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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04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区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政纪处分(对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在必要时可直接查处属下级管理范围内行政工作人员中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纪守法的教育。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和勤政廉洁。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区内的实施细则。

7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有关政策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我;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议或规定。

8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区级各部门、镇和街道办事处纪委(纪检组)领导人选,做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9协助区委实施全区县级干部和组织实施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对先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1)统一谋划部署,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协调指导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纵深推进,通过签字背书等机制,将任务和责任延伸到镇(各街道)及区级部门(单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区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及人大、政协、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4份,区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60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又与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压实了主体责任;区纪委书记与21名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纪检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派出、派驻纪检机构的职责和职能。二是推行清单制管理模式,以推行三单,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制度规范清单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台账管理清单为 抓手,分别制定了区委、区政府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三是组织新提拔的21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促进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自律,自觉做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的表率和模范;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做到廉洁从政;认真履职,严于律己,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构建责任体系,倒逼责任落实。一是提前谋划、合理安排,制定下发了区委、区政府《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在省、市《工作意见》下发后,又及时研究下发了《补充通知》,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3个大项,明确到7名区级领导干部、18个牵头部门、60个协办单位承办落实,并实行台帐化管理,逐项明确目标任务、报送时间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继续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单位(部门)的目标考核,并加大了分值比重。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纳入全区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在对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分项(镇、街道6分,区级部门、单位4分)中体现社会评价结果。三是组织开展格里坪镇、各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其中8名负责人现场述责述廉并接受了区纪委委员的质询。对5名单位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问责追究;对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19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及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推进体制改革,强化执纪监督。一是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探索向驻在部门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并行的模式,逐步实现区级单位派驻机构全覆盖;健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制度机制,印发了《西区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二是根据《攀枝花市县(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西区纪委监察局委局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按照两部五室一中心的标准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实现与市纪委工作职能的无缝对接。三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系统内两个责任, 加强自身建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纪委常委班子,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按照学习、忠诚、敬业、团结、清廉、勤奋要求,加强内部监督,健全内控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自身腐败。

2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

1)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作风建设。一是持续发力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关查效能、查作风,到餐饮、娱乐场所查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停放以及公务车辆集中采购、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制度。二是以政务服务中心为重点,联合区目督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区级各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的出勤情况、工作纪律、政务公开、办公秩序和环境、工作人员精神面貌以及接待群众的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作风巡查46次,纠正问题6个,提出整改意见18条。三是认真受理效能投诉,严肃处理不履行职责、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共受理有关效能投诉14件,办结14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2)强化日常监督,严肃换届纪律。一是区、镇两级换届工作启动以来,积极主动与组织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换届纪律监督各项工作。对换届以来的格里坪镇领导班子成员、镇全体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本届换届提名人选近五年来的信访举报情况和查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建立了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快速处置,对3名村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严把选人用人条件和程序关口,坚持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廉洁从政情况凡提必评六个凡必,坚决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截至目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区管正科级领导干部、格里坪镇党委领导班子候选人预备人员、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换届有关人选的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严格把关,已对 900余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回复了意见。三是完善快速查核机制,按照《攀枝花市西区区镇领导班子换届信访举报查核工作机制》的规定,建立查核协调机制、立项专办制度、专项查核制度。对换届人选问题线索及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信访举报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在对格里坪镇党代表候选人考察过程中,收到反映滥坝村两名代表阻工阻路、经济方面存在问题的信访举报,快速查核后,由村党支部重新推选代表,并重新组织考察。对收到关于大水井村党代表初步候选人推选过程中程序不公开、不透明,存在暗箱操作情况的信访举报,立即成立查核小组,到格里坪镇、大水井村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反映人对选举程序和文件规定的理解存在误区,反映情况不属实。

3)强化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开展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对2家单位涉农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财务不规范问题21个,责令完善印证材料,限时整改;对6个涉农项目实地勘测,发现野猪驯养繁殖等3个项目不同程度的存在涉农补助资金报销资料不全、缺少合同协议及相关会议记录、无补助对象签字等问题,责令进行整改;通过开展涉农资金监督检查,有效规范了主管部门权力行使,减少工作的随意性,防止暗箱操作。二是加强换届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将监督关口前移,健全了电话、短信、信访、网络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实行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联系选区换届风气督查分包责任制,每人联系指导一至三个选区,深入联系点加强督查,列席联系选区的选举大会,对涉及联系点的换届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对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严格执纪,构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1)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组织召开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会,通报省、市、区权力网上运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了2016年西区行权平台建设工作,督促各行权部门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进一步强化措施,增派工作力量,将行权平台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及时对权力库里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及时进行变更操作,务必做到三个全部,即所有权力事项全部上网、所有权力事项全部实时网上运行、所有权力事项办件全部真实有效二是按照西区《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行权部门严格按照行权网络系统的操作规范进行运用,各行权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每日登录行权网络系统中的监察监督系统,对本部门的办件情况实时监督,对发出的督查信息及时落实和回复。三是会同西区政管办召开专题研究会4次,从加强日常巡查、运行报告、台账管理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对全区行权平台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明确和细化三重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工作取得更有成效的进展。全区共录入行政事项5449项,审核通过监察点44866个,网上运行办件数6958件,按时办结6781件,按时办结率100%,报警预警202件,发起督办505次。各单位切实加强实时监控和全程监督工作,做到及时预警,有效处置,确保同步运行、同步监督,确保了西区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工作的规范运行。

