定《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紧紧围绕重点人、重点事和“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重点问题,在全市率先启动第一轮巡察。全年组织开展三轮巡察,共巡察7家单位,发现具体问题1026个,反馈问题54类,提出整改建议50条,移交问题线索7个。
⒍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建立健全《攀枝花市西区领导干部履责记廉工作办法》等20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梳理一级廉政风险岗位97个,并进行抽查审计。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监管,全年共录入行政事项5449项,网上运行受理案件26899件,办结26899件,办结率100%。开展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现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接受廉洁知识测试。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公开审理典型案件2个,及时通报典型案件8个,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强化警示教育,编制《“微腐败”案例警示教育·漫画读本》,拍摄警示教育片《“清水衙门”的蛀虫》。以传承家风家训为主题,推荐雷勇、钱国芬家规入选首届“天府好家规”。扩大“一栏一网一微”综合传播力,全年推送信息1000余条,发送廉洁提醒短信1.5万余条。2017年,区纪委被省纪委确定为调研工作和法规工作联系点。
⒎培养严细深实作风,调高队伍建设基线。推进“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集中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专题警示教育,严防“灯下黑”。严格执行考勤打卡、每月汇报、季度分析等制度,试行日常绩效考核系统,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广泛开展“以考促学”学习活动,全面提高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50余人次,有效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定期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述责考评,不断激发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村(社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完成纪检组织配备,实现村(社区)纪检组织全覆盖。
二、部门概况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区纪委)和攀枝花市西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管理体制。其中,行政单位1个,区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
2017年4月,区委设立巡察工作机构,为区委的工作部门,设在区纪委,机构规格与同级党委工作部门相同;财务工作由区纪委统一管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西区纪委本年收入合计50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83万元,占99.996%;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04%。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西区纪委本年支出合计50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84万元,占87.98%;项目支出61.04万元,占12.02%。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收入517.10万元、支出517.1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94万元,增长24.26%,增加108.21万元,增长26.46%。(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区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8.99万元,增长24.21%。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西区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85万元,占84.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0万元,占7.17%;住房保障支出41.63万元,占8.20%。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1(项):
2011101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297.64万元,完成预算100 %。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56.04万元,完成预算9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有项目结转资金。
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
2011150事业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7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7年决算数为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
2210201住房公积金 ,2017年决算数为41.63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9.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8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12.2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减少公务接待。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3万元,下降26.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3万元,下降26.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加强了车辆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7万元,占9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2.17%。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和监督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83万元,下降26.91%。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车辆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共计支出0.11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西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6万元,比2016年增加6.86万元,增长13.14%。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西区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区巡察办办公设备。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区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未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个,涉及财政资金……万元,覆盖率达到…%。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二是……,三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二是……。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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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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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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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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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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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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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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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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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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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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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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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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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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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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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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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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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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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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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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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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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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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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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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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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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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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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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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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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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二是……,三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二是……。/本部门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二是……,三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二是……。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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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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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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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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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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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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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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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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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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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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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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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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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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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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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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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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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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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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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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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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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111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指反映查处大要(专)案支出。
12.2011150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支。
15.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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