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大宝鼎街道办事处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组织党员群众保证区委、区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实施。
2、代表西区人民政府授权对本辖区内的政府职能管辖权。
3、负责本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普及法律知识工作。做好民政、妇联、司法、城建、卫生保健、武装、拥军优属、残联等工作。组织、协调、引导发展街办经济,不断壮大街办的经济实力。
4、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组建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5、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发展政府联系居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工作指标。
2.党建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落实“一抓一”责任制;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三是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五是强化党组织及个人信息管理;六是党员发展和组织建设;七是扎实推进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三是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4.社会事务工作。一是狠抓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低保工作各项政策;三是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五是精心组织开展残联、老年人、优抚工作。
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广泛宣传教育;二是深化日常管理;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四是严格执法检查。
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三是创新日常管理。
7.其他保证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三是积极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街办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西区大宝鼎本年收入合计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83万元,占99.9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7万元,占0.05%。(饼状图)
2016年西区大宝鼎街道办事处本年支出合计31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29万元,占81.76%;项目支出57.16万元,占18.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西区大宝鼎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51.4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4万元,增长2.49%。(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区大宝鼎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9.53万元,增长14.44%。(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西区大宝鼎街道办事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41万元,占83.44%;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2万元,占6.29%;医疗卫生支出1万元,占0.32%;住房保障支出19.87万元,占6.34%;城乡社区支出11.28万元,占3.60%;
(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0103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44.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44.88万元,完成预算87.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宝鼎街办沿江社区打造日间照料中心工程正在筹备中,该项专项资金有结余。
(3)2010350(事业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71.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20805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19.87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西区大宝鼎街道办事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区大宝鼎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85.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8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2辆车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33万元,下降7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97万元,下降7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下降100%。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没有发生招待的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1万元,占8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1万元。主要用于街办川DS1577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西区大宝鼎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4万元,比2015年增加5.74万元,增长38.2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西区大宝鼎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街办占有的资产共332.6万元,其中:街办、沿江社区办公用房157.73万元;三十八中小学移交教学楼给沿江社区作为日间照料中心93.45万元;街办城管所公务车辆1台13.0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8.4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5个,涉及财政资金313.2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量化评价得分63.5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010301(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2010350(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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