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攀枝花市西区纪委、攀枝花市西区监察局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3)、负责调查处理区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政纪处分(对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在必要时可直接查处属下级管理范围内行政工作人员中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4)、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纪守法的教育。(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和勤政廉洁。(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区内的实施细则。(7)、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有关政策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议或规定。(8)、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区级各部门、镇和街道办事处纪委(纪检组)领导人选,做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9)、协助区委实施全区县级干部和组织实施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对先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10)、承担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1)、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纪委和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管理体制。现共有17个行政编制(含1个临聘编制),区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西区行政效能投效中心9个事业编制。2015年12月止,委局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临聘1人);事业人员7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主抓意识,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推行“三单”为抓手,将“落实主体责任”从抽象概念切换到操作层面,做到责任到人、 操作规范、行动留痕,促使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切实做到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由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逐项认领,真正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梳理汇总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制度规范清单”,做到班子成员人手一册,为履行职责提供实体依据;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台账管理清单”,动态记录工作进程,督促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同时,注重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跟踪检查,适时约谈格里坪镇、各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机构负责人,及时纠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纳入重要工作考核,构建起由千名群众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重要工作考核并行的科学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结合西区实际,完善“一案双查”机制,突出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二是巩固拓展成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我区“三十条规定”和纠正“四风”问题融入日常性工作中来抓,以财务检查为抓手,重点突出对七个专项治理、“9+6”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巡视反馈“五个专项整治”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做到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决防止反弹。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等问题。突出问题导向,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四风”顽疾,加大集中检查、重点督查和明察暗访的力度,坚守执纪监督的底线,严肃惩戒问责,发现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充分发挥好“廉勤监督员”“特约纪检员”“特邀监察员”监督作用,构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立体防控体系,真正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认真落实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及《攀枝花市西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使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地生根,成为常态。三是突出纪律审查,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突破就案审案的框架,将案件的审理延伸到案件以外,突出“一案三审”,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能,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大对重要、复杂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力度,增强执纪执法机关协同办案合力。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派出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抓好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工作,及时核查问题线索,对查证属实的依纪处理;对查证后不属实的及时予以澄清事实,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核查问题线索,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通过“学通报、明纪律、守底线”,完善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深入查找并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化“五同共建”,统筹推进辖区内中央、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升社会满意度。四是强化制约监督,科学有效防治腐败。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纪讲法”和“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建立党员干部“三谈两诺一考试”机制。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注重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作用,推进廉政文化“八进”工程。完善反腐败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处置、舆论引导机制。加强西区纪检监察网站建设和“廉洁西区”微信平台、《西区廉政》电子刊推广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扎实推进《攀枝花市西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健全“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廉洁性审查,消除制度中可能滋生腐败的漏洞和缺陷。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完善行政权力依法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全面推进效能监察工作,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督促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化各领域公开,发挥法律、民主、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五是深化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建立健全下级纪检机构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制度,支持和指导下级纪检机构聚焦主业、履行主责、排除干扰、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线索集中管理、上报和处置等制度,支持和督促下级纪检机构依法依纪查办案件。认真落实部门纪检机构负责人的提名和考察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的要求,制定提名考核暂行办法,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流程。健全交流推荐机制,畅通纪检监察干部出口和进口。稳步推进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工作,调整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进一步促进“三转”落实到位,把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和工作保障,规范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排序和分工,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强化队伍创新突破,始终作好示范表率,坚决贯彻“三严三实”要求,从严遵守“六项承诺”,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观念,从严立规矩,从严管干部,强化约谈提醒,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自身腐败,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西区纪委监察局(单位简称)收入预算为368.3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8.3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68.3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5.09万元,公用支出51.21万元,对个人及家庭支出23.29万元,项目支出48.7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34万元,主要支出
项目包括:
(一)、行政人员基本工资145.59万元。
(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51.69万元。
(三)、临聘人员工资3.10万元。
(四)、行政事业人员社会保障缴费44.71万元。
(五)、住房公积金23.29万元。
(六)、人员公用经费45.81万元。
(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40万元。
(八)、项目经费(含办案经费;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理论调研、“两员”管理、廉勤监督员管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设;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反腐倡廉教育;惩防体系建设;远程信访接待系统建设;纠风工作等)48.75万元。
2016年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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