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区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在城乡广大妇女中开展“双学双赛”和“巾帼建功”、“家庭文化建设”三大主题活动。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妇女群众的科学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妇女群众培训,全面提升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关注并加强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拟定,搞好妇女群众的投诉和接待,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辖区各级妇女组织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区级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7.指导格里坪镇、各街道妇女及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增强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开展妇女干部培训,提高妇女干部队伍素质;
8.组织实施攀枝花市西区妇女儿童发展实施规划,承担西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妇女儿童“两纲”顺利推进。组织了“‘三八’维权周”大型宣传活动,参与了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之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禁毒防艾”等宣传活动,“两纲”各项指标显示大部分指标稳中向好,新打造的9个社区“儿童之家”。
2.幸福家庭建设持续开展。一是深入村、社区、机关、企业开展系列“婚姻家庭”讲座,倡导“孝、爱、亲、和、廉”的良好家风。二是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寻找、选树身边的“最美家庭”。评选出10户攀枝花市“最美家庭”,100户市级“平安家庭”,还有1户被评为2016年全省“最美家庭”。
3.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扎实有效。认真做好信访维权工作,耐心接待来访妇女,共接待来信来访40件,信访调处率100% ;为70余名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创建了6个“花城联姐”婚调室,培养11名婚姻家庭咨询师,为辖区需要调解的家庭服务,全年共调解50多起家庭矛盾。
4.继续做好“爱心妈妈”志愿服务品牌。继续在全区征集“爱心妈妈”和“困境儿童”,新增6位“爱心妈妈”,“爱心妈妈”队伍已经发展到23人,她们关爱结对孩子一直在行动,通过她们无私奉献,把爱心阳光照进结对孩子的现实,让这些孩子充分享受到社会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
5..关爱妇女儿童。全面启用动力站等6个沙盘室,又新建2个沙盘室,开展游戏体验公益活动,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服务。开展了“快乐暑期,伴你成长”主题活动,玉泉街道动力站社区等6个社区200多名孩子参加了妇联开展的儿童艺术表达活动,丰富了孩子们的暑期生活。我区有734名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妇女参加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全年共走访了23个家庭,送去慰问金30000多元,送去了党和妇联组织的温暖。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本年收入合计8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15万元,占99.74%;其他收入0.23万元,占0.26%。
2016年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本年支出合计8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7万元,占65.05%;项目支出30.18万元,占34.9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88.15万元、支出决算86.3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0万元,下降9.45%;支出减少12.82万元,下降12.9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82万元,下降12.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89万元,占80.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万元,占12.96%;住房保障支出5.27万元,占6.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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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45.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8.98万元,完成预算79.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执行完。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20万元,完成预算65.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执行完。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5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00万元,均使用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4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4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56.67%。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8万元,下降7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9万元,下降74.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34.2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公务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占8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占16.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及开展业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共计支出0.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调研组队西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项目调研776元和崇州市妇联到西区参观交流888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万元,比2015年增加0.49万元,增长12.8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西区妇女联合会公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30.1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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