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
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格里坪镇党委、人大、政府是管理全镇政治、文化、卫生、村镇建设、社会治安等政治、物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级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其主要职能是: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4、负责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5、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6、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7、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4年格里坪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加大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力度,扬弛胶化、邦钛科技等项目投产达效。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农兴山药合作社申报省级合作社,丽新园艺花卉基地被列为市级重点项目,成为攀西地区规模最大的盆栽花卉基地。恒业农业黑鸡枞培养基地、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按照“一村一品”发展思路,全镇优质晚熟芒果、苏铁山药、虎泉椪柑、噹礑鸡、高山核桃、花椒等特色种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3、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政策落到实处,乡村道路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2014年建成滥坝村1社社道、格里坪村1社社道和大麦地村核桃园路,滥竹路改造工程完成滥坝、竹林坡两个标段。4、成功申报全国重点镇,成为全市2014年入选全国重点镇的8个乡镇之一,并入选四川省第三批“百镇建设试点行动”名单。5、完成“庄上、经堂、苦荞”三村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人工湿地、小型垃圾中转站等项目建设,全力推进金家村、格里坪村生态修复项目建设。6、民生保障按质按量完成,累计发放民生保障资金254.07万元;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全面完成景怡社区办公用房改造工程、金家村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建设,景怡社区及庄上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正有序推进,格里坪卫生院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兑现农业补贴资金127.08万元。
二、部门概况
格里坪镇设五个行政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群众工作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财政所;事业单位五个,分别是: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挂格里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牌子)、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挂广播电视站牌子)、农机交通服务中心(挂船舶管理站牌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格里坪镇收入决算总额为2792.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46.8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020.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加大了对格里坪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2014年格里坪镇财政支出决算总额为279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5.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4.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4.67万元,农林水支出795.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07万元,本年结余1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010.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中农村公益事业的支出就达620万元、农村道路建设支出4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格里坪镇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农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格里坪镇机关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格里坪镇机关各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9.09万元,主要用于:格里坪镇机关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4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被辞退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社保经费、村社干部补助、义务兵优待金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564.6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795.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林业防灾减灾、水土保持等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通村公路建设支出。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33.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格里坪镇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格里坪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8.4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38%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62万元,与2013年决算持平。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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