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2016年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格里坪镇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努力构建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基本运转、必要民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格里坪镇党委、人大、政府是管理全镇政治、文化、卫生、村镇建设、社会治安等政治、物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级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其主要职能是: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4、负责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5、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6、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7、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格里坪镇设五个行政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群众工作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财政所;事业单位五个,分别是: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挂格里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牌子)、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挂广播电视站牌子)、农机交通服务中心(挂船舶管理站牌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预算总体情况
根据2016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结合格里坪镇经济发展预期目标测算,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格里坪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79万元,加上区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9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00万元。
(二)专项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格里坪镇力争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补助21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安排专项支出2100万元。
四、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格里坪镇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农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格里坪镇机关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格里坪镇机关各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安排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0万元,主要用于:格里坪镇机关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被辞退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社保经费、村社干部补助、义务兵优待金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66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林业防灾减灾、水土保持等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44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通村公路建设支出。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格里坪镇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格里坪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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