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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06 阅读次数: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保证区委,区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实施。

2.代表西区人民政府授权对本辖区内的政府职能管辖权。

3.负责本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普及法律知识等工作。做好民政、妇联、司法、城建、卫生保健、武装等工作。配合市区有关部门搞好城市规划、土地、环保、卫生、园林绿化等工作,组织协调、引导发展街办的经济实力。

4.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组建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指导、帮助、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5.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发挥政府联系居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项目推进,提升经济实力

街道以现代化服务体系为指导,突出对区域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产业的跟踪服务,落实分管领导和服务办公室责任,明确专人跟踪对接,全力推进全年任务和重点工作。一是面对宏观经济乏力的实际困难,多方争取资源,为新启物流打通了到攀钢新钢钒的供应链,成为新钢钒供应基地,实现月发货量4万吨。二是加快新型产业的发展,于6月底全面完成西沟灰坝光伏发电一期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2.89兆瓦。三是加大对河门口电厂、盛谷工贸、安和工贸、昌茂工贸等现有项目的服务力度,及时了解新建和技改项目的进展情况,主动为企业服务,协调区级经济部门合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

2.深化社会治理,推进服务创新

平安建设成效显著:整合派出所、司法所、城管所、卫生服务中心等9家单位成立综合治理联动中心,依托电话、网络、视频、音频、GPS定位等信息手段与各单位联系,通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现社会治理力量的最优配置。在辖区新增了37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实现了重点单位、要害部位、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并接入公安监控天网形成互补,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了1起抢劫案件和2起盗窃案件。开通了平安河门口微信公众号,及时普及平安、法治信息,居民也可上传问题和建言献策,提升了社会问题的处理效率。

安全监管层层落实:建立健全二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各企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组织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学习会8次。狠抓安全问题整改,联合区级职能部门开展隐患排查12次,督促整改各类隐患问题27起。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辖区10处地质灾害点落实了专人监测,街办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组织社区、企业开展防洪避险应急演练2次,发放避险明白卡24份,全面保障了汛期安全。建立了高家坪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了灭火器、消防管等专用器材,组织开展了6次消防灭火演练,提升了社区安全防范能力。

社区建设不断增强:抓住两江两路两园党建示范片暨和谐社区创建契机,争取资金180余万元,建设了北街社区老幼居、南街社区我爱我家和高家坪社区治合楼,实现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全覆盖。在北街社区率先打造了全区首家标准化建设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构建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全区域通办的一体化服务体系,为居民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在社区开展五老议事会、同心公益会、同心同德堂等公益活动,整合辖区单位、居民群众的力量,为社区建设献计出力,有效化解公共安全问题、民生问题13项,提升了群众参与热情。探索建立多元协同、开放服务、项目运作的党建服务新机制,组建群团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培育了14家社会组织、1家社会企业,联动实施巾帼建功青年文明号众创服务等品牌活动。

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持续推进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和国卫复审卫生整治工作,认真落实辖区200余户商家门前五包工作;开展违建清理,对苏铁小区、文明院、商场家属区、金江水泥厂家属区等多个小区进行整治,清除乱搭乱建64处,面积500余平米,清理占用绿化带18处;集中对夜间烧烤、商业路段停车管理、临时市场管理等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联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次,整治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行为800余次,规范店招店牌12块;新增果皮箱、垃圾桶18个,修复破损的沟渠320余米;对两处公厕进行了管道改造。

法制建设深入推进:以和谐法治为目标,整合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院、区法律援助中心等行业部门力量,组建了一支由劳动仲裁员、律师、司法助理员、辖区五老、社区干部组成的调解队伍,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四调联动,建立了一个贴近大众、人性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基本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打造了南街社区法制文化广场和高家坪社区治合楼,依托居民活动室陈列了《宪法》、《民法》、《劳动法》多种法律书籍,利用多功能活动室组织道德讲堂、法治宣讲等活动,让社区群众、青少年更深入的学习法律知识。

3.加强民生保障,提升服务质量

始终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医疗卫生方面: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周末及夜间安排医生轮流值守,每月组织社区医务工作者在各小区巡诊。通过健康讲座、公众咨询宣传活动、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困难群体救助方面:524户低收入居民纳入城市低保救助对象,及时为困难居民提供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困难助学等服务。依托西区慈善爱心超市河门口总店,为449名困难居民办理了慈善爱心卡,1-9月累计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折扣优惠1.3万元。就业促进方面:与51家行业协会达成合作意向,指导社区开办家义坊、创业格子铺、创业就业超市,搭建互联网+社区创业就业援助平台,培育吴翠霞针线活、杨春生花卉等一批创业能手,并成功申报为省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国企改革困难职工再就业培训基地,获得省、市工会、妇联600 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社会养老方面:先后建成了北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南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组织开展了老年人身心健康辅导、心理咨询、阳光关爱等活动,切实为老年人疏导心理压力,提升生活水平。青少年关爱方面:依托社区多功能活动室,开展家庭救护基本知识培训应急避险交通知识等知识讲座,提升青少年自我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开展阳光小梦想关爱活动,为34名困难儿童送去了自行车、书包、篮球等。邀请老劳模、老党员开展传承攀枝花精神大讲堂,激励青少年刻苦努力,认真学习。

4.倡导文明家风,促进社会和谐

组织街道、社区党员干部走访三线建设时期的老党员、老劳模,用口述历史的方式,记录他们当年的生产、生活故事,挖掘感人的家风、家训,编撰《峥嵘岁月——从三线建设一路走来的河门口》、《河门口好家风》,并精心打造了三线建设历史文化长廊,习风园家风文化广场。开展最美河门口人评选活动,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党员群众,凝聚起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以家风的力量引领居民合力共建美好家园。涌现出身残志坚主动绘制文化长廊的独臂老人魏绍洪,数年如一日无私照顾孤寡老人的热心大娘林菊华,长年热心公益事业的最美爷爷张长学等好人好事。所辖北街、南街社区被列为攀枝花·全国三线建设党性教育基地。

二、部门概况

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经济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计生办牌子、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有劳动保障所、城管所、财政所、综治维稳中心等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无增减变化。本年行政人员年末在职人数7人(含编内聘用人员)事业人员年末在职人数10人;退休人员年末人数6人;遗属人员1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52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69万元其他收入0.32万元(利息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2016年支出合计46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63万元,占53%;项目支出217.33万元,占4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61.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6.83万元,下降19.59%主要是减少了项目支出的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3.13万元,下降23.73%。主要是减少了项目支出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99万元,占57.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1万元,占12.59%;医疗卫生支出4万元,占0.87%;城乡社区支出113.73万元,24.73%;住房保障支出18.32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66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有部分未完工项目款未支付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2.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5.46万元;事业运行支出88.2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57.91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未完工项目款未支付

其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33.14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7万元;抚恤支出3.35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 2016年决算数为113.73万元,完成预算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支付2016年度环卫保洁公司考核及奖励经费

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3.7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 2016年决算数为1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8.3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减少3.64万元,下降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4万元,下降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3万元,增长/下降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减少公务用车一辆,减少了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6元,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3%。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事业)皮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及急难险重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余人,共计支出0.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企业到我办考的用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及社区服务大厅、会议室的空调、复印机、电脑、照相机等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办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人员、基本公用等基本支出

5.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人员、基本公用等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8.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抚恤支出: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1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2016年决算公开.xlsx

 

 

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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