2)规范评议活动,深化效能建设。一是千名群众评机关活动为契机,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推进制度创新,规范评议活动、丰富评议内容、提高评议质量,完善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机制,不断深化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二是依托西区公众信息网和廉洁西区公众微信平台,大力宣传评议活动目的、活动措施及活动要求,通过打造西区千名群众评机关活动品牌效应,增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积极探索创新评议方式,精心选取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党员代表、纪检干部、廉勤监督员及辖区群众等13类参评人员,运用现代物流手段,将19757份信函评议表以一对一投送方式,确保信函评议的有效发放和回收。三是在西区公众信息网和廉洁西区公众微信平台,发起2015年度廉勤优秀单位投票评选活动,活动受到全市25万余人次的关注,收到有效投票16286票。收到群众意见和建议共59条,经梳理,综合性意见和建议13条,针对部门具体意见和建议46条,已逐条反馈相关部门并督促其认真整改。经统计,2015年西区千名群众评机关活动总满意率最高98.658%,最低81.018%,平均满意率91.544%,全区57家参评部门(单位),40家部门(单位)总满意率在90%以上为优秀单位,其余17家部门(单位)总满意率在均在80%以上为良好单位,没有合格单位和限期整改单位,群众满意率为近5年来最高。

3)强化专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一是强化区纪委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的职能,制定下发《2016年预防腐败工作要点》,细化年度任务,动态管理工作台帐,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全区牵头、协办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对全区94个部门(含二级单位、中小学校、部分村、社区)的正风肃纪、脱贫攻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大会通报、下发整改通知、函询等,要求问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三是围绕区委和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效能监察,联合区目标督查办对57项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重大民生工程建设推进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及时跟进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重点监督检查相关单位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及时查处并提出监察建议,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照《攀枝花市西区重要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推进重要工作中执行不力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着力整治工作中作风拖沓、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4纪挺法前,保持高压惩治态势遏制腐败蔓延

1)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办理信访。一是坚持把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作为实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工作,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2016年,共处理来信来访41件(次),其中来信20件,来访11人(次),网络举报3件,电话举报4件,其他3件。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受理的41件信访件全部进行了处理,区纪委自办件14件,转区属纪委、纪检组办理27件。二是对交由各部门(单位)和镇、街道办理的信访件建立台账,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由专人负责按时对转办信访件的完成情况通过派员、电话、发函催办及向相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催办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信访件均严格按照五类线索处置标准进行处理。三是市纪委转交的来访件,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业务内的逐一转交并提出办理时限,予以督办;业务外及时转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办理。全年,市纪委共转办15件,已办结15件,办结率达100%

2)加强线索排查,强化监督警示。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对信访举报问题快核实、快上报、快催办、快协调、快处理,快回复;做到人员早介入、服务早开展、苗头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二是围绕反映党员干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党员干部作风和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从提高案源线索准确性和可查性两个方面入手,对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认真进行筛选,通过开展线索排查和信访问题分析、核实案源线索等方法,及时为查办案件提供有价值的案源线索。已收到反映涉及干部的信访举报2022人,其中,14件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中,3件转立案调查,为16名干部澄清了事实,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强化信访监督警示,对信访反映的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的轻微问题,采取函询谈话等形式,及时打招呼,早提醒,促整改。今年,已对5人进行了函询谈话。

3)强化执纪问责,彰显反腐合力。一是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合力,及时研究和解决重要复杂案件查处和移送中的相关问题,强化案件线索的共享和及时流转,增强执纪执法机关的配合,打好反腐败组合拳。二是健全反腐败协调联动机制,以纪委分管领导为中枢,以案件检查室为纽带,整合格里坪镇、各街道及区级各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力量,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开展工作,形成监督执纪问责的强大合力。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从小处着眼,从关系群众的小事着手,紧贴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3737人,其中党纪立案3030人,政纪立案88人(党政纪立案11人),区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1313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立案2424人。四是注重强化成果转化,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强化整改,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对攀枝花市第十九小学党员教师于某违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通过主动收窄公开审理范围,锁定特定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5源头防控,整体推进系统化防治腐败

