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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7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

 

 

一、主要职责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区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政纪处分(对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在必要时可直接查处属下级管理范围内行政工作人员中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纪守法的教育。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和勤政廉洁。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区内的实施细则。

7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有关政策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我;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议或规定。

8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区级各部门、镇和街道办事处纪委(纪检组)领导人选,做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9协助区委实施全区县级干部和组织实施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对先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统筹协调和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区委和巡察领导工作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12.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委、市巡察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继续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行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将责任清单细化到,促使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不断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举措,真正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面推进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和工作保障,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持续彰显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2.围绕中心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招商引资、环保整改、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加大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贻误工作等问题的督查和问责力度;聚焦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继续抓好2个重点对象、7类资金及7类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为辖区群众带来更多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3.提升党纪党规运用水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在执纪审理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进一步突出执纪审理工作的政治性,将具体个案的审核处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放在西区的政治生态中把握。加大公开审理力度,选取违反政治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力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等典型案件开展公开审理,以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察制度。紧紧围绕政治巡察这一基本定位,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工作。2018年,拟开展四轮巡察,采取一+N的方法,每轮巡察35个单位,到2020年底实现本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

5.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好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对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办公场所及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按期挂牌运行。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491.7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1.73万元。同比增长18.5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区委巡察办财务未独立与区纪委一起核算;二是监察机构改革,转隶7名人员。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1.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5.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0.05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77.37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491.73万元(其中,安排政府采购23.82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改革后增加人员和新调入人员的办公设备采购),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项目工作。

基本支出462.73万元,是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29万元,是用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检监察理论调研及“两员”管理、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巡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工作、办案工作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2011101—行政运行296.03万元;

2.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万元;

3.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5万元;

4.2011150—事业运行89.33万元;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33万元;

6.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2万元;

7.2210201—住房公积金38.52万发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底,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8年2月8日 

2018年度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开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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