1)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作为每年第一个全区性大会,由区委书记为全区领导干部和学校负责人讲党课,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在新年伊始敲响廉政警钟。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通知》,突出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和案例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一个基层老党员的沉沦》、《油耗子现形记》《贪欲打开堕落之门》,结合违纪违法案例开展专题讨论。三是开展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学习活动、纪检干部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宣讲解读准则、条例活动;持续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今年,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70余次。四是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及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印发案件通报,加强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通过西区纪检监察网站、廉洁西区微信、廉情宣传栏等,及时通报曝光中央、省、市和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五是利用廉洁西区微信,积极打造具有西区特色的指尖廉政宣传教育平台,截至目前,已发布党风廉政信息150余次600余条。在镇、街道、全区各部门(单位)设置廉情宣传栏,强化反腐倡廉宣传阵地建设。在重要节日向全区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3万余条。在各级新闻媒体、网站刊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报道11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2篇,廉洁四川网站、《四川党建》等省级媒体12篇,《攀枝花日报》市级媒体100余篇;组织撰写网评文章500余篇,择优上报并被廉洁攀枝花网站采用的有10篇。六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通过区纪检监察网站、廉洁西区微信平台,创新开展了“两学一做”有奖答题闯关活动,以奖促学,检验广大党员学习成效,共有2000余人次参加了此次答题活动;开展西区“两学一做”作表率执纪为民建功业演讲比赛和征文比赛,以赛督学,并组织参加全市演讲比赛获得三等奖和组织奖,参加全市征文比赛获得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和优秀奖1名。七是精心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形成以传承三线建设精神为主题的历史文化长廊,以弘扬廉洁家风为主题的习风园;深入挖掘河门口街道三线建设时期老劳模、老党员的优秀家风家训,开设传家宝家风、家训宣传平台,收集整理优秀家庭故事、家风家训,编辑读本《河门口好家风》;选取李有兰的家风故事为素材拍摄艺术短片。

2)注重抓早抓小,着力源头治理。一是重新选聘廉勤监督员,整合廉勤监督员”“特约纪检员”“特邀监察员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构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立体防控体系,真正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二是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公告》,全区党员、干部共1546人签订了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其中县处级28人,乡科级348人;6人次主动上交了未能拒收的现金购物卡及礼品。深入开展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问题专项治理,15名科级领导干部按要求向区纪委报告了操办婚丧喜庆的情况、填写了事前承诺书、并于事后报告了遵守承诺的情况;5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按离任干部责任制报告制度要求撰写了任职期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三是以区教体局、格里坪镇作为第三批立项治理单位,开展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对治理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再次清理排查,对需治理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3)推进制度建设,织密制度之笼。一是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来抓,积极推行制度废、改、立工作,今年以来,围绕规范权力行使、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干部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了11项规章制度,着力织密制度之笼。二是2002年到2011年底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7份、修订了1份规范性文件;起草《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在区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攀枝花市西区领导干部履责记廉工作办法》等制度,以制度保障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化。三是出台了《2016 年预防腐败工作要点》、《关于建立党风廉政问题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的通知》等制度,健全党风廉政问题预防举措,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概况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律检查员会(以下简称西区纪委)攀枝花市西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管理体制。其中,行政单位1个,区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西区纪委本年收入合计41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16万元,占99.998%;事业收入**万元,占**%;经营收入**万元,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占**%;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02%。饼状图)

2016年西区纪委本年支出合计40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06万元,占88.55%;项目支出46.83万元,占11.45%;上缴上级支出**万元,占**%;经营支出**万元,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万元,占**%。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西区纪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16.16万元;支出408.8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总计各增加1.92万元,增长0.46%;减少11.7万元,下降2.86%柱状图)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区纪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1.7万元,下降2.86%。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西区纪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06万元,占85.61%;教育支出**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万元,占7.87%;医疗卫生支出**万元,占**%;住房保障支出26.64万元,占6.52%饼状图)

 (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1(项):2016年决算数为408.89万元,完成预算98.57%,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有项目结转资金

2.教育(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3.科学技术(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32.20元,完成预算94.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从2016年10开始由社保统筹发工资,财政付统筹机保外资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万元,完成预算**%,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7.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2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西区纪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区纪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12.2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两辆公车使用年限偏长,维修费用增加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10万元,下降37.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6万元,下降3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5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加强了车辆管理,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0万元,98.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1.59%。具体情况如下:

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3人,共计支出0.1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级检查2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西区纪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西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0万元,比2015年减少2.46万元,下降4.5%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西区纪委公有车辆2(执勤执法车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1个,涉及财政资金3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1(项):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4: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的支出

(类)208(款)05(项)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决算批复数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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